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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新闻] 活婴在富平妇幼保健医院失踪 医生欲2万元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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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陈华 发表于 2014-1-5 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陕西医生贩婴案所在单位涉案人员明日受审

  记者4日从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获悉,与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将于1月6日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2013年7月16日,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某(23岁)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医生张淑侠(系该医院产科副主任)告知董某及其家属“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于是,新生婴儿父亲表示自愿放弃并自行委托医生对新生婴儿进行处置。随后,婴儿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并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
  2013年12月30日9时,备受社会关注的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婴儿案,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经过8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择期宣判。在最后陈述中,张淑侠当庭痛哭道歉。
  据了解,2013年12月23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对与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向临渭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中新
(原标题:有关单位涉嫌失职罪人员明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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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陈华 发表于 2014-1-5 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陕西富平贩婴有关人员涉嫌失职罪案明日开庭
         京华时报讯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4日披露,与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将于6日在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去年7月16日,陕西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医生张淑侠(系该医院产科副主任)告知董某及其家属“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于是,新生婴儿父亲表示自愿放弃并自行委托医生张淑侠对新生婴儿进行处置。随后,婴儿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并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当地警方透露,截至去年8月9日,公安机关已接到群众报案55起,其中涉及张淑侠的26起,立案查实5起,其他正在核查中。张淑侠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去年8月9日,陕西富平县对相关责任人组织处理进行了宣布,该县副县长李雷平、卫生局局长汲新民、分管副局长卞慈梅、妇幼保健院院长王莉、分管副院长姚军民和分管护理工作的工会主席宋粉玲等6人被免职,并将根据案件侦办进展情况,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于去年12月23日对与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向临渭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去年12月30日,张淑侠拐卖婴儿案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钟欣)

  (原标题:陕西富平贩婴有关人员涉嫌失职罪案明日开庭)
http://news.sina.com.cn/o/2014-01-05/0159291598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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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陈华 发表于 2014-1-5 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與張淑俠販嬰有關事業單位人員涉失職罪案6日開審
  中新網西安1月4日電(記者冽瑋 張一辰)記者4日從陝西省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獲悉,與陝西富平產科醫生張淑俠拐賣兒童有關的事業單位人員涉嫌失職罪一案,將於1月6日在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2013年7月16日,陝西富平縣薛鎮村村民董某(23歲)在富平縣婦幼保健院分娩過程中,醫生張淑俠(系該醫院產科副主任)告知董某及其家屬“新生嬰兒患有先天性傳染病及先天殘疾”。於是,新生嬰兒父親表示自願放棄並自行委托醫生張某對新生嬰兒進行處置。隨后,嬰兒家屬質疑嬰兒被拐賣,並向富平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報案。

  2013年12月30日9時,備受社會關注的陝西富平產科醫生張淑俠拐賣嬰兒案,在陝西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經過8個多小時的庭審,法庭宣布擇期宣判。在最后陳述中,張淑俠當庭痛哭道歉。

  據當地警方透露,截至2013年8月9日,公安機關已接到群眾報案55起,其中涉及嫌疑人張淑俠的26起(經初步核查確定10起不屬於刑事案件),立案查實5起,其它正在核查中。張淑俠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2013年8月9日,陝西富平縣對相關責任人組織處理進行了宣布,該縣副縣長李雷平、衛生局局長汲新民、分管副局長卞慈梅、婦幼保健院院長王莉、分管副院長姚軍民和分管護理工作的工會主席宋粉玲等6人被免職,並將根據案件偵辦進展情況,嚴格依法依規依紀對相關人員嚴肅追究相應責任。

  當地法院表示,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檢察院於2013年12月23日對與張淑俠拐賣兒童有關的事業單位人員涉嫌失職罪一案,向臨渭區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訴。(完)
http://legal.people.com.cn/BIG5/n/2014/0104/c188502-24024024.html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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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4-1-7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陕西贩婴案涉失职人员开审 公诉人出示4组证据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与陕西富平县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婴儿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今天上午在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
  现在法庭还在进行法庭调查阶段,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军民和王莉四人身为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张淑侠趁机从医院将多名婴儿抱出拐卖。案发后,境内外媒体对该事件进行了大量的报道,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国家的利益遭受了重大的损失。
  公诉机关认为,上述四名被告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8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追究4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所以依据诉讼法对4名被告人提起了公诉,请求法院依法进行判决。而四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对他们指控的犯罪事实也认为是属实的。
  在举证和质证阶段,公诉人举出了四部分证据来证明4名被告人有罪。第一个证据,四名被告人主体身份、岗位职责以及妇幼保健医院的制度;第二个证据,证实妇幼保健院制度不健全的证据和被告人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证据;第三个证据,贩婴案造成了严重后果,使公众对医院丧失公信力的证据;最后一个是综合证据。
  在辩护人举证阶段,辩护人举出了妇幼保健院产科以及被告人高文平、姚军民所获得的荣誉来为他们进行证据上的辩护。对于公诉人所举的证据法庭对这些证据均予以了确认,而对于辩护人举出的产科及高文平本人获得的荣誉证据,法庭经过和议后不予确认。(记者 雷恺)
http://www.farmer.com.cn/sh/sh1/shxw/201401/t20140106_9308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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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4-1-7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產科醫生拐賣嬰兒案件追蹤:產科醫生拐賣嬰兒  誰在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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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4-1-7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庭审直击:追问陕西富平“贩婴案”
新华网西安1月6日电(记者张晨俊 薛天)1月6日上午9时,与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在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王莉、原副院长姚军民、原产科主任高文平、产房原临时负责人司欣四人出庭受审,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富平“贩婴案”中所暴露的基层医疗问题的关注。
  家长为何放弃抚养婴儿?
  2013年7月16日,陕西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时任该医院产科副主任的医生张淑侠告知董某及其家属“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新生婴儿父亲表示自愿放弃并自行委托医生张淑侠对新生婴儿进行处置。随后,婴儿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并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
  在检方所出示的案卷中也有一段董某丈夫的陈述,他说自己是一个农村人,没有什么文化,听到他眼中的“专家”张淑侠对孩子“病情”的分析,一下子慌了神,就同意了由张淑侠“处置”孩子。
  那么,张淑侠用“身患疾病”这一理由怂恿婴儿父母放弃抚养孩子的伎俩为何屡试不爽呢?
  “这实际反映出我国基层医疗中依然存在的"看病难"、"看病贵"现实。”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说:“孩子有了"难治好"的病,就会"长痛不如短痛",还不如把孩子"扔"了算了的这种心态在许多农村家庭中依然存在。这就给了张淑侠这样的人机会。而要想真正杜绝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还应该加快医保体系改革,使人人都能享受医疗保障,这样才能从根源上减少弃婴行为。”
  据当地警方透露,截至2013年8月9日,公安机关已接到群众报案55起,其中涉及张淑侠的26起。张淑侠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2013年9月24日,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王莉因涉嫌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被富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白衣天使”为何贩卖婴儿?
  代表公诉机关出庭的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燕认为,被告人王莉、姚军民、高文平、司欣4人,身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张淑侠趁机从医院将多名婴儿抱出拐卖,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四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追究四被告人刑事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军民、王莉提起公诉。案件由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庭将择期宣判。
  “白衣天使”沦为贩婴凶手,不免让人反思,究竟是什么让张淑侠从一个受人尊敬的医生沦为突破道德底线的人贩子?除了“诱人”的经济利益,“医德缺失、法律意识淡漠”“长期未被发现心存侥幸心理”,也是促成其犯罪行为的几大动因。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基层医疗环境中,患者缺乏维权意识,也使得张淑侠能够长期作案而未被及时发现;一些地区长期存在“重男轻女”思想,也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供了需求土壤。
  同时,4名医院相关责任人在此次的案件中或多或少的失职行为,也助推了张淑侠一而再、再而三的“贩婴”的行为,如果这些相关“领导”能够严格落实各项有关规定,认真肩负起自身的管理职责,或许这样的悲剧早就可以制止。
  “涉及新生婴儿方面的医疗卫生系统,实际是由三个层面相互衔接而成,任何一层出现纰漏,都会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西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加说,这三个层面包括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医疗系统内部的相关规定还有专业的妇幼医院自己所制定的制度,这三者相互衔接、合力保证新生儿的健康安全。
  曾加认为,监管者一定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这样才能给个别道德下滑、贪图利益的医疗工作者以震慑,从而斩断他们的侥幸心理。“规定的落实很重要,如果医疗系统的各项规定都成了"一纸空文",有制度却没有人执行,那么就很难避免有人为了利益铤而走险。
  医院缘何为“贩婴”开“绿灯”?
  从法庭上控辩双方的辩论中就可以看出,富平妇幼保健院平日里管理混乱、人情大于法理的情况已经相当严重,4名被告在“贩婴案”中负有一定程度的责任。正如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淑侠的供词中说的那样:“如果他们(医院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儿,我就不会得逞。”
  原富平妇幼院产房临时负责人司欣说,自己“负责人”的职务是领导口头任命的,作为临时负责人,她主要负责排班和医用耗材的领取。医院的规章制度张贴在墙上,有些按照制度办、有些按习惯办,产房交班只是口头交接,在7月份贩婴案出现之后才有签字交接的环节。司欣觉得,张淑侠能够利用职务之便贩卖婴儿,一是医院内部管理不严,二是因为张淑侠是她的领导,她盲目轻信了张淑侠,三是她自己没有按照规定办事,没有尽到责任。
  富平妇幼院原院长王莉说,自己在工作中已经尽力,但有些工作仍旧没有做到位,存在漏洞。王莉供述,对员工教育不够,医院的相关制度执行力度不够,医护人员不能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能及时向上级汇报,分管领导责任心不强,相关制度的检查和落实不到位,这些都是最后导致贩婴案出现的原因。
  检方也认为,张淑侠作为医生,能够私自进入病房,直接将婴儿抱走,充分说明产科管理上的混乱,而医院工作人员对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都已经习以为常,从而最终导致张淑侠的贩婴行为没有从医院方面得到有效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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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4-1-7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京报讯(记者李超 实习生郑硕)今天,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与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一案。近百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和医疗机构代表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依法对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军民、王莉四人提起刑事指控。高文平是富平妇幼保健院原产科主任,司欣为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房原临时负责人,王莉和姚军民分别为富平保健院原院长和副院长。
  起诉书指出:高文平、司欣、姚军民、王莉四人身为富平县妇幼保健医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张淑侠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期间,利用其作为产科医生的便利条件,趁机从医院将多名婴儿抱出拐卖,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高文平、司欣、姚军民、王莉四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构成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法院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军民、王莉四人失职罪一案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和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分别进行了法庭调查和质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辩论。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http://www.bjnews.com.cn/news/2014/01/06/300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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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4-1-10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陕西贩婴医生受审痛哭 被拐儿童家属:哭晚了
7名婴儿被拐卖

