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出办事几天,按时间办完后正好可以接着参加“宝贝回家”志愿者们5月30日的宣传活动。志愿者的活动是5。30上午在上海中山公园发放宣传资料,主题是“关注流浪、乞讨儿童,打击人贩子等”。活动结束后路经宜山路地铁站,等车间隙里,看到有落魄的衣着很破旧的一男一女,各抱一小孩坐在椅子上说话(5月30日12:10分左右)。男人三四十岁,170CM左右,着灰色上衣,有胡须,抱的三个月左右小孩;女人三十岁左右,抱的一岁左右的小孩。小孩都睡着了。我心想:也许是打工者吧?那么小的就外出出入地铁(地铁空调很冷,内外温差大容易感冒),真是可怜(因为联想到我家宝宝以前一岁以内都只是在小区里转悠,从不出远门)。当时就比较注意他们了,因为三个月的宝宝长得挺可爱的,也因为有点奇怪,小孩大小相差那么近,应该不是夫妻吧,但他们看起来很熟。
等我上了地铁,坐定,才突然发现他们怎么不在一起了?女人走向地铁车厢远处乞讨后来看不到了,男人在我附近开始下跪乞讨。这才恍然大悟:难怪穿着落魄,因为是乞讨者。因为上午才刚参加了关注乞讨儿童及打拐的宣传活动,我对现在的情况既敏感又紧张,但没有表现出来以免惊动他。我手上正好拿着手机,于是想打开摄像头,心想拍下他们的录像或照片后再做打算(没有举起手机对着乞讨者),但摆弄了一会,用了二年的手机一直好好的,却非在这节骨眼上给坏了,而且只是摄像功能坏了。这真是芝麻掉进了针眼里,我无语。。。。。。
上面说了,我只是手拿手机,并未举起做出想对他拍照的样子,但他还是很警觉,对我附近的人都乞讨过了,就是绕过了我这边,才继续乞讨。
我想到了以前看的“宝贝回家”网站上的资料,以及今天刚发的宣传资料上印的疑似拐骗小孩的情况的共同特征,再将现在看到的这一幕现象加在一起,挺符合,很可疑:
1. 小孩都是睡着的
2. 根据二个小孩大小判断,应该不是夫妻吧,不可能连续生这么小的孩子,那么应该属于“团伙乞讨”,所以可疑。
3. 男人警觉性很高
根据以上可疑因素,我决定报警。当时是12:25分。
男乞讨者走远了,我拿起手机拨打110。原话如下(凭记忆):
我在宜山路地铁站看到一男一女一起,都抱着小孩在乞讨,男人抱三个月左右大的,女人抱一岁左右的,小孩都是睡着的状态,然后那男的看我摆弄手机就不向我乞讨了,警觉性挺高,所以我觉得很可疑,我怀疑是拐骗或者其它方式得来的。请协助。随后根据110问话我告诉了车厢号以及男女的穿着特征,挂了110电话后,我马上给今天志愿者活动的A*及B*分别打电话(12:28),告诉她们我报警的前后,并问,我后面是否可以以我们志愿者的名义来报警,强说可以。我说希望志愿者能来几个,最好是有经验的,因为我没有经验。他们说会过来。
我开始慢慢走向那乞讨者。因为他已经走远了。
过三四分钟的样子,找到他时,车厢里还有个保安,在找人的样子。想来就是地铁里的保安先上来了。但乞讨者明明就在他旁边站着,(穿着落魄很明显) 但保安走过他旁,继续寻找的样子。。。。我想也许是乞讨者警惕心强,早发现有保安要上车,所以停止乞讨了吧。 于是只好装作不经意走过保安身旁,对他小声说,就是站着的那个抱小孩的。(附近只有那么一个人抱小孩,且和我在110描述的穿着一样,小孩大小一样)我想保安应该可以确定是他了。但保安这时不是走向他,而是问我,声音较大:“你就是报警人吧?”这样情况下我只好说是,保安才走向乞讨者。我想待会装作路人和他们一起下车已经不行了,因为乞讨者已经看到我和保安在对话了。女乞讨者我没有看到。
想到宝贝回家网站上给志愿者的提醒:最好是跟进一下后续情况,于是在保安让乞讨者在下一站下车时,我也主动一起下车了。
