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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受助流浪儿童中小团体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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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阿勤 发表于 2008-1-25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刘英杰、吴婷

2008年01月25日13:55 来源:人民网经济频道

人类的社会充满了许多的团体,政治界有政党、金融界有财团、族群中有分派系……,各式各样的团体显示人类社会对团体的依赖。团体的存在通常是基于一种彼此的认同(或是安全感)以及利益的合作,并且秉持相同的信念达成某一个目标。

  通过在北京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一个月的实习,发现在这群特殊的孩子们中也充斥着小团体的势力,不管是隐性的还是显性的,短暂的或较长久的。

  一、什么是受助流浪儿童小团体?

  机构孩子中存在着很多没有固定组织形式的非正式群体。这种非正式群体往往是因流浪经历、年龄、性别、身心状况、观点、兴趣、爱好、态度等相一致,以感情作为联系纽带而自发形成的,我们就称之为受助流浪儿童小团体。他们之间也许有内部的一些规矩,有自己的辈分和分工,也许有的只是常常泡在一起玩,比较松散。机构中的流浪儿童和正常的孩子们一样,他们有形成小团体的各种条件,但由于他们是社会的特殊且敏感的群体,自然又有其独特的特点。

  小团体成员之间一般关系较密切,交流也很频繁,心理相容且容易相互吸引,因而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小团体存在的形式是松散的,存在的时间可长可短。由于机构中流浪儿童流动性很大,所以小团体常常会因为某人的离站缩小甚至解散,但也可能继续存在并再加入其他儿童。而其领导者则多由在机构中呆的时间较长、力量大、机构中老师阿姨注重、能力强、经验多、待人热情、乐于助人的有较强的实际影响力的儿童担任。流浪儿童的心理是值得重视的,流浪儿童由于自身经历等方面的原因,他们往往有一定的心理阴影和创伤,其心理发展方面也呈现出一些特点,如情绪波动较大、自我防御机制强,人际交往能力较差,适应性强等。而小团体因为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流浪儿童的某方面需要,往往有很强的生命力。他们的活动无论在空间上还是在时间上也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机构的管理秩序,有时甚至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一般在年龄越大或进站时间越长的流浪儿童之间,小团体会呈蓬勃发展的态势,且关系较复杂。而小的孩子一般只是因为在一起玩或位置的靠近而常常结伴,比较单纯。

  二、机构中流浪儿童小团体形成的原因是什么?

  1、青春期的正常躁动和流浪儿童寻求心理支持的需要。

  这些孩子们是年龄约在10岁到18岁的青少年,和正常的孩子们一样,这段时期,正好适逢所谓的“青春期”、“狂飙期”、“叛逆期”,无论从哪一个名词的字面上来看,都不难了解处于这个阶段的青少年普遍处于“不稳定状态”,处于青春期的孩子对于家人的依赖会有部分“转移”到同侪团体。这并不意味青少年不再需要家人,而是说许多特别的人际关系、个人价值、情感经验由于家庭无法提供,青少年转而诉求于朋友、同侪团体。

  而这些流浪儿童本身就是被家庭遗弃或失去家庭或不喜欢家庭而离开家出来流浪的,他们都因为家庭受伤,他们无法从家庭中获得支持。他们自身对家庭也没有什么依赖甚至失去幻想,认为自己才是最重要的,自我保护意识是很强烈的。处于青春期的他们身上充斥着很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他们生理上的不稳定指的是生长和发育速度极快,而心理上的不稳定包括其情绪较正常孩子更为浮动、心思更为敏感,很容易“想太多”。

  由于他们跟别的儿童不同的经历,他们都会或多或少的产生自卑和自闭心理,他们一般不轻信别人,不会敞开胸怀接纳跟他们生存环境和人生经历不一样的人,但他们又需要有人来懂或跟他交流。而对于跟自己拥有同样身份的流浪孩子,他们仿佛有一种亲切感与平等感,特别是当他们有相似的流浪原因和经历时,他们对于外界有差不多的情感体验,因此他们很自然的抱团,迫不及待的在这种团体中寻求青春期的理解和支持,打发青春期的孤独,享受之间充分的支持感,也在这种类似一个“小小社会”的团体中自由而没有太多顾虑地享受生存的感觉和扮演各种角色。