  2013年7月20日,陕西富平警方接到产妇董某家属报案,质疑新生婴儿被妇幼院医生张淑侠拐卖。接报后,富平警方立案并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查。8月5日,产妇董某未满月的儿子被警方解救送回。

  2013年5月29日,王某某所生的双胞胎女婴。潘某某以30000元的价格从张淑侠处将两名婴儿买走带回家中。其后潘某某以46000元的价格将其中一名女婴卖于山东省巨野县的任某某夫妇,另一女婴寄养在潘某某亲戚家。后两名女婴均被解救并送还王某某一家。

  2013年4月某天,黄某某所生的一名女婴。潘某某从张淑侠处以1000元的价格将女婴买走带回家中。后该女婴死亡被抛弃。

  2013年2月28日,武某某所生的一女婴。潘某某以20000元的价格将该女婴买走。其后以46000元的价格将该女婴卖于河南省滑县大吕庄村的和某某夫妇。该女婴已被解救并送还武某某家人。

  2012年4月某天,贺某某所生的一名女婴。潘某某以20000元的价格将该女婴从张淑侠处买走,张淑侠将其中15000元交予贺某某的丈夫。后因女婴家人反悔,张淑侠让潘某某将女婴送还贺某某亲属。

  2011年11月某天,尚某某所生的一名男婴。潘某某以47000元的价格将该男婴卖于山东省巨野县独山镇烟王村的王某某、吕某某夫妇。该男婴已被解救。

  陕西渭南产科医生张淑侠涉嫌拐卖儿童案于昨日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公诉方指控被告人张淑侠共实施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及被拐卖婴儿7人。庭审历时约6个小时,将择日宣判。在庭审中,一条涉及陕西、山西、河南、山东等省的“贩婴链条”逐步显现。

  昨天上午9点,张淑侠被两位女法警带上庭时,周围相机的咔嚓声响成一片。高高的马尾并没有给她带来更多的精神气,倒是暗紫色棉衣衬得她脸色更加暗黄。

  此时,双胞胎女婴的父亲祁昆峰已坐在家属席的正中,他从张淑侠一进门就一直盯着她,面无表情。

  开始陈述身份,张淑侠的声音很小。但听到“侦查阶段她对自己贩卖儿童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时,她开口否认。“当时我是想悔罪尽量想把自己说得好一点,但真实情况不是那样。”张淑侠说。

  对于“来家小孩”和双胞胎女婴,张淑侠均表示,是因为母亲怀孕去检查时确实存在疾病,所以向家属如实告知,是家属自愿放弃孩子的。张淑侠称,双胞胎共用一个胎盘,患双胎输血综合征可能性非常大,而且羊水也一个多一个少,营养不良,生长发育不好。“我跟他们说,两个女婴一大一小,而且难产,他们说大人好就行了。”

  听到这句话,一直把手按在脸上的祁昆峰闭上了眼睛,用手捂着嘴,长久没有放下。实际上,从听到自己的案子开始,他就睁大了眼睛,一直朝着被告席的方向,抬高的眉毛把额头撑出了深深的皱纹。当张淑侠说事发过程时,他不时撇撇嘴,和旁边的人窃窃私语。

  在庭审过去一个多小时后,张淑侠要求站起来。在此后的四个小时中,她五次提出要求站立听审,并不时用手在后背搓动。她的第二代理律师说,她身体不好,腰肌劳损得很厉害。

  在提到她的接头人潘某某如何联系其他人贩卖女婴时,张淑侠每次都回答“与我无关”。当法庭第三次询问她对这些人的犯罪事实是否有异议时,她赌气似地说“我拒绝回答”,引起旁听席中一阵浅浅的笑声。当法庭表示回答问题是她的义务时,她停顿了数秒,才再次作答。张淑侠的辩护人还向法庭提交了1998年以来,张淑侠获得的15份荣誉证书,以及近百位患者的请愿书,希望酌情量刑。

  下午5时40分,庭审结束前,张淑侠做了最后的陈述:“首先我怀着内疚的心情向受害者家属说声对不起……我错了,希望你们原谅。”说到这里张淑侠失声痛哭。这是她在庭上第二次哭泣。第一次是说到公安人员认为她为贩卖婴儿故意参与多起并非她负责的接生。

  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这次她突然转过头,准备向众人下跪。她承认对自己管理不严,对病人大包大揽,连说两次“错了”。“我对不起我家人也对不起患者,我愿认罪服法。”说完最后一句,她又欲下跪,被法警拉住。

  不过这一幕祁昆峰并没有看到,在上午庭审后,祁昆峰迅速离开法庭,他说,自己是来看法庭怎么审,至于怎么判,按照国家的规定来。当记者问他是否同意张淑侠的解释时,他摇了摇头,便不再作答。

  庭审焦点

  “来家小孩”有没有确诊患病

  张淑侠称,“来家小孩”母亲董珊珊去医院诊断时,确实患有梅毒。而梅毒通过母体传染给婴儿的可能性非常高。其家人听说后就放弃了,说是保大人,把小孩处理掉。

  公诉方提出物证指出,董珊珊的富平县医院免疫报告单上,梅毒螺旋体抗体结果是“有反应性”,但参考值是“阴性”,而到了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的生化报告上,这一项变成了弱阳性,且这一项是用手写体改动过的。

  公诉方表示,即使董珊珊患有梅毒,但是否已经传染给孩子并没有确诊,张淑侠这种行为存在主观故意性。

  在“来家小孩”的诊断单上,还有“有畸形,尿道下裂”等描述,且“有”是从“无”字改动而成。张淑侠解释,因为当时孩子已送走,家属又反悔了,怕家属闹事,所以她才让同事把字改了,加了其他症状,“让家属好受些”。

  家属主动放弃孩子

  张淑侠是否担刑责

  记者注意到,检方的公诉意见认为,的确有3起案件的婴儿是在被家长主动放弃后,由张淑侠抱回家中,并无欺骗行为存在。但检方同时表示,在新生儿因缺陷而父母自愿放弃的情况下,医护人员作为中介促成收养关系,如果没有获利行为,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张淑侠的行为并非如此”。

  尽管一再为自己的行为开脱,但篡改病历、在不能确定孩子有缺陷的情况下便劝说父母放弃、有偿贩卖等行为,已经让张淑侠触犯了法律的“高压线”。

  被拐儿童家属:她哭晚了

  “来家小孩”的母亲董珊珊,因张淑侠的诊断引起了婚姻危机,并称遭到家庭暴力,已把来国峰一家告上了法庭。

  昨日上午,从娘家赶来的董珊珊晚了一个小时,无法进入庭审现场。下午1时许,记者收到董珊珊的来电,她说在法庭外-3℃的环境里待了两个小时,实在等不了了。

  记者:张淑侠称,当时她只是说你有梅毒弱阳性,有可能传染,并没有说孩子畸形,是这样吗?

  董珊珊:生孩子疼得什么都不知道,但是第二天醒来后发现孩子没了,我要孩子,她就跟我说孩子畸形。第三天一个和她同办公室的胖胖的男的把我叫过去,说了一大串,说孩子有很多病,男不男女不女,让我出院回家。我说孩子没找到我是不会回家的,管他什么,我自己怀的自己养,他能活多久是多久。但他们始终不说孩子在哪儿,第四天就撵我出院。

  记者:张淑侠说你确实患病,可能传染给孩子,所以才把孩子卖了?

  董珊珊:(如果是)有病的,买主为什么要来买?她是故意的,是她叫来人贩子把人卖了,因为农村人文化低,她那样一说,大多数人就算了。

  记者:她在庭上哭得很厉害。

  董珊珊:晚了,她哭晚了,早干啥去了,挽不回来了,世间没有后悔药。

  我还叫她姑呢。(生完)第二天我还说,你不用把孩子抱回医院,抱回我们家就行了,这事就算了,但她还是始终推辞,说处理了,埋了。

  张淑侠辩护律师

  张淑侠有罪

  庭审结束后,张淑侠的辩护律师、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金韬在庭审后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你为张淑侠做的是罪轻辩护?

