本帖最后由 512大地震 于 2013-8-11 16:36 编辑
一场声势浩大的“打拐”行动正在进行。这是新世纪以来我国警方开展的最大范围的一次“打拐”。很少有人会注意到:以往“打拐”的全称是“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但在此次“打拐”中,其全称却变成了“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儿童第一次被列为“打拐”行动中的首要救助对象。
促动此次打拐的一支重要力量,是由全国上万名志愿者组成的民间“寻子团”。两年多的时间里,他们用自己特殊的方式寻找到50多名与亲人失散的孩子;这些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志愿者,依靠一个远设在吉林省通化市的网站相互联系,这个小小的网站有一个温馨的名字,叫做“宝贝回家”。
组团
年轻妈妈
共撑“家园”
唐蔚华是“宝贝回家”的一名普通志愿者,也是一位母亲。
如果她的儿子王磊尚在人世,今年应该14岁了。唐蔚华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噩梦般的时空坐标:1999年8月26日,上海市虹口区虬江路544号。那是街上一家经营二手电器的小店,唐蔚华是老板娘。那一天,在她家店里打工的广西籍农民工路顺东不辞而别,同时消失的还有她4岁大的儿子。
一个月后,路顺东在广西沙塘被警方抓获,但是孩子却不知去向。在审讯过程中,路顺东不断变换着说辞。有时,他说孩子被推到河里淹死了;有时,他说孩子在路边走失了;直到2004年,路顺东才突然说,他以1500元的价格,把孩子卖给了柳州的一户农家。为了寻找儿子的下落,唐蔚华和丈夫王杰走遍了路顺东提到的每个角落,但却毫无结果。
十年!身边的亲人不敢在他们面前提起“孩子”这两个字,他们甚至不敢看电视里闪过的孩子的镜头,他们更怕逢年过节,“那种凄凉的感觉……”唐蔚华曾经一次次地走进看守所,恳求那个令自己骨肉分离的囚犯说出事实真相,可对方的回答是:“除非判我的死刑,我才会说。”
在寻找孩子的过程中,唐蔚华加入了“宝贝回家”。这个上万人组成的团体中,有很多像她一样遭受不幸的母亲;也有很多生活幸福的年轻妈妈,加入这个组织仅仅是为了帮助那些不幸的母亲。
在网站论坛中,妈妈们彼此交换着有关孩子的所有信息,任何蛛丝马迹她们都不会放过。
此外,还有彼此之间的安慰与鼓励。一名志愿者说,像唐蔚华夫妇这样坚持了10年却仍在寻子的父母其实很少,有些残酷的现实是,多数人在寻子多年无果之后,放弃了最后的希望;甚至有人听到自己的孩子被营救出来的消息时,第一反应居然是逃避。唐蔚华说:“我不知道,我们还能支撑多久。”
扫街
寻找失落的宝贝
2
听说有个孩子正在玉渊潭公园卖唱,“盐”(网名)特意跑去证实了一下。
“盐”是“宝贝回家”中一名颇为活跃的北京志愿者,她和同伴们的工作之一,就是搜集街头常见的流浪乞讨儿童的信息。第一次接触到那个孩子,“盐”只是用数码相机拍了张照片,随后上传到网站。这样的工作,志愿者们将其称为“寻宝”或“扫街”。
在网上,志愿者们会将这些照片与此前父母们提供的寻人启事进行比对,如果大家倾向于认定照片中的流浪乞讨儿童与失踪孩子外貌相似,就会通知孩子的父母前去认领。很快就有外地家长与“盐”联系,请她再去确认一个难以鉴别的特征:孩子的掌纹是不是“断纹掌”。
第二次去见那个孩子,“盐”注意到有人在身后打量着自己。为了不惊动暗中指使孩子乞讨的人,“盐”以帮孩子擦手的名义,悄悄拍摄下孩子掌纹的特写。当天拍摄的照片有个令人兴奋的进展:这个孩子的确是“断纹掌”。
考虑到孩子受人强迫乞讨的可能性很大,志愿者们决定尽快采取解救行动。行动在王府井一带进行,参与的志愿者约有八九人。“盐”在街上一眼就认出了那个孩子,她走上前去询问:“跟阿姨走,行吗?”孩子坐在那里,似乎很害怕。这时,男志愿者“小鸟”走过来,对孩子说“叔叔带你找妈妈去”,抱起孩子转身就走。这时,一名妇女突然从角落里冲上来,试图夺走孩子。志愿者们将其一并带往附近的派出所。在派出所,那名妇女根本无法交待出孩子的身份。这名妇女随后被刑事拘留。
遗憾的是,经过随后进行的DNA测试,被解救的这个孩子并不是曾经在“宝贝回家”网站上登记过的失踪儿童,他只能被送往救助站,等待有关部门帮助他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尽管如此,能够帮助一名孩子脱离危险,志愿者们还是感到很兴奋。
几天后,“盐”将孩子的信息公布在“宝贝回家”网站上:男孩,四岁左右,自称名叫“高言”(音),左手是“断纹掌”。
联动
让警方开启“黄金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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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扫街”行动偶尔能够有所收获,但是“宝贝回家”的创办者张宝艳很清楚,在没有警方和其他政府部门支持的情况下,单纯依靠民间力量所进行的寻子行动,其难度异常艰辛。截至上周,志愿者们在两年多的时间里解救出了54名儿童;但与此同时,网站搜集到的失踪儿童信息却多达3000多条。