  2、相同的性别。

  相同性别的流浪儿童易聚在一起形成小团体。孩子们由于不同性别,具有很多生理和心理上的差异,而由于孩子们的生理知识、心理体验和社会知识的不足,都会造成男女之间的交流和交往受到很多限制,有时男女生之间界限明显。而一些相同性别的孩子则因有许多共同点而来往密切,并逐步形成小团体,团体内出现的许多小秘密,也会约定不得对外公开。

  本机构中女性流浪儿童相对较少,并且有几个属于长期滞留儿童,她们住同一个房间,年龄差不多相近,很自然的结成小团体。

  3、入站时间差不多相近。

  入站时间相近的流浪儿童在没有跟大家深度交往的情况下,往往认为自己与和自己差不多时间进站的孩子之间相似性更强,更容易相处。而入站时间较长的孩子们也因为长时间的相处,信任度增强,易结成小团体。

  4、共同的兴趣和爱好。

  有相同或相似的兴趣和爱好,才能够在彼此之间寻求一定的共同语言。

  但是就流浪儿童而言,他们的兴趣和爱好一般都不稳定,且他们也没有太多自由的时间和条件来从事自己的爱好,因而这种群体多处于不稳定状态,常常容易发生变化。但在机构里,他们有很多爱好和共处的时间也是很固定的,如个别孩子爱在餐厅里打牌,天天如此,他们是一个小团体;在下午的自由活动时间,打羽毛球和乒乓球的人也始终是那几个人,一般情况下不被他们认可,你很难参与进去。

  5、重要人物的号召力。

  机构的流浪儿童中一些进站时间较长、年龄较大、力量较大、机构中老师和阿姨注重、能力强、经验多、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感召力的孩子,往往能透过在孩子们中的重要地位,使自己影响和吸引其他的孩子,并以自己为中心而组成不同的小团体。

  机构中有一男孩,16岁,属于长期滞留儿童,来机构已将近有4年。在生理上,他由于年龄较大,长相较为其他孩子成熟,其本人也很喜欢用武力解决问题,力量很大;在心智上,他对未来看的比其他孩子稍多,接受新知识的能力较快,学习水平较其他孩子高;这里的老师和阿姨都较器重他,孩子们的活动都几乎有他。其他的孩子就把他当作老大来尊重,围绕他组成了一个小团体。

  当阿姨或实习生都管不住某个孩子时,“老大”便可以出马摆平。其中还有些小孩更是主动担起了“老大”下手的角色,对他马首是瞻,在别人面前则依附这种裙带关系耀武扬威。

  6、外部评价和连接的作用。

  在集体活动中,一部分受助儿童经常得到各方面的肯定或否定的评价,便会使他们个人逐步确立起自己的角色观念,群体建立起联合关系。也就是说,当他们意识到自己在集体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时,会逐步形成的相同角色的小群体。如:智障儿童因行为不便,反应迟钝,常常会受到批评和指责,会产生自卑感及由此产生的防范,破罐子破摔等方面的心理和行为方式;而那些受教育水平较高、反应力快、讨人喜欢的孩子则因为经常受到表扬,充分意识到自己的优越感及由此产生的骄傲自大、瞧不起人等方面的心理和行为。这些心理和行为往往会促使形成差生团体、优生团体。

  而机构中常常会安排一些孩子们的活动、表演及外出参观,一般会选择一些较聪明、在这方面比较擅长、容易训练的人。很多活动就很固定是那么群人。在一个月的实习过程中,我发现在小班上课的人、能去阅览室看书的人、去上电脑课的人、参加节目排练及接受晚上特殊辅导的孩子是重叠的,始终是那些面孔。这群孩子很自然地认为机构什么活动都应该有自己的份,认为他们是机构孩子中最核心的部分(虽然事实上是这样),这样就容易产生优越感。且他们几乎总是在一起,感情自然会比跟其他孩子深,他们认为他们是一国的,很自然地抱团。

  7、身体素质相似。

  在机构中,还有一群特殊的孩子,就是智障儿童和残疾儿童(包括聋哑儿童),他们是弱势群体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因为自身的生理原因,无法或很难参与正常孩子的活动,而正常孩子也看不起他们,疏远他们。所以这些特殊的孩子常常自己形成小团体,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很强。

  机构中有两名年龄较大的聋哑人,他们很难与别的孩子交流,而机构中还有一个孩子学过手语,能够与他们交流,这三个人常常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小团体。在这个小团体中,那个非聋哑儿童作用很特殊,我们往往要通过他跟那两个聋哑儿童交流,那么,这个孩子在小团体及整个机构中的地位无形就提高了。

  当然流浪儿童中形成还有其他很多原因,比如说年龄因素、性格因素、虚荣的表现、摆脱孤独、相似的理想等等,这里就不再详细说明。

  三、流浪儿童小团体在机构起什么作用?