  金韬:是的,张淑侠的确有罪,但对公诉方的指控有些地方有异议。公诉方指控了六项罪名,其中两项我认为不成立,即赵进良家和贺家的(作为隐私未公开审理)两项,因为他们(的情况)都是婴儿家属主动不愿意抚养的。

  还有一个是黄少妮婴儿贩卖后死亡作为罪名的加重情节,我觉得也不成立,这不是张淑侠主观故意致死的。

  记者:你觉得张淑侠不能算主犯?

  金韬:不算是主犯,是共犯。不过拐卖儿童案是每个环节都构成犯罪,不同的只是各自在整个过程中起到的犯罪地位是什么。

  记者:有媒体称其实找回来的孩子基本都有病,但是这方面的证据庭上没有展示?

  金韬:孩子后期检查到底有没有问题,这方面的证据控辩双方都没有追究。因为整个案件不涉及儿童的身体状况,不管有病没病,拐卖了都构成犯罪。

  双方的争议是犯罪主观恶意的大小及犯意的产生,我认为这在于张对孕妇病情的描述以及对孩子将来可能患病情况的描述,换句话说,是家属先同意放弃儿童,还是她为了贩卖儿童,游说家长放弃儿童。孩子患病与否不影响定罪量刑,即使孩子患病,贩卖也是犯法,这是没有争议的。

  记者:没有当庭公布结果,你对庭审和量刑有什么看法?

  金韬:我对庭审很满意,法官也充分让控辩双方发表意见,相信法院能给出客观公正的判决。但现在公诉方没有量刑建议,所说的都是根据法条,我也不好猜测。如果我们的辩护意见被采纳的话,可能会对她的量刑有帮助。

  一个孩子的被拐卖过程

  被张淑侠卖了2.16万元

  又被中间人卖了5.98万元

  55岁的张淑侠是富平县妇幼保健医院妇产科原副主任医师,也是该县远近知名的产科权威,原本在今年10月就当“光荣退休”。然而,一起报案揭开了她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今年7月20日,陕西富平警方接到产妇董某某的丈夫来某某报案,怀疑新生婴儿被妇幼院医生张淑侠拐卖。

  “7月16日晚上7点多我媳妇进入产房,两个多小时后生下儿子”,来某某说,在这段时间里张淑侠曾从产房出来告诉他,他的妻子是乙肝“小三阳”,又有梅毒,建议不要这个孩子了,因为孩子生出来后会危害社会,也不能上学。“她也给我爸我妈做思想工作,说这孩子不能要,从胎里带的病很难治,治不好。”

  当晚,张淑侠将男婴抱回家中,打电话联系山西省临猗县的潘某某。7月17日凌晨3时许,潘某某和其子崔某驾车来到张淑侠家中,以21600元的价格将男婴买走带回家中。其后潘某某经王某某和黄某某介绍,潘某某丈夫崔某某从旁协助,在其家中以59800元的价格将婴儿卖于河南省内黄县梁庄乡后河村的朱某某。

  8月5日,该男婴被富平警方解救并送还来某某、董某某夫妇。

  公诉方的起诉书显示,张淑侠和该案其他的几名犯罪嫌疑人以类似的作案手段,从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共作案6起,贩卖7名婴儿,并致一人死亡。其间,张某获利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一个父亲的“送婴”之路

  未婚生女不愿抚养

  父亲收了张淑侠1.5万元

  在6起案件中,贺某家(因隐私未公审)因夫妻二人未婚先育,且两人收入不稳定,不愿抚养小孩,要张帮忙处理。事成之后,中间人潘某某给了张两万元,张给了贺家一万五千元。

  而在黄少妮的案件中,婴儿确实患有缺血缺氧性脑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家长要求处理。当时张淑侠未参与接生,而是由另一位医生交给了一位清洁工处理,清洁工又找到张淑侠卖掉。

  张淑侠表示,前一起案件,贺家改变主意,她又把孩子送了回去,把钱退给了潘。而第二起,她是看在婴儿没人要、可能活埋的情况下,才于心不忍帮忙处理的。

  公诉人表示,贺家要求把孩子送养,并非要卖给人贩子,这违反了家属意愿。第二起,张淑侠明知孩子有多种疾病,还让新生儿处于不安全的状况下,在拐卖过程中致使婴儿死亡,作为医护人员是更加不可容忍的。

  辩护律师认为,张每天都会遇到很多类似家属不要的情况,不可能亲自救死扶伤,而且婴儿死亡是因为疾病,并非张淑侠主观故意。

  在庭审过程中,对于辩方提出的多项意见,法庭表示不采纳。

  一条涉及4省的作案链条

  中间人跨省卖婴

  张淑侠:第6回才觉不对劲

  随着庭审的深入,一条涉及陕、晋、豫、鲁4省的作案链条渐渐清晰。

  劝说家属放弃婴儿。在6起案件中,产妇的家属与张淑侠多是“熟人”关系,比如董某某的公公和张淑侠是同村也是中学同学,王某某的婆婆是张淑侠的初中同桌。出于对她医术和人品的信任,当张淑侠说“产妇有传染病”、“孩子畸形”、“花大钱也治不好病”,并劝说他们放弃孩子时,产妇及家属都对其深信不疑,甚至心存感激。

  掩人耳目抱出医院。“我是医院的技术权威,我说的话他们都相信。”张淑侠在法庭上供述道,和她一起工作的其他医生和助产士对她言听计从,还为她修改病例、违规从医院抱出婴儿打开方便之门。当天的庭审中,出庭作证的几位富平妇幼保健院医生和助产士也证实了这一点。

  联系同伙卖出婴儿。将婴儿骗到手后,张淑侠便将孩子卖给她的下线—山西省临猗县的潘某某。据张淑侠交代,潘某某来医院就诊时和她结识。刚开始,潘某某声称,自己的儿子儿媳无法生育,希望张淑侠能帮她从医院抱养别人不要的孩子。“我一直以为是给没孩子的家庭帮忙,是在做善事,直到第6回我才觉得不对劲。”张淑侠说。

  寻找“买家”二次贩卖。潘某某在付给张淑侠几千元至几万元不等的酬劳后,便从张淑侠处将婴儿带走,然后寻找“买家”加价贩卖婴儿。“买家”多居住在农村地区,或因无法生育,或是受“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惜花钱“购买”婴儿。比如,花59800元“购买”来某某儿子的朱某某,就是因为生了三个女儿,受传统思想影响,怕没有儿子被村里人瞧不起。

  专家剖析

  张淑侠抓住了产妇和家属们

  “看病难看病贵”的畏惧心理

  这6起贩婴案形成节节相扣、分工明确、手法熟练的作案链条,凸显出我国当前人口拐卖犯罪现象的严重性。

  “产妇有传染病”、“孩子畸形”、“花大钱也治不好病”……这些可以轻易戳穿、并不算高明的谎言为何能够屡试不爽?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认为,张淑侠的这些说法正是抓住了产妇和家属们“看病难”“看病贵”的畏惧心理,对此应加快医保体系改革,使人人都能享受医疗保障,也才能使每个生命都不被轻易放弃。

  “没有儿子就买儿子,没有女儿就买女儿。”鲜活的生命被当做商品买卖,生命的尊严被无情践踏。中国政法大学反对人口贩运国际合作与保护中心主任张志伟认为,“买方市场”是打击拐卖人口工作中不可忽略的一环。http://baobao.sohu.com/20140110/n39326755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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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陈华 发表于 2014-1-11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陕西富平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案14日一审宣判

陕西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称,1月14日9时将宣判张淑侠拐卖儿童案。
2013年7月16日,富平县孕妇董珊珊在县妇幼保健院分娩,产科副主任张淑侠谎称“婴儿残疾”骗家属将孩子给其处置,后将婴儿拐卖。
警方调查发现张淑侠涉嫌拐卖6名婴儿,获利数万元。(央视记者李志 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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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4-1-12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张淑侠拐卖儿童案本月14日一审宣判

本报渭南讯 (记者 郑晗) 昨日,记者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关注的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婴儿案将定于1月14日上午9时在渭南中院公开宣判。

2013年7月16日,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某(23岁)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医生张淑侠(系该医院产科副主任)告知董某及其家属“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于是,新生婴儿父亲表示自愿放弃并自行委托医生张某对新生婴儿进行处置。随后,婴儿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并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2013年12月30日,渭南中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张淑侠拐卖儿童一案。