这些信息终于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就在此次打拐行动前夕,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与张宝艳取得了联系。警方告诉张宝艳,志愿者们在工作中所积累的一些情报,甚至填补了警方资料的空白,他们愿意在打拐行动中与这个民间组织相互配合和沟通,并且促成政府部门与民间力量的合作机制。
接到公安部领导电话的那天,张宝艳激动得大哭了一场。
在与公安部领导沟通时,志愿者们反映了这样一个问题:当家长们发现孩子失踪之后赶到派出所报案时,基层民警往往以失踪时间不满24小时为由,拒绝立案。也许就是在这24小时里,人贩子已经将孩子转移甚至贩卖,从而错失了拯救孩子的最佳时机。
警方很快便出台相关举措。此次打拐专项行动中,公安部负责人明确宣布,凡是儿童失踪的案件,在儿童没有找回来之前,一律立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对一些影响比较恶劣、情节严重的,公安部、省公安厅还会列为部级、省级督办案件进行督办。立案制度的变革,使家长们赢得了最宝贵的“黄金24小时”。
另一项由民间力量促成的重大进步,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DNA数据库。
志愿者们发现,此前公安机关建立的失踪人口信息库,主要以照片作为比对标准;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失踪儿童的相貌发生很大改变;如果利用DNA作为比对标准,准确率会更高。
听取了志愿者们的建议后,公安部在此次打拐行动中,建立起专门的DNA数据库,并要求对已经确认被拐卖儿童的亲生父母、自己要求采血的失踪儿童亲生父母,解救的被拐卖儿童、来历不明或疑似被拐卖的儿童、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儿童必须采集血样进行DNA检验。
“宝贝回家”法律顾问张志伟律师说,警方的工作力度之大超出了他的想象。
数字
有多少宝贝还没回家
有多少正在等待妈妈的孩子?又有多少正在寻找孩子的妈妈?
在“宝贝回家”网站记录的3000多条寻子信息中,年龄最小的是去年3月出生的山东男孩许志伟,失踪那天他才刚刚两个月大;年龄最大的孩子,是1973年出生的,今年已经36岁。通过志愿者的努力刚刚找到家的一个孩子,竟然在11年的离家时间里,从宁夏辗转到了美国。
根据公安部公布的数字,我国拐卖儿童发案量每年在2000到2500例。联合国相关机构发布的统计数字是,仅去年全球就有250万名儿童失踪,亚洲是“重灾区”。
张志伟律师说,被拐卖的儿童中,有一些被人利用,沿街流浪乞讨,他们中间的一些人甚至被造成肢体伤残;还有一些儿童被贩卖到偏远地区,充当家庭的劳动力。张志伟曾经发现,至今一些地区仍有人将被拐卖的女婴当作“童养媳”来喂养。
令人发指的是,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甚至出现了国际化倾向。英国《卫报》的一篇报道中提到,伦敦希思罗机场附近一所儿童院,被有组织的犯罪集团用作贩卖儿童的地点,从2006年以来,共有77名中国儿童从这家儿童院失踪,被胁迫卖淫和贩毒。这说明拐卖儿童并不是中国的特殊现象,而是一个世界性难题。
按照计划,此次公安部的打拐专项行动将在今年底结束。令人担忧的是,拐卖儿童的现象今后还会发生,又该如何去救助和保护我们的孩子?张志伟认为,此次打拐的现实意义,在于完善相关司法程序和内容,并且通过民间的力量,推动中国的司法进程。
调查思考
“没有买卖就没有拐骗”
和“宝贝回家”志愿者并肩工作的日子里,张志伟时常听到伙伴们说:“没有买卖就没有拐骗。”这位律师在深入调查和研究后发现,导致拐卖儿童案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买方市场的长期存在;而在相关法律文件中,对于收买被拐儿童的行为,其惩罚力度却远远不具有威慑力。
他举例说,《刑法》第241条规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是,该条第6款却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这无疑降低了收买犯罪的成本,是对这种违法行为的放纵。”
被拐卖儿童很有可能被强迫乞讨,相关立法工作对于打拐也具有重要意义。《刑法》第262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对禁止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但是张志伟认为,由于流浪儿童受到不法分子的控制,或者年龄太小,使得孩子无法主动寻求救助;一些不法分子也往往坚称自己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以此逃避法律制裁。但是不容忽视的是,乞讨儿童背后,很可能隐藏着拐卖儿童、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严重刑事犯罪。
张志伟说:“即使是亲生父母带着子女乞讨牟利,也应依法追究其责任。”
北京晚报 记者 周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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