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半年来,南明区公安分局民警每次奔赴福建解救被拐买的儿童,买家无不痛哭流涕,表露出自己也是打拐案中的情感受害者,对于他们购买而养育的“儿子”,有种“不是亲情胜亲情”的情感,有的甚至愿意赠予数百万元家产给买来的儿子,只求维系这份亲情…… 这引起贵阳“寻子同盟”的抨击,他们认为这归根结底不过是当地重男轻女的思想作祟罢了,买家要求维系的亲情不过是“伪亲情”,买家何曾考虑过贵阳的失子家庭在10多年来承受的心灵折磨?“这不是能用钱来衡量的情感。” “买方”市场繁荣拐卖案高发诱因
12月13日,30多岁的陈女士来到贵阳儿童村,她想看一下警方从福建解救回来的男孩是不是她失踪三年的儿子。每一次有警方解救儿童的消息,陈闻讯后都会到儿童村来看一下,但每次都失望了,包括这一次。 与陈一起来的还有一名何姓女士,她的儿子也是三年前失踪的。陈和何分别从大方、黔西来贵阳打工,两岁的儿子失踪前都是在马路上玩耍时被人贩子拐骗走的。“在老家,我们都是让孩子自行玩耍,父母各自做活路,但这种带孩子的方式在城市,却成了弄丢孩子的罪魁。”在贵阳的城郊结合部,孩子被“放羊”的情况屡见不鲜。 在儿童村门口,一名从福建飞来的柳先生,其购买的儿子在今年8月被解救回贵阳,他想看望尚未找到亲生父母的“儿子”,甚至提出想接“儿子”回福建住几天的想法,陈、何斥责他说:“正是存在这种买方市场,给多少贵州的失子家庭带来了灾难?” 陈、何在贵阳加入的“寻子联盟”中,目前有100多个家庭的儿子被拐骗,有的长达10余年没有任何消息。 买家为何未受打击? 根据南明警方提供的电话,记者与福建方面的一名买家林先生取得联系。 林先生说,他购买的孩子,三年多来,每天晚上都枕着他的手臂入睡,11月29日,孩子被贵阳警方解救后,妻子就不说话了,终日以泪洗面。林允诺,他愿以百万家产相赠,与孩子建立起亲戚关系。终其原因,是林家在当地没有儿子,被当地人瞧不起。 林告诉记者,当地农村,很多人愿意买一个男孩传宗接代。还有人认为,买一个男孩放在家里,可为家族带来多子多福的好运。还有些富裕地区的家庭,把买个孩子来养,作为一种“消费时尚”。“在福建的一些农村,被买下的孩子,花点钱就能上户口。”林道出了其中的秘密。 “为何这些买家没有被抓捕?”面对疑问,民警介绍,按照我国《刑法》,收买被拐卖儿童是有罪的;但我国《刑法》第241条又规定,收买孩子的家庭只要没有虐待孩子,不阻碍解救,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过,打拐中出现的这些情况,已引起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的重视了。”
十年苦守暂住地只求儿子能记起 “贵州是人贩拐卖孩子的输出地,福建、广东是孩子买卖的接收地。”从事打拐工作10余年的民警陈兴燕说。 在福建从人贩子手中买下“儿子”的邱女士和韦先生,面对南明警方的解救,都说最愿意把上百万元的家产留给“儿子”,但记者与二人联系,听得出来,他们对“儿子”的热爱,只源于重男轻女的思想。因为邱有一名女儿,现在已经20岁,目前在福州打工,每个月收入2000余元。邱说,她愿意把上百万元的家产留给“儿子”,而女儿分文不给,理由是:“女儿可以找一个有家产的人家,享受丈夫带来的财富。” 面对邱、陈的说法,贵州“寻子联盟”的100多户失子家庭指责这不过是一种“伪亲情”。在大营坡做粉生意的陈辅余是“寻子联盟”的负责人,其4岁的儿子于1999年在大营坡的暂住地被拐骗走。“10年来,我不敢搬离大营坡的暂住地,有更好的生意我也不敢去做,妻子甚至连发型也不敢换;一切的生活状态都保持着10年前的模样,只为维持4岁儿子的记忆,希望他有一天能找到家门。”陈说。 “在贵州失子家庭承受的痛苦中,买家允以百万家产相赠的说法,只是对其购买儿童的犯罪、重男轻女思想的一种虚伪粉饰。”陈和贵州许多的失子家庭都这样认为。
http://www.gywb.cn/news/shehui/news/shnews/2009/1215/news_091215104853G775049BEJ2A7FG5H4K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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