作者:郑晗

http://news.163.com/14/0112/06/9ICA222T00014AE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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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4-1-14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陕西富平贩婴医生一审被判死缓
【陕西富平拐卖儿童案医生张淑侠一审被判死缓】14日上午9时15分许,原陕西省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医生张淑侠因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前报道:
  涉案医生多次称婴儿患先天性疾病
  2013年7月16日,陕西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某(23岁)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张淑侠告知董某及其家属“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于是,新生婴儿父亲表示自愿放弃并自行委托医生张淑侠对新生婴儿进行处置。随后,婴儿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并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
  经初步调查,此案系一跨省拐卖婴儿团伙案件。7月16日晚,在董某分娩后,张淑侠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治疗并交由自己处理。在此过程中,张淑侠与山西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取得联系,17日凌晨3时,潘某、崔某驾车从山西来到富平,从张淑侠家中以2.16万元将婴儿买走,后又以3万元将婴儿贩卖给其他犯罪嫌疑人。
  案发后,不断有曾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生产的产妇和家属,向富平警方报案,他们怀疑自己在富平妇幼保健院出生的孩子也曾被医务人员用相同手法进行处理。据当地警方透露,截至8月9日,公安机关已接到群众报案55起,其中涉及嫌疑人张淑侠的26起(经初步核查确定10起不属于刑事案件),立案查实5起,其它正在核查中。
  被控6次参与贩婴致1死 当庭痛哭道歉
  2013年12月30日,渭南中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张淑侠拐卖儿童一案,检方指控张淑侠参与拐卖6起共7名儿童,并导致1名儿童死亡。在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张淑侠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进行了法庭调查;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进行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进行了充分辩论。
  检方指控,张淑侠的行为违背职业道德、藐视国家法律,将新生婴孩出卖给人贩子,其行为不仅触犯国家法律,同时令社会公众对医疗机构产生不信任感,形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被告人张淑侠拐卖婴儿数量达7人,且在拐卖过程中致1名婴儿死亡,具有从重处罚情节。
  辩方认为,经过对6起拐卖儿童案件的分析,张淑侠主观恶性较小,且张淑侠有主动向警方交代问题的情节,法庭应考虑对张淑侠从轻处罚。
  在法庭最后陈述中,张淑侠痛哭道歉,她说:“我怀着内疚的心情向受害者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为了经济利益我将家属放弃的新生儿送给他人牟取好处费,触犯了国家法律,应该受到法律制裁。”法庭宣布将对该案择期宣判。
  有法律专家表示,虽然张淑侠在庭上表示“认罪伏法”,但有罪判决的做出还需要基于严密的证据链。在量刑上,类似多次拐卖儿童的犯罪一旦坐实,很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更重的处罚。
  与贩婴有关人员涉失职罪案将择日宣判
2014年1月6日,与张淑侠拐卖儿童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在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院长王莉、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姚军民、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主任高文平、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房临时负责人司欣出庭受审。
  2013年8月9日,陕西富平县公布对相关责任人的组织处理,该县副县长李雷平、卫生局局长汲新民、分管副局长卞慈梅、妇幼保健院院长王莉、分管副院长姚军民和分管护理工作的工会主席宋粉玲等6人被免职。张淑侠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2013年9月24日,原富平县妇幼保健院院长王莉等4人因涉嫌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被富平县公安局取保候审。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文平、司欣、姚军民、王莉四人,身为富平县妇幼保健医院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张淑侠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期间,利用其作为产科医生的便利条件,趁机从医院将多名婴儿抱出拐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构成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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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4-1-14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伸出罪恶之手的那天,不知道她有没有想到今天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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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4-1-14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陕西拐卖婴儿案今宣判 被拐婴儿父亲称不接受道歉
 2014年1月13日晚,陕西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婴儿案公开宣判的前一天,案件受害者、被拐婴儿的父亲来国峰专程赶赴渭南,准备参加法庭旁听。
  2013年7月,陕西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珊珊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医生张淑侠告知董珊珊及其家属“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于是,新生婴儿父亲来国峰表示自愿放弃并自行委托医生张淑侠对新生婴儿进行处置。随后,婴儿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并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
  2013年12月30日,渭南中院依法公开审理张淑侠拐卖儿童一案,检方指控张淑侠参与拐卖6起共7名儿童,并导致1名儿童死亡。在最后陈述中,张淑侠当庭痛哭道歉。
  【同期】(被拐婴儿父亲 来国峰)她(张淑侠)作为一名医生,贩卖婴儿,肯定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的惩罚。我相信他们医院,到他们医院去,他们医院搞个这样,我们名誉上、经济上损失很大。我不接受道歉,当时张淑侠开庭道歉,医院的道歉,我不接受道歉。
  【解说】来国峰表示,2014年1月7日,他起诉了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申请索赔,富平县法院让其等候立案通知。此外,总结刚出生儿子离奇丢失的悲剧根源,他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对贩卖人口的打击力度。
  记者 冽玮 阿琳娜 张远 陕西渭南报道
http://www.chinanews.com/shipin/cnstv/2014/01-14/news3628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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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4-1-14 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富平贩婴案受害人来国峰: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中新社陕西渭南1月14日电 题:富平贩婴案受害人来国峰: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中新社记者 冽玮 张远 阿琳娜
  曾被坊间舆论打造成“悲情父亲”的来国峰,经过半年的“磨练”,已能从容面对亲生儿子遭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后,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
  14日一大早,来国峰冒着寒风,来到陕西省渭南市中级法院,办理法庭旁听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一再强调,张淑侠给这些受害人的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罪无可赦。当囚车进入法院后,他难抑忿恨,追着囚车呼喊,张淑侠该枪毙。
  2013年7月,陕西省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副主任张淑侠声称来国峰刚出生的儿子是“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尿路畸形、性别不详”,诱骗来家人放弃孩子再抱出去贩卖,而这个在当地素有“热心人”美誉的张医生正是来国峰父亲的小学同学。
  有专家指,在县域“熟人社会”中,张淑侠的行为彻底颠覆了温情,撕裂人际间的基本信任。由此造成的恶劣影响,击穿了制度和伦理两条底线。
  来国峰告诉中新社记者,他和张淑侠是同村人,2010年,来国峰大女儿出生时,当时就找过张淑侠帮忙做孕检。来国峰弟媳生女儿,同样找的是张淑侠,给他的第一印象是豪爽热心。所以,他实在想不通,一个医生怎么能够做出这样没人性的事情?
  同时,他也坦承,在孩子被拐卖这件事中,自己作为家长也有很大责任,仅有小学文化程度,法律意识淡薄,听不懂张淑侠满口说的医学术语。“因为她的身份是医生,救人命的,基本上是她说啥信啥。”
  白衣天使情结是一个“情绪放大器”,张淑侠就是利用这样的情结,轻易蒙蔽了人们的视线,获利匪浅。
  中国民众固有的“养儿送终”的传统观念,悄然催生了大规模的儿童买卖地下市场。在短短20天里,来国峰的儿子辗转3省,价格从人民币2.16万一路飙升至5.98万元。案件背后则是一个长期贩婴的团伙,其代表人物潘桂串,曾因贩卖人口服刑5年,出狱后依然重操旧业。
  14日,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样的判决结果,令来国峰难掩激动之情,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了家人。他说他们一直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作为救死扶伤的医生,张淑侠违背了职业道德和做人良心,应该得到严惩。”
  来国峰透露,为寻找被拐卖的儿子,他求助于亲朋好友,为此欠债数万元人民币;不到20天,瘦了10斤;夫妻反目,相互猜忌。“生命无价,但为什么有人可以像买卖东西一样买卖别人的孩子?”
  他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对贩卖人口的打击力度,对人贩子就要重判。来国峰这样总结造成自己刚出生的儿子离奇丢失的悲剧根源。“像张淑侠联系买我儿子的的那个山西人贩子潘桂串,以前拐卖孩子,就被判了5年,出狱后继续干老营生,还不是因为来钱快。”
  针对此事,来国峰决定通过法律捍卫自己的权益,1月7日,正式起诉了富平妇幼保健院。“此事搅乱了我的家庭生活,本来我在西安打工,一个月至少有3000多元的工资,媳妇在家务农,守着一儿一女,日子和和美美。如今媳妇对我有意见,婆媳不和。我压力很大,不知道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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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4-1-15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贩婴医生被判死缓 编造婴儿感染恶疾借机拐卖(图)

据陕西渭南中院官方微博消息,今天上午9时,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案在渭南中院公开宣判。

被告人张淑侠贩婴6次,涉及婴儿7名,并导致一名婴儿死亡,情节严重,被告人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致1名婴儿死亡情节不成立

今天上午,陕西渭南中院官方微博公布判决要点显示,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淑侠以获利为目的将多名婴儿拐卖给潘某串等人,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张淑侠罪名成立。

公诉机关认为张淑侠拐卖儿童致1人死亡的情节不能成立。但该名婴儿被拐卖后,潘某串认为婴儿已死亡,将其抛弃在垃圾沟内,张淑侠应承担该婴儿被抛弃无法找到的责任。被告人张淑侠身为医务人员,利用诊疗之便,采取编造婴儿感染难以治愈疾病、身体畸形等手段,拐卖新生婴儿多人,其行为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张淑侠虽有坦白情节,但综合全案犯罪事实依法应从严惩处。

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淑侠犯拐卖婴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淑侠涉嫌拐卖婴儿案6起

据媒体报道,2013年7月15日,富平县薛镇村民来某的妻子董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住院待产。7月16日该院产科副主任张淑侠在看到董某化验报告后,在董某生产时以董某患有乙肝、梅毒等疾病,婴儿会被传染为由,劝家属放弃婴儿,董某丈夫来某等人因相信张淑侠所说情况便签字同意放弃。

当日21时许,张淑侠将男婴抱回家中,联系陕西省临猗县的潘某串买卖婴儿,随后来某及其家属询问婴儿去向,张淑侠谎称婴儿已处理。

7月17日,张淑侠联系王某修改婴儿记录表,向董某家属谎称婴儿有尿道下裂畸形。

张淑侠联系上山西省其他犯罪嫌疑人后,将董某所产男婴以2.16万元卖掉,后该男婴被多次转卖他人。

事情曝光后,富平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侦破此案,张淑侠等9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抓。经查实,张淑侠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之间,先后将董某、王某等人所生子女拐卖给他人后贩卖,从中获利1000元至数万元不等,其涉嫌拐卖婴儿共立案6起。去年11月前,6个家庭的孩子已先后解救回到亲生父母身边。

庭上向受害家属致歉

随后,张淑侠被刑拘,富平县卫生局分管副局长、妇幼保健院院长、分管院长等6人被免职。该院原院长、主管副院长、产科主任等4人以涉嫌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被提起公诉。

