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平贩婴案,各方均须反思 1月14日上午9时许,富平贩婴案在陕西渭南市中院公开宣判,主犯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公开宣判历时约15分钟。张淑侠当庭并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称要“先考虑下”。(1月15日《新京报》) 富平贩婴案引发各界震惊,目前,虽然这个极端案例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但是我们相信行不义者终将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主犯张淑侠迟早要对这一起人间悲剧承担直接法律责任,然而,我们仍然需要反思,究竟是什么让她并不高明的犯罪伎俩屡屡得逞。 首先,该案之所以引来如此众多关注,一方面在于涉案婴儿多,另一方面更在于贩婴利益链条始端竟然有了医务人员的身影。当拐卖儿童掺杂了医务人员,更让家长防不胜防。 其实,按照正常的医疗管理秩序,胎儿出生后,即使存在重大疾病,也应立即转到儿科,由新生儿科来对其进行救治和抢救。由妇产科医生向产妇做相关告知并直接处理,这本身严重违反医疗程序。而当地妇幼保健院产科仅以副主任一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就把婴儿“处理”没了,可见该医院管理之混乱。正因为这种混乱让张淑侠这样的无良医生把医院当成了婴儿贩卖场,大行“处理”婴儿之道。 其次,该案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家长权利义务意识淡薄。张淑侠的谎言在很多时候是极其低端的。如其曾称一对双胞胎女儿“身患重病”,而原因是产妇患有梅毒。如此拙劣的欺骗,不仅没有让家长产生猜疑,并且同仇敌忾质疑婴儿是否真的患病或者是否是因医院操作不当导致婴儿感染,进而依法向医院主张权利。反而,导致夫妻之间相互猜忌,任凭村里闲言闲语疯传。此外,轻信谎言并任凭张淑侠处理,更是一种对孩子的遗弃,并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 最后,从目前报道看来,在这一系列案子中,我们并没有看到被拐卖婴儿买家的身影,更没有看到有人为收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没有买方就没有拐卖,正是一些地区群众“传宗接代”观念根深蒂固,形成了旺盛的买方需求。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这也使得公安、司法机关为了获得个案中收买者的配合,而难以在实践中向买方祭出刑罚利剑。当收买儿童失去了惩罚,更纵容了拐卖黑市。 可见,由张淑侠精心营造多年的犯罪堡垒,其实并不牢固。拐卖犯罪存在拐、运、卖、买诸多环节,并涉及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医院甚至网络监管等众多部门,容易陷入多头监管、难以形成合力的困境。但是,我们也须看到,如果每个部门把对应环节真正监管到位,就能将这个犯罪链条轻易切断。别再让类似悲剧再度上演。(舒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