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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帖]南京一名5个月大婴儿患眼疾 入院后不治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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杲杲 发表于 2009-11-13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发南京 家属称向医生求救遭拒绝

  近日,南京一名5个月婴儿死亡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婴儿徐宝宝因高烧、眼眶部肿胀等症状于11月3日中午入南京市儿童医院住院治疗,次日清晨5点多不治身亡。

  据婴儿家属反映,婴儿住院病情恶化时,家属几次向值班医生反映病情,由于医生打游戏、睡觉等原因,都遭到拒绝。

  据婴儿父亲的书面陈述:11月3日上午,他带孩子挂急诊在南京市儿童医院眼科门诊诊治,眼科医生诊断为蜂窝组织炎。

  下午6点多,婴儿眼部肿胀发展到脸部也肿胀,家属找到值班医生,该医生称自己“是值班医生不是管床医生,婴儿情况不清楚,要等次日管床医生来了再说”。经亲属交涉,该值班医生到病房查看了一下病儿,没有采取措施。

  4日凌晨1点多,在病儿哭得更厉害、眼部肿胀加剧的情况下,再次找到值班医生请其查看病情时,遭到该医生拒绝。在亲属请求之下,该值班医生用棉签擦拭了病儿眼部,并发牢骚说:“晚上把我叫起来,我不要睡觉了吗?”

  清晨5点多,婴儿变得呼吸微弱,婴儿亲属三人呼叫着去敲医生的门,一位医生听说病儿挂的是眼科,就又掉头关门睡觉了。最后在家属的请求之下,该医生打了几个电话请来医生抢救时,婴儿已经没有呼吸了。

  南京市儿童医院医务处做出解释:“因孩子病情变化太快,从入院到患儿死亡不到24小时,超出我们对眼眶蜂窝组织炎这个疾病的认识之外。”医务处同时表示,医院正在对当事相关人员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了解。

  据《人民日报》 

 

来源:

http://www.yangtse.com/zt/xbb/200911/t20091112_6979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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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圈1206 发表于 2009-11-13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人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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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杲杲 发表于 2009-11-13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婴儿患眼疾入院身亡续:医生被吊销执照

 

昨天下午,南京市卫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由专家、网民、记者等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于南京儿童医院患儿死亡事件的最终调查结果,发布会现场内容读者可登录扬子晚报网(www.yangtse.com)观看。

  调查组连夜分别向医患双方当事人共33人次调查核实,并调阅了相关录像资料,检查了值班医生使用的计算机等,形成了最终调查结果:患儿家属的投诉情况基本属实。在此次事件前期调查中,值班医生隐瞒事实真相,市儿童医院调查手段简单、调查深度不够、调查结果与事实不符。

  第一次调查的结论与事实不符,上网玩游戏的当事医生被吊照开除,南京儿童医院诊治措施有失职行为,院长书记分别受处分

  朱善璐批示:

  人民生命问题上

  不允许半点马虎

  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做出批示:这一事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从调查情况看,确有部分医护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医院的管理和服务也确实存在问题和漏洞,对这一事件必须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允许任何对人民生命不负责任、并导致严重后果的现象逍遥于法纪监管和道德谴责之外。

  朱善璐指出,这一事件及后果已经引起极大的社会关注,造成了恶劣影响。除了迅速客观地依据事实和法规给予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公之于众,给社会、患者以公道之外,更要重视从这一事件中吸取足够教训,举一反三,在整个卫生系统内对医护人员和管理者开展教育和警示。要通过这一事件开展行风自查,凡是存在类似问题,必须严肃批评和处理。在这种事关人民生命的问题上,不允许有半点马虎,更不允许玩忽职守。

  记者会实录

  够彻底:连医生亲戚关系都公开了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市卫生局局长陈天明,南京市卫生局纪委书记丁海洋和南京市卫生局医政处许民生处长答记者问。

  问:为什么两次调查有大出入?