2013年12月30日上午,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淑侠进行了公开审理。张淑侠共涉嫌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嫌被拐新生婴儿7人(其中一名婴儿被卖后死亡)。公诉方表示,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控辩双方围绕张淑侠在相关事实中是否欺骗被害人及是否能轻判等问题也进行了辩论。后来,张淑侠在最后陈述中向受害者家属致歉。

今年1月6日上午,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原产科主任等4人涉嫌失职罪一案,该案未当庭宣判。

http://www.s1979.com/news/china/201401/141120540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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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4-1-15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晖:建立完善的新生儿重病救助医疗体系 堵住弃婴黑洞

陕西传媒网讯(记者 韦世钰)1月14日上午,张淑侠贩婴案一审宣判,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此案当时一经曝光立刻引起社会哗然一片。到底是医院监管不到位?是医生医德丧失?还是相关法律政策的缺失?这些问题也是陕西省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一附院儿科教授李晖博士所关注的。

“富平贩婴案就是因为医生捏造新生儿存在缺陷的信息,诱使家属放弃孩子,进而将新生儿贩卖。病儿家长需要第三方来保证自己的孩子,不会因为主治医生的原因,而被过度治疗或者被无辜放弃。”李晖认为法律应明确规定,放弃对患儿治疗的标准,同时医院需建立婴儿伦理委员会。当医生认为患儿出现了法定放弃治疗的相关指标时,要提交婴儿伦理委员会裁决,凡裁定符合放弃治疗情况的,在监护人同意的前提下放弃治疗。如监护人不同意,则由监护人承担继续治疗的所有费用。监护人不得擅自终止治疗,更不得遗弃患儿。

“我们的《母婴保健法》应该做出调整,将母婴保健的范围从孕前、孕期扩大到围产期,将新生儿纳入到保健范围,对患病新生儿进行强制救治。”李晖认为,政府应为新生儿设立专项重病救助基金,保障患儿的基本医疗权利。

政协委员现场解答网友关注问题

陕西传媒网大秦岭论坛网友提问:“就诊卡能不能在医院之间通用?看病能不能再方便些、便宜些?”对此,李晖教授认为,同等级别的医院应该互相承认检查结果,从人员培训开始,所有医护人员持证上岗;同时对检验机构设定执照,经过规范化的培训,认可检查结果,省去病人在不同医院之间的重复检查,这不仅仅是费用问题,最重要是为病人减轻了痛苦。另一方面,李晖还建议全省医院建立联网机制,哪里有空床、哪家医院有调节接受病人一目了然,无须再把时间浪费在路上。

http://www.sxdaily.com.cn/n/2014/0114/c145-5332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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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小宇 发表于 2014-1-15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贩婴者该严惩,弃婴者呢

1月14日,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案在渭南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白衣天使伸出贩婴黑手,罪行令人发指。正如法院判决书指出的,身为医务人员,张淑侠编造婴儿感染难以治愈疾病、身体有畸形等理由,拐卖多名新生婴儿,其行为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主观恶性极大,社会影响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虽有坦白情节,但综合全案应从严惩处。法院判决伸张了社会正义,维护了法律权威。

  在众多报道中,笔者关注到一个细节:开庭前,一名被拐婴儿的父亲在囚车进入法院时追着喊,“张淑侠该枪毙”。而宣判后,这位父亲在接受采访时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

  从大喊“该枪毙”到对判决结果满意,反映了大多数贩婴案被害人亲属的心路历程。对被害者家庭而言,司法判决只是形式上的救赎,即便判处被告人极刑也无法弥补心灵创伤;对社会而言,公正的定罪量刑是震慑犯罪的前提,它能够将法律的权威深深印在每个人的脑海中,警示其他人切莫重蹈覆辙。

  贩婴案主犯得到了应有惩处,其他相关人员呢?根据刑法的规定,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等一项行为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因此,对该案中其他有关人员何时得到应有制裁,公众有理由拭目以待。

  更不能忽视的是,富平贩婴案也是弃婴案。法院审理查明,在张淑侠实施的6起拐卖案中,有家长出于婴儿有疾病等原因主动放弃婴儿的,也有受骗被动放弃的。按照法律规定,家长弃婴不是张淑侠无罪的理由。而无论是否受骗,家长都不能因孩子有病就将之遗弃。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对遗弃婴儿的家长是否该以涉嫌遗弃罪立案查处,需要司法机关明察秋毫。但不可否认,弃婴处理的混乱也是贩婴案衍生的土壤,收养程序不完备,婴儿贩卖与收养极易结成畸形的利益链。因此,该案也给儿童福利机构等其他相关领域敲响了警钟。

  由此想到很多地方启用的弃婴岛。对这一新生事物,很多人担心会鼓励弃婴行为,其实大可不必。打击的归打击,保护的归保护,设立弃婴岛的出发点是保护儿童权益,这与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精神是一致的,与刑法打击弃婴犯罪也不矛盾。只要相关制度完善,弃婴岛的保护功能就能得到充分发挥。

  拐卖婴儿犯罪,侵犯的是儿童的合法权益和他人的家庭关系,是对人性的公然践踏,必须严厉惩处;而对于弃婴处理混乱、收养程序不严等问题的治理也要高度重视。只有完善“制度治理”并辅以“法律零容忍”,贩婴与弃婴的犯罪土壤才能逐步消除。

http://legal.people.com.cn/n/2014/0115/c188502-241199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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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4-1-16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贩婴医生获死缓 公众仍盼安全感
作者:赵查理
  备受社会关注的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案14日上午9时在渭南中院公开宣判。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月14日 央视)  作为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婴儿的行为,凿穿了职业道德的底线,伤害了纲常人伦的传统,更触碰了法律的权威。所以,当贩婴女医生被判死缓时,没有人给予一丁点同情,舆论反而认为过于从轻,应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面对已从重的法律惩罚,舆论仍然感觉不解恨。  
  仔细审视,即便加诸反人道主义的酷刑,也无法让关注此事的公众满意,因为公众依然对拐卖儿童心有余悸。这种丧尽天良的“生意”从未停止,从古已有之的“拍花”,到花样百出的“诱拐”,法庭宣判一刻也可能有人伦悲剧发生。公众希望严惩能够吓住人贩,却无奈地认为做不到这一点,因而丧失了最基本的安全感。  
  因为,在我国,拐卖儿童已经成了一条黑色的“产业链”,拐卖、运送、收养等各个环节相互配合,拐走了儿童的同时也抹杀了一家的生活。目前,我国尚没有全国统一的失踪儿童数字,但《南都周刊》曾推算,我国每年有3-6万名儿童失踪,这些年累积下来约有二十万,但成功找回来的比例比较低。  与拐卖链条相比,全国统一的寻人系统尚不成熟,个人、社会、政府等领域的寻人资源相对分散。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的限制,警方不大可能持续寻找失踪孩子,这份重任往往由内疚的父母承担,他们走遍大江南北却一无所获。如今,这些寻子家长初步组织起来,开寻亲大篷车、发放寻子扑克、微博求助他人……遗憾的是,绝大部分父母还会收拾行装继续上路。  
  所以,必须整合分散在各个领域的寻人资源,最大程度遏制越来越猖獗的拐卖链条。其一,出台政策鼓励失踪者家庭组成公益联盟,将个人力量集合起来找到被拐儿童的可能性更大;其二,建立全国性的寻亲系统,将所有失踪人口纳入其中,并且和人口管理系统联合,建立遍布全国的寻人网络;其三,政府应为寻找被拐儿童建设高效资源平台,尽可能第一时间找回失踪者,或在漫长寻子路与家长同行。  
  女医生能如此轻易地贩婴,背后的制度残缺可窥一斑。随着法院的宣判,她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可拐卖儿童链条还在运行,全国寻亲资源亟待整合。在这种情况下,公众内心深处的安全感,一时半会儿还真找不回来,所以才用“死”诅咒人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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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4-1-17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陕西贩婴案追踪:家长放弃婴儿源于农村家庭负担大
1月14日上午9时15分许,原陕西省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医生张淑侠因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去年7月发酵至今的富平医生贩婴案再次引发众人关注。这也是我今年所做的多个关于“孩子”的选题之一。这起案件的背面,连同“徐州打拐解救出的婴儿无人认领”、“石家庄弃婴岛”等新闻一起,都涉及到了对于人情伦理的拷问。
贩婴事件非个案

  妇产科医生贩卖新生儿,这大概是监守自盗情节中最严重的一种。带着还原新闻事实的念头,我在去年夏天去了一趟陕西富平。在从西安赶赴富平县的路上,当地朋友对此事表示震惊之余,还告诉我:富平是个人口大县。

  人口大县和生发恶意的产科医生,直到采访调查的最后,这两者之间我也没能构建起联系来。现在回头想想,这起恶性事件的背后,有多少环境所致的必然性?