刚下车,门口已经有另一个保安也走来了,以及另一位穿地铁制服的女工作人员。突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我本来站在离他们都较远的位置,保安们和乞讨者说了几句话,正说着,男乞讨者突然间向我冲过来,作势要打,手指够到了我额头,但因为保安后来拦住了,女工作人员也及时地把我拉向一边,所以后来没有打到,但即使被保安挡着,他还是一直试图打我,我当时呆了,所以有点不知躲避了。因为我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阵势。这种阵势(乞讨者要打人,二保安挡,我由女工作人员陪同)从地铁的屏蔽门口一直持续到我们走上那一站楼上的休息室里。(5月30日 12:40左右)。在从地铁门口到上休息室这段路中,乞讨者在打电话了,我担心是在叫他的同伙。要求不再和乞讨者照面。因为他的同伙随时可能来。(这种要求一直从刚才持续到最后一刻,但警察并没有太当回事,口头上说我们会保护你的,但还是让我和乞讨者再见过二次面,和乞讨者的同伙也照面了。这个后面有说)。
当时我要求我和乞讨者不要待在临近的休息室。(随后处理的警察共有三个,都是50岁以上的样子。主要是一男一女,最后阶段做笔录是另一个男警察)
等了几分钟,先是一位男警察来了。让我陈述一下前后经过。我照说了报警前的经过。
在这过程里,男警察声音较大,态度不平和,我不习惯的。问我你是怎么报警的,说什么拐骗的孩子?我说我报的是乞讨,怀疑是拐骗或者其它的方式来的孩子,因为他们有疑点,我在110电话里也讲过,因为二个小孩是睡着的,且二个从大小判断不应该是两个人亲生的,把这么小的小孩抱出来乞讨如果是父母,于心何忍。其也很警觉,我想是心虚的表现。
警察说你乱报什么警,你是哪里人,是大学毕业的吗?问什么学校毕业的?我看你一点也不懂法,你有证据吗?没有证据就说什么拐骗的,你这样乱报警算扰乱治安你知道吗?我笑说您能不能声音小一些,态度平静一点。-----因为我觉得当时的对待就好像我是嫌疑犯一样的。
我说我的确现在没有证据,但我是根据那些疑点说的,之所以报警就是希望警方能调查一下。警察依然不断强调你有什么证据这么说。
后来男警察走开,一位女警察来了。大致对话同以上男警察,不同的是声音更大些,并说你现在没有证据乱报警,人家接下来可以告你的,我告诉你。女警给我一张白纸,让我写下:姓名,电话,身份证信息,工作单位,现居住地址。我说能否只留身份证信息及姓名电话,只要能联系到我就行了,我会配合的,但我不想牵涉到家人,怕不安全。警察说:你到底是不是大学毕业的?你告诉我们你还不放心,你既然这么不相信警察,你还报什么警啊? 我说你误会了,不是不放心警察,是不想可能牵涉到家人而已。警察说不行的。 无奈下,只好都写下来了。因为说过上午参加完志愿者活动来的,所以也注明了我是宝贝回家志愿者。
随后警察让我们一起去宜山路处理。我要求不与乞讨者碰面,分头走(因为这是在地铁,而且宜山路上3号线,4号线,9号线贯通,人流多,我们一群人目标很大,我担心乞讨者叫了他的同伙,看到我,以后对我不利)。我由一位保安陪同,乞讨者及孩子由其它人带。但路途上还是又一次碰面了(而且正是在宜山路站上)。我因为发短信,只注意跟上身边保安,没想到迎头跟他们乞讨者及警察一行又走到了一起,他们说了几句话。假如乞讨者同伙在人群里,这时肯定已经知道我了。我的身材面貌特征较明显,我心里开始很不安了。这时候是13:30。
到了宜山路轨道交通警察的办公室,警察在核实乞讨者身份。据警察告诉我,男人抱的小孩据称五个月大,另一个抱小孩的女人是这个五个月大小孩的舅妈。 并继续在强调,我乱报警,可能会被人家告的,说我虽然是想做好事,但是扔起石头没有砸到墙,反倒弹回来把自己给砸了。并且不允许我和志愿者电话或者让他们来,说我是个人行为,他们不是当事人,都不可以来的,“你让他们不要来,来了也不接待。”
后来查到乞讨者的身份信息了。说是甘肃省的。
我只能用发短信的方式和志愿者联系。极偶尔在警察走开时我偷偷打电话。嗯掉了二个志愿者打来的问地址的电话等。有志愿者看到这里时,请理解。
我老公奇怪我还没到家,我告诉他我现在的事情,他说要过来接我。家里小孩也丢给外婆去照顾了。对家人我觉得很抱歉,本来,做好事的同时我并不想影响到自己的安全和家人的情绪和安全。
我问警察我什么时候可以回家,警察说你这事还早呢,要调查清楚再说。
