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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生育夫妇为传宗接代收购儿童情可原法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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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7-12-31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2月26日,花钱买小孩来传宗接代的吴某,被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以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因吴某和家属没有生育能力,就想抱个小孩养着,听说王某(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罚金二万元)有办法能弄到小孩,吴某让王某帮忙弄个小孩子。

2007年,王某去吴某家说给“打听”了一个小女孩,吴某就和家属一起去了王家。吴某夫妻看小孩很好,也没问小孩是从哪里弄的,就抱走了。经医院查没有问题后,吴某付了王某14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自己不能生育明虽然值得同情,但其明知是被拐卖的儿童而予以收买,其行为照样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邹旭志敏)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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