  第一天采访,我在富平县妇幼保健医院的病房里见到了来国峰一家。距离孩子被拐走已过去了半个月,产妇董珊珊还是每天瘫躺在病床上,来国峰的父亲说到“信任老友(医生张淑侠)”的情节时还会老泪纵横。这个家庭在2010年已育有一女,刚刚喜出望外地得一个男孩,就遭此厄运。

  来国峰本人在这十几天时间里受尽了折磨。他先是听信了医生的话,和妻子之间相互怀疑是谁染上了恶疾;后又幡然醒悟,意识到被熟人、德高望重的白衣天使狠狠坑了一道;他甚至生念全无,爬到楼顶上和医院以死相逼。他恨医院出了这样的恶医,恨医院出了这么大的管理漏洞,恨医院对他反映的情况麻木不仁……半年以来他始终坚持信念要将医院告倒,索取赔偿。

  关于他自己?他只提到过后悔相信张淑侠这个医生,差一点弄得自己家破人亡,从始至终都未提到过“放弃孩子”这件事本身的考虑。这个母亲疑似染“病”、自己带有“畸形”的新生儿,就这样被来家放弃。据我所知,来家人经历此难之后,并没有重新评估一下自己放弃孩子的做法。

  事实很快就证明了这不是一家的事。

  去年8月5日,来家的男婴在警方和医护人员的簇拥下回到了他出生的病房,来家人呼天抢地地把他拥入怀中,满屋子劫后重生的悲喜。而当天的我也感受了一把什么叫新人笑,旧人哭。就在病房楼的门厅前,另一个母亲也在哭,但她背对着团圆的来家人,伤心地抹泪。她叫党李鑫,据称是在来家的事情被曝光后,第一个作出响应的。2007年3月,她在妇幼保健医院顺产下一名男婴,结果张淑侠在医生例行查房后独自返回了党的病房,告诉她孩子有病,并劝说她放弃婴儿。据党李鑫描述,这部分及以后孩子被“处理”的情节和来家的案情非常相似。

  党李鑫之子当年的“病症”比来家男婴还要简单些——先天性心脏病。据称,张淑侠医生当年告诉她,她的孩子哭起来脸色“发青、发紫”,是先心病的症状,今后带着这病将耗去她家里大量的财力,而且还治不好。

  家长为何选择放弃

  几天调查采访下来,几乎同样的事情据称还发生在了杨秋棉家、董富贵家、郑贤良家和唐凯家等等。而所有的情节大都类似:医生找茬发现莫须有的病情、一番劝说让家长放弃、以“熟人”身份获得信任及“处理”弃婴的权利、最后掩人耳目地卖掉孩子。虽然“病症”各不相同,但张淑侠医生的劝说手段都是一样的,即夸大病情后以预设出的困境吓退家长。其中一句表达是经常被提到的:“娃得了这病,将来又看不好,又得花家里好多钱。”

  在医生“情理兼备”的劝说攻势下,所有的家长都选择了放弃。没有一例想要尝试坚持治疗自己的孩子,哪怕仅是观察几天时间。

  看到如此多的选择放弃,我一直想问:为什么要放弃治疗?那么多有着这样那样人格缺陷的都市人群,都在坚持用理想、追求、操守这些形而上的东西作为“治疗”途径,勉力地挺在现世里,那些一清二白的新生儿,她们需要的仅是伸手可触的医疗救治和一点点时间,但这些都被没有选择地剥夺了。

  接受我采访的原积水潭医院产科主任李少芬说,胎儿成形的第28周,即应当计入我国人口中,“是一个人了”,应该得到“人”的待遇。但富平县的婴儿们显然没得到。

  2013年年末的一次电话回访,更是让我脊背发凉——如果命运重新给这些家长一次机会,他们会重新选择吗?答案是,不。

  重来一次的机会不是我假想的,而是公安机关给的。

  从去年8月开始,越来越多的家长作出了响应,他们意识到当年被张淑侠以同样的手段骗去了孩子,纷纷向公安机关报案。最终,当地警方部分予以立案并侦查破获。我致电富平县唐凯一家,询问他家的案子进展怎样,答复是没被立案。他说,他们家不准备再继续找孩子了。理由是:据他了解,县里有几户人家的孩子被找回来了,但发现孩子确实有残疾后,就又放弃了。我追问,再放弃以后送到哪里?他说,可能是福利院吧。“但是据说福利院也不愿意收,所以孩子找回来以后也很麻烦,所以他不找了。

  他还说,还有一些丢了孩子的家长,一听说找回来的孩子确实有残疾或疾病,都纷纷打消了继续报案寻找的念头。唐凯还对我细算了一遍,照顾一个残疾孩子将给一个农村家庭带来多么大的负担。

  农村的经济状况当然是放弃坚持的原因,另外福利机构所能提供的依托、民政制度上的完善,都有待于继续讨论。否则,这些孩子们作为“人”的价值将继续轻易地湮没在环境压迫之下。

  如何建立合法的领养渠道

  至于“放弃”孩子以后送去哪里,我在今年的采访中倒是有一些见闻。

  在徐州贩婴案里,我看到了家长放弃孩子后送给人贩子的后果。之所以关注这个选题,是因为在之前的消息里看到一句:徐州铁路警方破获一起特大拐卖儿童案,但是在解救出孩子后,家长不愿来认领。

  前去调查后发现,这些孩子都来自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办案民警说,当地的孩子像被牛羊一样放养着,人贩子抓住机会劝说这些家庭送出了健康的孩子。这些山区里的家庭贫寒之极,年收入只有两三千元,卖一个孩子顶上一家人十年的收入;如果孩子被送回去,他们就得退钱。所以这些父母不愿来徐州接孩子,甚至在民警前去调查时都没有一人肯露面。

  但像物品一样被父母卖走的孩子们,在东部地区却得到了宝贝般的待遇。同时由于种种原因,这些被拐卖的孩子又很难被当地福利院接收。于是,费力解救出的孩子只能留在收买人的家庭里,而且貌似还是最好的结果,这让办案民警很是困惑。有人说这个案子的启示在于:能不能在不同区域间建立起合法的领养渠道,在制度上理顺这个目前存在的人口困局?

  我所经历的另一起放弃孩子的选题,是对“弃婴岛”的探访。石家庄市早在两年前引入了这一设施,随后引来了争议:是不是变相鼓励父母弃婴?福利院方面解释了庇护弃婴的初衷。同时我了解到,这些家长们在扔孩子时都如惊弓之鸟般的窘迫,由于道德和法律两方面的压力,弃婴者们常年与工作人员们玩着猫鼠游戏。工作人员感慨,但凡有办法,他们也不愿扔了自己身患残疾的孩子。

  再又回到富平县医生贩婴案上,怎样才能避免亲生父母割舍骨肉的悲剧再上演?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的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个启示:国家民政系统能不能给这些先天残疾的儿童家里予以补贴,通过在经济上减轻压力的方式,避免孩子被遗弃后产生种种问题?

  在石家庄采访的时候我才得知:有缺陷的孩子进入福利院,是再难有机会被收养家庭领走的。我想,和富平县的新生儿、徐州的被拐儿童一样,既然这些孩子们没有选择的权利,那么怎样在制度上引导他们的家人作出更好的选择,可能是我们的社会在未来要面临的问题。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4/01-17/57473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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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4-1-19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富平贩婴案,各方均须反思
1月14日上午9时许,富平贩婴案在陕西渭南市中院公开宣判,主犯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公开宣判历时约15分钟。张淑侠当庭并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称要“先考虑下”。(1月15日《新京报》)
  富平贩婴案引发各界震惊,目前,虽然这个极端案例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但是我们相信行不义者终将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主犯张淑侠迟早要对这一起人间悲剧承担直接法律责任,然而,我们仍然需要反思,究竟是什么让她并不高明的犯罪伎俩屡屡得逞。
  首先,该案之所以引来如此众多关注,一方面在于涉案婴儿多,另一方面更在于贩婴利益链条始端竟然有了医务人员的身影。当拐卖儿童掺杂了医务人员,更让家长防不胜防。 
  其实,按照正常的医疗管理秩序,胎儿出生后,即使存在重大疾病,也应立即转到儿科,由新生儿科来对其进行救治和抢救。由妇产科医生向产妇做相关告知并直接处理,这本身严重违反医疗程序。而当地妇幼保健院产科仅以副主任一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就把婴儿“处理”没了,可见该医院管理之混乱。正因为这种混乱让张淑侠这样的无良医生把医院当成了婴儿贩卖场,大行“处理”婴儿之道。
  其次,该案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家长权利义务意识淡薄。张淑侠的谎言在很多时候是极其低端的。如其曾称一对双胞胎女儿“身患重病”,而原因是产妇患有梅毒。如此拙劣的欺骗,不仅没有让家长产生猜疑,并且同仇敌忾质疑婴儿是否真的患病或者是否是因医院操作不当导致婴儿感染,进而依法向医院主张权利。反而,导致夫妻之间相互猜忌,任凭村里闲言闲语疯传。此外,轻信谎言并任凭张淑侠处理,更是一种对孩子的遗弃,并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
  最后,从目前报道看来,在这一系列案子中,我们并没有看到被拐卖婴儿买家的身影,更没有看到有人为收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没有买方就没有拐卖,正是一些地区群众“传宗接代”观念根深蒂固,形成了旺盛的买方需求。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这也使得公安、司法机关为了获得个案中收买者的配合,而难以在实践中向买方祭出刑罚利剑。当收买儿童失去了惩罚,更纵容了拐卖黑市。 
  可见,由张淑侠精心营造多年的犯罪堡垒,其实并不牢固。拐卖犯罪存在拐、运、卖、买诸多环节,并涉及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医院甚至网络监管等众多部门,容易陷入多头监管、难以形成合力的困境。但是,我们也须看到,如果每个部门把对应环节真正监管到位,就能将这个犯罪链条轻易切断。别再让类似悲剧再度上演。(舒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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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月月 发表于 2014-1-19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富平贩婴案,各方均须反思
1月14日上午9时许,富平贩婴案在陕西渭南市中院公开宣判,主犯张淑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公开宣判历时约15分钟。张淑侠当庭并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称要“先考虑下”。(1月15日《新京报》)
  富平贩婴案引发各界震惊,目前,虽然这个极端案例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但是我们相信行不义者终将受到法律应有的制裁。主犯张淑侠迟早要对这一起人间悲剧承担直接法律责任,然而,我们仍然需要反思,究竟是什么让她并不高明的犯罪伎俩屡屡得逞。
  首先,该案之所以引来如此众多关注,一方面在于涉案婴儿多,另一方面更在于贩婴利益链条始端竟然有了医务人员的身影。当拐卖儿童掺杂了医务人员,更让家长防不胜防。 
  其实,按照正常的医疗管理秩序,胎儿出生后,即使存在重大疾病,也应立即转到儿科,由新生儿科来对其进行救治和抢救。由妇产科医生向产妇做相关告知并直接处理,这本身严重违反医疗程序。而当地妇幼保健院产科仅以副主任一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就把婴儿“处理”没了,可见该医院管理之混乱。正因为这种混乱让张淑侠这样的无良医生把医院当成了婴儿贩卖场,大行“处理”婴儿之道。
  其次,该案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家长权利义务意识淡薄。张淑侠的谎言在很多时候是极其低端的。如其曾称一对双胞胎女儿“身患重病”,而原因是产妇患有梅毒。如此拙劣的欺骗,不仅没有让家长产生猜疑,并且同仇敌忾质疑婴儿是否真的患病或者是否是因医院操作不当导致婴儿感染,进而依法向医院主张权利。反而,导致夫妻之间相互猜忌,任凭村里闲言闲语疯传。此外,轻信谎言并任凭张淑侠处理,更是一种对孩子的遗弃,并没有尽到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
  最后,从目前报道看来,在这一系列案子中,我们并没有看到被拐卖婴儿买家的身影,更没有看到有人为收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没有买方就没有拐卖,正是一些地区群众“传宗接代”观念根深蒂固,形成了旺盛的买方需求。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这也使得公安、司法机关为了获得个案中收买者的配合,而难以在实践中向买方祭出刑罚利剑。当收买儿童失去了惩罚,更纵容了拐卖黑市。 
  可见,由张淑侠精心营造多年的犯罪堡垒,其实并不牢固。拐卖犯罪存在拐、运、卖、买诸多环节,并涉及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医院甚至网络监管等众多部门,容易陷入多头监管、难以形成合力的困境。但是,我们也须看到,如果每个部门把对应环节真正监管到位,就能将这个犯罪链条轻易切断。别再让类似悲剧再度上演。舒锐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4-01/19/c_1190289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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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4-1-31 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陕西贩婴案受害人过除夕:妻子闹离婚 孩子也带走了

