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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儿童失踪被拐案要立为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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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路 发表于 2009-11-6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11月5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杨东做客公安部网站,就“宝贝寻家”活动有关情况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他表示为有效打击拐卖犯罪活动,帮助被解救儿童早日找到亲人,公安机关多管齐下,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立案,调整了关于拐卖案件立案的规定。以前人民群众反应孩子失踪了以后,到公安机关报案,有一些基层公安机关往往要等到24小时以后才会受理,而儿童失踪最初的几个小时是查找解救的黄金时期,为有针对性的抓住这个时机进行查找,这次打拐行动开始的时候,公安部打拐办规定凡是接报儿童失踪和被拐的案件,立即要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二是开展“公开通缉”。为加强对犯罪分子的震慑,公安部出台了“公开通缉”的措施,到目前通过公安部网站和各地媒体公开发布通缉令的方式,公开通缉了20名重大拐卖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积极抓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现已经抓获18人,效果非常好。

    三是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建立全国拐卖案件DNA库,进一步完善打拐工作。主要是充分利用公安信息化和公安科技发展的成果,专门建立了打拐DNA信息库,各DNA实验室的设备比前几年有了很大的提高,这样,通过提取失踪儿童父母的血样,进行DNA检测后录入拐卖案件DNA库进行比对。不管儿童失踪多久,只要有孩子的DNA和父母的DNA就能找到。现在全国共有262个数据库,各省都有,有一部分城市有,发达的县级机关也有了,都是通过全国联网的。同时,为了保证检验比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公安部打拐办在这些实验室里面选择了41个实力强的重点实验室专门进行打拐数据检验和复合的工作。

    据介绍,截至10月28日,全国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拐卖案件4420起,打掉犯罪团伙982个,刑事拘留6214人,抓获在逃人员1358人。解救被拐卖儿童2169人、妇女3851人。利用DNA数据比对确认298名被拐卖人员身份。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9-11/06/content_123982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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