我和乞讨者是在同一出入通道里的不同办公室,我所在办公室还有个小套间。二个房间都只有10平方米左右。我在外面那间(这里是录像监控室,地铁里各处的录像在这里看得一清二楚,所以以上我的经历录像里都可查到)。无疑,里面那间是安全的,但警察不让我待里面的套间)我不断地强调不要让我和乞讨者或是同伙照面(几乎每隔几分钟就说一次,也许警察及保安都烦了),警察每次都是答应得很爽快。我所在办公室的门时关时开,因为轨交警察及保安不断出入但不关门,我无奈。外面的人来往我不知道,但只要一探头,都能看到里面的我。有不穿制服的人进来了,在我所在的办公室门口,看了我一下,因为我当时发短信没太注意,不知道有几个人看到我了,等我发现有人来,抬起头时正好很清楚地看到了一个男人,很高,穿着挺整洁的。后来问保安我才知道,那是“乞讨者的亲戚”。也就是说,在我不断要求保护我安全的情况下,还是让我和他们的“同伙或亲戚”见面了。而且警察已经知道他们来了,却没有告诉我,让我隐蔽好。这时我才知道,我不断向警察要求最起码的安全:不与乞讨者及其同伙再照面,在警察耳里完全没有当回事。
我老公后来问了也是做警察的家人(我是不想惊动更多家人亲戚来担心我,所以先前没咨询家人),说像我这样的事,一开始就应该去做笔录,完了就可以回家了。调查孩子来历的事是警察的事,警察不放我是不对的。所以对于警察不放我走,我老公很生气。对于我做志愿者他是知道的,没有反对也没有特别鼓励。但这次是埋怨我了,因为我都几天没有管小孩了,并且现在这样很不安全,这是后话。
志愿者们到了,在外面,但警察不让我出去和他们见面。我和志愿者发短信说,警察不放我走,希望能够帮忙让我先走。
警察和志愿者们在外面说话,时间很久,后来我见身边没有阻拦,我也出去了,说了挺久,问警察那么以后到底该怎么报警,警察说你看到什么就报什么,是乞讨就报乞讨。问这样报是如何处理,答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会拘些天,或罚款的。等等。男警察最后说,去给那个乞讨者道个歉吧,然后做完笔录就好了。A,B等志愿者说我们一起去道歉好了。我默认了。道歉的话主要是警察代我们说的。这是第三次见到乞讨者,三次完全不同的景象。1,抱着小孩子卑微地乞讨中的他。2,抱着小孩子凶神恶煞样子欲打人的他。3,面对警察战战兢兢温驯可怜样子的他在接受我(们)的道歉。
后来听说是志愿者打电话给网站负责人**,**和公安部打拐办说过,后者应该是给上海市局通知过了。警察后来同意我,做完笔录就可以回家了。态度也对我好多了。
志愿者及老公在外面等我做笔录。
做笔录的是另一个男警察。之前没有和我谈话。先是问了志愿者活动的情况,宝贝回家的网址,我们是如何认识的,今天上午的活动如何进行等,(我写下网址,答:今天的活动是在中山公园发放“关注乞讨儿童,乞讨残疾儿童,打击人贩子”相关主题的宣传资料。我们都是网上认识的。我们是第一次见面。我是新加的志愿者,其它情况不是很清楚) 然后又问我家人:父母及老公的姓名,工作单位等,我拒绝提供,他也未再要求。
接下来就是报警前的情况的描述。最后我问如何处理乞讨者及小孩,答继续调查。
做完笔录,和志愿者们道别后我就和老公先走了。B*又进去了,我想可能是和警察再问问情况吧。后来才知她进去后被乞讨者同伙看到了。所以现在她也担忧自己的安全问题。
大约在二个月前,我也报过一次警,说是怀疑拐骗儿童,但当时因有事,我没有留在现场,报完警后,警方再未给我回复,我也并未再追问。据我所知网上有另一位志愿者也是110电话里说“怀疑是拐骗来的儿童”,但她没有露面,只在旁观察,看到警察出现了一下但后续没有处理。基于以前经历,我以为报警并不会对自己产生这么大的麻烦与危险。报警说是“怀疑拐骗儿童”都没有后续,外地的志愿者也有说,报了警警方并不重视的情况比比皆是。
哪会想到这次下来竟才被告知:你报警不能这样报,要有凭据,否则就是违法。试问:如果是这样的话,上次我报警又怎么说呢?难道报警人同样的报法,就根据是否停留在现场,就会有不同的定性?且报警人一定要有了证据才能报警,那我的能力也可以进入警察队伍工作了是不是。
另,警方有责任保护报警人的安全,但通过我以上经历,警方没有做到这一点,那么万一以后某天对方要报复我了,请问谁来负责我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