中新社陕西富平1月30日(中新社记者冽玮、张一辰、张远)伴随着稀落的爆竹声,陕西富平贩婴案受害人来国峰迎来了他生命中的第28个除夕,与往年不同的是,来家冰锅冷灶,没有贴春联,没有办年货,也没有了娇妻幼女的笑语。
  在来国峰看来,导致他的家庭濒于破碎的原因正是半年前的陕西富平“产科医生贩婴案”,虽然儿子小安安几经辗转被找回,却给这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2013年7月16日,陕西省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副主任张淑侠声称来国峰的妻子董珊珊患有梅毒和乙肝,所以生下的男婴也患有传染病。诱骗来家人放弃孩子,再抱出去贩卖,而这个在当地素有“热心人”美誉的张医生正是来国峰父亲的小学同学。事后经法院查明,张淑侠参与拐卖6起共7名儿童,并导致1名儿童死亡。2014年1月14日,张淑侠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案尘埃落定,但给受害家庭乃至社会划下的伤口仍在痛。
  中国农历马年除夕,中新社记者赶赴位于关中平原东部的富平县薛镇,看到来家人没心思准备年夜饭,厨房的案板上,只有几棵白菜,一堆土豆;也没有别家热闹的忙活场景,屋檐下悬挂的灯笼已褪色。来国峰的父亲说:“过年就图个团圆,现在媳妇在闹离婚,把孙女也带走了,还有什么心思过年呢!”
  来国峰坦言,他和妻子董珊珊感情出现了裂痕。“当初张淑侠说她有梅毒,我们两个就相互怀疑,相互指责,吵到最后连电视机也砸坏了。”来国峰说,直到现在董珊珊还很生气婆家人对她的不信任,再三表示要离婚,并从去年8月开始,带着3岁的女儿久住娘家。时至今日,连大年三十也不肯回来。
  据了解,来国峰的父亲是个熟练瓦工,每天能拿到160元人民币的工钱。因为小孙子没有母乳吃,也没有人照管。只能放弃外出打工,买了一只奶山羊,每天挤羊奶喂养孩子。对来家人而言,虽然孩子平安找回来了,但一家人的生活已经发生了变化。“这几个月我们经常在说,以后还能不能相信医生?相信医院?”
  来国峰的儿子刚满半岁,白白胖胖,一逗就笑。来家给他起名“来回平”,寓意来之不易、辗转回家以及平安长大。来国峰告诉记者,1月7日,他以儿子来回平监护人的身份,向富平县人民法院起诉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申请索赔28万余元。
  来国峰透露,为寻找被拐卖的儿子,他求助于亲朋好友,为此欠债数万元人民币;不到20天,瘦了10斤;夫妻反目,家庭破碎。“张淑侠已经受到严惩,我现在就是觉得医院也要负起责任。”
  对来国峰来说,这也是不幸中的幸运,他凭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执拗,使一个跨省拐卖婴儿团伙的“秘密”大白于天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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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4-1-31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拐卖儿童受害者的除夕 冰锅冷灶无心过年

1月30日是2014年农历除夕,来国峰正在家中与儿子小安安玩耍。作为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儿童案的受害家庭,虽然儿子小安安已于去年8月被找回,但却对来国峰这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来国峰父亲的误工、母亲的生病、与妻子的分离隔阂,使得来家无心过年,甚至连年夜饭都未准备,而来国峰的妻子也将在娘家度过这个除夕。张远 摄
http://news.k618.cn/pic/top/201401/t20140130_4604313_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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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4-2-6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访陕西富平贩婴案受害者:父母苦等被拐子女回家
央广网富平2月6日消息(记者韦雪)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去年7月,陕西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医生张淑侠多次以新生儿患有传染性疾病和先天畸形等为由,建议家属放弃新生儿,而后将婴儿贩卖的事件经媒体曝光,随即引发社会普遍关注。目前,张淑侠因为犯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淑侠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关中平原上的这座县城,是否会因此而回归平静?曾经丢失婴儿的家长们,他们这半年来的生活过得怎么样?我们节前,中国之声记者再次来到富平,重新走访事件中多位曾经失去婴儿的家属。
  富平县妇幼保健院是来国峰心里的一道刺。这是他最不愿去的地方,但富平县城不大,无论去哪,总要经过这个伤心地。
  来国峰:我们就是不管到哪去,坐车都得路过那地方。肯定有,心里有个阴影,伤心的过去,我都不想提起那个事。
  去年7月16号,来国峰的妻子董珊珊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在顺产生下一名男婴之后,妇产科医生张淑侠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劝说来国峰一家放弃婴儿,交由自己处理。事后,来国峰质疑张淑侠将孩子拐走。
  来国峰:当时,我在别的医院去检查了,是没有病的。没有病,媳妇还一直还闹,把孩子弄没了。娃确实是没了,找不见了。我也想不通,我自己的孩子,亲生骨肉,我怎么舍得把自己的亲生骨肉那个。
  丢了孩子的来国峰跟医院多番交涉无果,和父亲来天祥一道爬上了医院住院部的四楼天台,想用极端的方式来讨个说法。
  来国峰:当时幸亏我没跳楼,当时我要跳楼了,真的,后果真的是,不敢想象。
 随着媒体、警方的介入,事件峰回路转。历时21天,辗转4个省份,走了3000多公里,来国峰被拐卖的儿子,最终被警方解救。随后,不断有曾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生产的产妇和家属,向富平警方报案,他们怀疑自己在富平妇幼保健院出生的孩子也曾被医务人员用相同手法进行处理。这样的报案至少有近60起。因参与多起拐卖儿童的事件,张淑侠被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张淑侠受审那天,董套良没去庭审现场,但他能够准确说出案情和细节,这些都是从电视上看来的。从8月份报案后,董套良就一直关注着事件的进展。2006年,董套良的孙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出生,张淑侠以婴儿“外管畸形”为由,劝说董家将婴儿遗弃。但除了从医院拿回了当年的病历之外,关于孩子的下落,董家没有任何线索。
  董套良:公安局上那人家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结果人家上来说,你这个不属于拐卖,结束了,就说俺的事情算完了。
  记者:没有问那孩子现在在哪呢?
  董套良:啊,人家没说,那俺也没问。
  记者:没被立案,没有任何线索,但董套良依旧在四处托人打听孩子的下落。
  董套良:慢慢打听,再就托人问嘛,再没有啥其他办法。
  记者:托什么样的人去问?
  董套良:那都是那个外地工作的,看那些娃都是啥时候要下的,把年份跟我们一说。
  记者:这样希望是不是特别渺茫啊?
  董套良:哎呀,那这个希望不大,大海捞针是像。
  因为曾经放弃过,即使如今是像大海捞针一样艰难的寻找,董套良也决定要找下去:
  记者:那咱们准备找多长时间呢?
  董套良:那个说不上来,这确实啊,俺啥时候不行的话,再说那个话。还有一口气在,俺还想找。
  这些丢失儿童的家长们并没有过多的联系。家人之间也尽量避免谈论曾经发生的悲剧。他们齐刷刷的把视线投向媒体,密切关注着张淑侠一案的进展。
  案件一审时,张淑侠曾在法庭上面向旁听席多次鞠躬致歉。
  张淑侠:首先我怀着内疚的心情向受害者家属表示深深的歉意,我对不起我家里人也对不起患者,我愿意认罪伏法。
  采访中,没有一位家长表示,愿意接受这份迟到的歉意。
  祁坤锋:那已经没意义了。
  来国峰:你作为一名医生,有病,你给人建议说怎么治疗,你说你说孩子坚决不能要,我给你找个老同头埋掉。.不一样吧?唉,那个心是怎么想的?简直就不是人,就看那钱就看那么重要。
  董套良:见了她就想拿嘴把她咬上两下,你把人糟蹋的,你心太黑了。媳妇决定再不生了。
  记者:嗯。就是现在媳妇决定不再生孩子了?
  董套良:啊,不生孩子了,把人毁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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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4-2-7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父母苦等被拐子女回家
 去年7月,陕西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医生张淑侠多次以新生儿患有传染性疾病和先天畸形等为由,建议家属放弃新生儿,而后将婴儿贩卖的事件经媒体曝光,随即引发社会普遍关注。

