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召集会议研究部署落实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有关工作。
1月29日,张新枫副部长召集会议,听取公安部刑事犯罪侦查局当前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形势、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意见的汇报,研究部署落实《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有关工作。刑侦局局长杜航伟、副局长安卫星、副巡视员袁小尹和打拐办同志出席会议,就当前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形势、特点,公安机关打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意见作了汇报,提出了贯彻落实国家反拐行动计划的意见。
张新枫指出,反拐工作事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与构建和谐社会息息相关,十分重要。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反拐行动计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需要,是体察民情、关心群众疾苦、关爱妇女儿童的具体表现,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和国际社会都十分关注。由公安部牵头协调反拐工作、落实国家反拐行动计划,逐步减少乃至最终消除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公安部的一项政治任务。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反拐工作,克服困难,全力以赴把这项工作抓上去,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的殷切希望。
张新枫强调,要按照国家反拐行动计划的要求,抓紧开展各项工作。首先,要尽快确定反拐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筹备召开第一次反拐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由各部委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由相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要加强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解决反拐专项经费等问题。其次,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国家反拐行动计划,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为计划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第三,要抓紧调研,摸清当前全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底数,做到底数情、情况明。要通过规范接报案、立案规定,开通反拐热线等措施,狠抓如实立案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公安机关实施国家反拐行动计划的细则。要通过反拐五年计划的实施,逐步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第四,要以打击人贩子为重点,切实加大打击和整治力度。各级刑侦部门要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反拐、打拐工作,争取成立专门机构。要确定拐卖犯罪重点县市区,通报地方党委、政府,挂牌整治,纳入综合治理,给予经费支持,限期改变局面。对各地破获的拐卖妇女儿童大要案件和团伙犯罪案件要给予办案补助,调动各地反拐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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