  丁海洋:值班医生隐瞒事实真相,市儿童医院调查手段简单、调查深度不够、调查结果不实,轻信当事人的证言,南京市卫生局审核不够严格。

  问:是不是说明儿童医院在调查时有集体包庇和作假呢?卫生行政部门会不会因此道歉?

  陈天明:第一次新闻通气会通报的是一个初步调查的情况。儿童医院在第一次调查过程中,调查方法简单,调查手段粗糙。所以在第二次调查时,分了若干组,用10多个小时,把事情的真实情况全面查实了,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决不姑息。

  问:毛晓珺医生是否和医院领导有裙带关系?

  陈天明:据调查,毛晓珺与儿童医院一名院长助理有亲戚关系,但这层关系对调查结果和调查过程等都没有影响,在调查时与之有亲戚关系的领导都已经回避。毛晓珺还有一名亲戚也是卫生系统的,但是在其他医院。

  问: 根据患儿家长反映,患儿同病区的家属都被转移走了?

  许民生:这是第一次听说,我们将在下一步调查核实。

  问:患儿家属向李旭医生下跪,为什么对李旭仅是警告?

  丁海洋:考虑到李旭医生不是眼科医生,而是耳鼻喉科病区的医生。患儿家属在心情急迫的情况下,无法区分谁是耳鼻喉科医生,谁是眼科医生。而此时李旭医生自然会说,我是耳鼻喉科医生,你找眼科医生。但是作为医生,应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应该主动协助患儿家属,所以给予处分。同时考虑到后来李旭也协助护士给ICU打电话抢救患儿,所以处理有区别。

  问:为什么独立的联合调查组中没有徐宝宝家长提供的人员?

  丁海洋:昨晚家长提出,调查组中能不能由他们提供两名记者,我们明确地表示可以。但是上午10:00他才提供了两个记者的名单,但此时我们调查已经基本结束了。

  问:网民代表为何不“海选”?

  丁海洋:因为调查的时间很紧迫,所以来不及在网上海选,所以就请纠风办推荐了人选。

  问:医院赔偿有多少?

  许民生:卫生局已经督促儿童医院积极妥善地做好善后工作,患儿的家属可以选择医患双方协商、行政部门调解、法院民事诉讼、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这四种解决方法中的任何一种。

  问:此次事件会不会对儿童医院医护人员的心理上造成影响?

  陈天明:对儿童医院这样的处理在南京还是第一次,医院行政部门已经采取了善后工作,由2名局领导和5名相关处室负责人,协助儿童医院的工作重新恢复正常轨道,同时对儿童医院医护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儿童医院和全市卫生系统的稳定和秩序的正常。

  问:会不会追究医生刑事责任?

  许民生:已经依法吊销毛晓珺医生的医师执业资格证,家属有权进一步追究医生的刑事责任。

  问:网上有很多关于南京各级医院的投诉,卫生行政怎么看待?

  陈天明:网络上发布的信息很多,卫生局也是高度重视。上周五我在北京开会时,就收到短信,说儿童医院事件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影响。我们欢迎网络媒体对卫生系统的工作进行监督。

  问:通过这次事件,今后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在医患纠纷的处理上有没有更加快捷有效的方法?

  许民生:医患纠纷的解决的主体永远是医患双方,但是一般来说医疗纠纷时,由于双方信息的不对称,还是很难在短时间内达成一致的。

  问:以后在处理医患纠纷的时候,会不会延用“第三方”调查的方式?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新闻媒体提前介入到行政机构调查的过程中,这种方式可以采用。

  本版撰稿 本报记者 于丹丹

 

来源:

http://news.sina.com.cn/s/2009-11-13/041519036679.shtml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13 9:00:0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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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1-13 09:45
世态炎凉啊,,, 悲痛. 说不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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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莒县 发表于 2009-11-13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感   心情沉重~~[em61][em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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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门周琳 发表于 2009-11-13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感   心情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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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杲杲 发表于 2009-11-13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么小的小孩子生病住院是没有经历过的人根本体会不到当时的那种心情,遇到病情重了但是医生不理睬的,那时候的感觉就是  你提什么要求都成  只要孩子好了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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