  目前,张淑侠因为犯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而那些曾经丢失婴儿的家长们,他们依然在等待被拐的子女回家。

  去年7月16日,来国峰的妻子董珊珊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在顺产生下一名男婴之后,妇产科医生张淑侠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劝说来国峰一家放弃婴儿,交由自己处理。事后,来国峰质疑张淑侠将孩子拐走。

  丢了孩子的来国峰跟医院多番交涉无果,和父亲来天祥一道爬上了医院住院部的四楼天台,想用极端的方式来讨个说法。随着媒体、警方的介入,事件峰回路转。历时21天,辗转4个省份,走了3000多公里,来国峰被拐卖的儿子,最终被警方解救。

  随后,不断有曾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生产的产妇和家属,向富平警方报案,他们怀疑自己在富平妇幼保健院出生的孩子也曾被医务人员用相同手法进行处理。这样的报案至少有近60起。

  董套良也是受害者之一。2006年,董套良的孙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出生,张淑侠以婴儿“外管畸形”为由,劝说董家将婴儿遗弃。但除了从医院拿回了当年的病历之外,关于孩子的下落,董家没有任何线索。

  因为曾经放弃过,即使如今是像大海捞针一样艰难的寻找,董套良也决定要找下去:“还有一口气在,俺还想找。”据央广
http://news.hexun.com/2014-02-07/1619284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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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bei 发表于 2014-2-7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陕西贩婴案受害者回访:道歉无用想咬涉事医生
父母苦等被拐子女回家

    回访陕西富平贩婴案受害者--

    去年7月,陕西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医生张淑侠多次以新生儿患有传染性疾病和先天畸形等为由,建议家属放弃新生儿,而后将婴儿贩卖的事件经媒体曝光,随即引发社会普遍关注。

    目前,张淑侠因为犯拐卖儿童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而那些曾经丢失婴儿的家长们,他们依然在等待被拐的子女回家。

    警方接婴儿被拐报案近60起

    去年7月16日,来国峰的妻子董珊珊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在顺产生下一名男婴之后,妇产科医生张淑侠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劝说来国峰一家放弃婴儿,交由自己处理。事后,来国峰质疑张淑侠将孩子拐走。

    丢了孩子的来国峰跟医院多番交涉无果,和父亲来天祥一道爬上了医院住院部的四楼天台,想用极端的方式来讨个说法。随着媒体、警方的介入,事件峰回路转。历时21天,辗转4个省份,走了3000多公里,来国峰被拐卖的儿子,最终被警方解救。

    随后,不断有曾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生产的产妇和家属,向富平警方报案,他们怀疑自己在富平妇幼保健院出生的孩子也曾被医务人员用相同手法进行处理。这样的报案至少有近60起。

    受害者只要有口气就要找孩子

    董套良也是受害者之一。2006年,董套良的孙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出生,张淑侠以婴儿"外管畸形"为由,劝说董家将婴儿遗弃。但除了从医院拿回了当年的病历之外,关于孩子的下落,董家没有任何线索。

    因为曾经放弃过,即使如今是像大海捞针一样艰难的寻找,董套良也决定要找下去:"还有一口气在,俺还想找。"

    案件一审时,张淑侠曾在法庭上多次鞠躬致歉。采访中,没有一位家长表示,愿意接受这份迟到的歉意。"见了她就想拿嘴把她咬上两下,她把人糟蹋的,心太黑了。"董套良说。
http://www.js.xinhuanet.com/2014-02/07/c_1192211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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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战士 发表于 2014-3-13 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富平贩婴案 被拐7婴儿都是弃婴背后的启示/组图
【富平贩婴案 被拐7婴儿都是弃婴背后的启示/组图】
  被告人张淑侠在庭审时几度哽咽 本组图片由本报记者 黄利健摄
张淑侠
  今年7月20日,富平警方接到产妇家属报案,质疑新生婴儿被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医生张淑侠拐卖。警方调查证实,此案系一跨省拐卖新生儿案件,除张淑侠外,另抓获山西籍犯罪嫌疑人2名,河南籍犯罪嫌疑人3名。
【富平贩婴案 被拐7婴儿都是弃婴背后的启示/组图】
    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产科医生张淑侠涉嫌拐卖儿童案昨日在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公诉方指控被告人张淑侠共实施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及被拐卖婴儿7人。
  昨日上午9时开庭,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淑侠,多次以新生儿患有疾病为由,建议家属放弃新生儿,而后将婴儿贩卖。自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共实施拐卖儿童犯罪6起,涉及被拐卖婴儿7人,其中有6名婴儿被公安机关依法解救并送还亲生父母,1名婴儿被张淑侠卖给他人后死亡。
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张淑侠以出卖为目的,将7名婴儿拐卖给他人,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张淑侠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进行了法庭调查;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进行了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定罪量刑进行了充分辩论。
  庭审一直持续到16时20分。法庭将对该案择期宣判。
  此案系跨陕、晋、豫、鲁等省的拐卖新生儿案件,除张淑侠外,警方另抓获山西籍犯罪嫌疑人2名、河南籍犯罪嫌疑人3名。据悉,与张淑侠拐卖儿童案有关的事业单位人员涉嫌失职罪一案,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已经于12月23日向临渭区法院提起诉讼,该案近日将开庭审理。张淑侠同案其他嫌疑人,均“另案处理”。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务工作者代表、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及受害人亲属、被告人亲属共计150余人旁听此案。
案件详情
  1
  2013年7月16日,张淑侠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以来×峰、董×姗夫妇所生男婴患有“梅毒”为由,劝说家属签字放弃小孩。当晚,张淑侠打电话联系山西省临猗县的潘×串(女),潘和其子崔×驾车来到张淑侠在富平县杜村镇新华小区的家中,以2.16万元的价格买走带回家中,其后,潘×串经王×丁、黄×娜介绍,潘×串丈夫崔×梁从旁协助,在家中以5.98万元的价格,将婴儿卖于河南省内黄县梁庄乡后河村朱×奇、赵×军夫妇。8月4日,该男婴被解救,后送还来×峰夫妇。
  2
  2013年5月29日,富平县薛镇王×艳在富平妇幼保健院产下一对双胞胎。张淑侠以双胞胎女婴“患有脑瘫”为由劝说王×艳夫妇签字放弃婴儿。后张淑侠打电话联系潘×串,潘×串与其子崔×驾车来到张淑侠家中,以3万元将双胞胎女婴带回山西家中,经他人介绍,崔×梁为买家带路,在其家中以4.6万元将其中一名女婴卖于山东省巨野县的任×欣夫妇,另一名女婴寄养在潘×串妹妹吴×珍家,吴×珍又将婴儿寄养在他人家中。8月6日-8月8日,双胞胎女婴相继被警方解救。
  3
  2013年4月的一天,富平县妇幼保健院杜×德在医院儿科将黄×妮所生并放弃的一名女婴抱回自己宿舍,后打电话将此事告知张淑侠。张淑侠电话联系潘×串,当日下午潘×串与崔×驾车来到富平,在杜×德宿舍看过女婴后,从张淑侠处以1000元买走并带回家中,后该女婴死亡被抛弃。
 4
  2013年2月28日,张淑侠在自己家中为富平县薛镇韩村一组的武×娟做手术产下一女婴,以该女婴有病为由劝家属放弃,后张淑侠打电话联系潘×串。当晚,潘与儿子、丈夫驾车来到张淑侠家中,以2万将女婴买走带回。其后,潘×串经王×丁介绍,以4.6万元将女婴卖于河南滑县大吕庄村的和×锋、李×勤夫妇。该女婴被解救送回家中。
  5
  2012年4月的一天,张淑侠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得知赵×涛、贺×娜夫妇要将所生女婴送人,遂打电话联系潘×串。潘×串和儿子崔×驾车来到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以2万元将女婴买走。张淑侠将其中1.5万元交予赵×涛,后因女婴家人反悔,张淑侠让潘×串将女婴送回,后交给赵×涛亲属。
  6
  2011年11月的一天,张淑侠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得到住院生产的尚×霞、赵×良夫妇放弃的男婴,遂打电话联系潘×串。随后,潘×串和儿子崔×驾车来到张淑侠家中,将男婴买走带回。其后,潘×串经廉×奴和黄×氏介绍,以4.7万元将男婴卖于山东省巨野县独山镇烟王村的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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