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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息] 11月21日,行动日!紧急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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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丁7805 发表于 2009-11-21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晚上下班,看到一对母子在合肥步行街口肯德基门口乞讨。其实这对母子我很早就见到了,合肥下雪的那几天我骑车路过市府广场时,她们就在。昨晚我特地买了两个鸡腿给小孩吃。那个小孩真漂亮,是个小女孩,穿的很好,腿上就穿了一条棉毛裤,一条线裤,一条外裤。小手的冰凉的。看到鸡腿很高兴,先吃了两口,然后就把袋子扎紧,不吃了,我知道她是不敢吃了,肯定是大人教过的,我说不吃阿姨就拿起了,不给吃了。讲了几分钟,她才又开始吃起来。那个女的可能也只有四十岁不到,说那孩子是她女儿,三岁,我看不像,小孩长的比她好看多了。出来乞讨的原因我就不说了。都是家里穷等等等等。她还拿出冰凉的自来水要给小孩喝,我叫她别给小孩喝,我去肯德基给小孩拿了一杯开水。我问她明天可在这了,我明天带点衣服给孩子,她说明天也在。也就是今天 —11月21日。我想说的是,我想帮助这个孩子,不想让她流落街头,受冻挨饿。不管这孩子是不是那个女的孩子,都不应该利用她乞讨。我想送她到合肥福利院去,有没有人能和我一起行动。我今天会送衣服去,想借给她换衣服的机会带走她。大家能不能帮帮我!!另外,我也不反对把事情搞大,找110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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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1-26 03:57
现在的问题是报警有用吗?如果国家真的严厉管制,不允许有这些乞讨的和严厉打击买卖的,就不会再有孩子丢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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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1-26 08:49
我也不在合肥,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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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 发表于 2009-11-21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开展街头组织儿童乞讨和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公刑[2009]2125号)

http://www.baobeihuijia.com/bbs/dispbbs.asp?boardid=27&Id=26480

 ......

  二、加大清查力度,完善接报警工作。各地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和查处街面组织儿童乞讨和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派出所、巡警、交警等街面执勤部门,对巡查中发现的组织儿童乞讨和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要按照“谁发现谁处置”的原则先期处置。交警、巡警部门完成先期处置后,可将案件移交刑侦部门继续侦办。发现利用婴幼儿或未成年人乞讨的,要现场取证,调查盘问。对无血缘关系、来历不明,疑似组织被拐卖、拐骗儿童和未成年人乞讨的,要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查明真实身份,及时解救被拐卖、拐骗的儿童和未成年人。对亲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利用婴幼儿、未成年人乞讨的,要予以批语教育;符合救助条件的,要护送其到救肋管理站接受救肋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予以治安处罚。110指挥中心、派出所、刑警队等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接处警工作,凡是接报街头组织儿童乞讨和组织强迫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接待民警要认真询问案情,及时出警。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11-21 11:24:0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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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牡丹 发表于 2009-11-21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结果怎样了?急等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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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的快乐 发表于 2009-11-22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结果怎么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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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马前前 发表于 2009-11-21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要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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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jlih 发表于 2009-11-23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楼主可以看看宝贝回家的这些寻找孩子的照片里,有没有跟这个小姑娘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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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网子 发表于 2009-11-21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报警  让警方核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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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1-22 02:38
呀呀呀,可恨我不在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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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1-22 08:28
昨天家里事情多,走不开,今天中午去一下。什么结果一定给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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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门周琳 发表于 2009-11-22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报警  让警方核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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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1-22 15:20
我是楼主,今天去看,没在了。这几天天天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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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女儿李婧溦 发表于 2009-11-22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丢失孩子的家长,对你的行为表示感谢,建议报警求救,这样对你也安全,祝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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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1-23 14:36
唉,来来回回好几次了。又找不到了。我是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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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cl1983 发表于 2009-11-23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报警吧。这个女人肯定不是那个孩子的母亲。

可怜孩子的母亲现在一定急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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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1-23 16:55
救救那孩子!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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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1-23 17:28
你当时怎么就不报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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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11-25 17:58
你救救那个小孩吧 我看了心都好疼 求求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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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8359 发表于 2009-11-28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道义上支持,我不在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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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乐 发表于 2009-11-29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进展如何,等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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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09-11-29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报警吧!交给警察处理比较稳妥,调查也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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