  (一)积极作用:

  1、寻得心理支持。

  机构中受助儿童小团体虽然是自发形成的非正式群体,但它可以成为团体成员信息传递和沟通的重要场所,容易被孩子们接受。另外,小团体内的成员往往会有交流真情实感的机会,倾诉彼此之间的遭遇和困难,从而使情感有某种归属和寄托之感。在积极的小团体中,孩子们的友谊以及真诚的爱可以帮助自己摆脱苦闷和彷徨,使他们能够更好的适应机构中的生活,使流浪儿童多种多样的需要能够得到更自由、更广泛和更充分的发展。这对于帮助心理有阴影和残缺的流浪儿童形成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同时,从机构管理的角度看,如果老师和阿姨引导得法,还可以使这些小团体成为流浪儿童管理的重要力量,正确引导他们,团结周围的孩子们,促使他们积极上进。

  2、利他主义的实现。

  人类在儿童期,占有心理表现得非常淋漓尽致。这个时候如果不好好引导,很容易长大后形成自私自利的品质。而本机构中的儿童因为种种原因,失去家庭的温暖,他们以自我为中心的思想非常重,自我保护意识很强。但是在小团体中成员会学会如何去关心照顾别人,这种无私的利他行为表现往往能帮助孩子们减低其病态的自我吸纳只顾自己利益的心理,反而会提升成员的自尊,且也让他们意识到自己对于别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重要的、有益的。

  3、现实社会的验证。

  小团体是社会的缩影,孩子们在团体过程中,往往会经历到在一般社会中所可能发生的各种状况,如该如何与别人交往、沟通、合作、协调等等人际方面的技巧。

  4、根据“镜中我”理论,可以从成员的回馈中,做更深入的自我了解。

  团体过程中,从别人身上所得到的观察,加上自身的反思,以及别人给你的反馈中,让孩子们对自己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自我觉知,作为自我改进的参考依据。

  5、相互学习。

  在由根据兴趣爱好相同而组成的积极小团体中,孩子们可以相互学习,促进自己的奋进精神,会在机构中形成良好的学习气氛。

  (二)消极作用:

  1、对孩子们自身来说:

  (1)机构中流浪儿童小团体内部情感的局限性。

  通过在机构一个月的实习,发现孩子团体内部的情感有时候并不像我们所想象的那样单纯美好。

  拿上文提到的那个由女孩们所组成的小团体来说,虽然她们住在一起,也在一起玩,但其实内部有不可调和的矛盾。其中有两个女孩甲和乙属于长期滞留儿童,算是女孩们的中心,她们关系相对比较稳定,但甲在机构比较受重视且人缘好,而乙人缘就不是很好甚至被很多人讨厌,她们俩之间经常会闹矛盾,冷战期间,她们又会分别去结交其他女生结成一个小团体,使女生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且这些女生之间常会攀比,连自己床上没有玩具而别人有的小事,都要弄得满城风雨。

  (2)当小团体意识高涨时,容易有排他性的现象发生。

  即“如果你跟我好就不能跟谁好”,这种孩子气的现象容易使小团体彼此之间产生对立的情况,彼此之间或是井水不犯河水,或是剑拔弩张。如此,小团体中的成员,如果其每日的活动只是局限在自己的小团体之中,而不与其它的小团体互相交流沟通的话,就会使彼此之间的气氛变得十分僵硬。

  (3)一些孩子依仗团体势力欺负别的孩子。

  一个才十一岁的小孩不仅可以欺负比他小或刚进站的孩子,甚至敢对比自己大几岁的孩子指手画脚,他这么胆大除了他自身的暴力倾向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的背后有着一群人在支持着他。即使自己打不过,自然会有人替自己出头,所以很肆无忌惮地欺负人。这也是一种社会分层现象在孩子中的体现。

  (4)小团体内无谓的模仿,不良行为的相互影响。

  在小团体内孩子们之间的相互交流非常频繁,所以使孩子们产生出从众、虚荣等心理状况。社会学家库利曾提出过“镜中自我”的概念,而在这里,受助儿童却将“镜中自我”理论误用了。每一个人都有着各自的特点,他是要经过自我意识的觉醒后,感知了某些内在的意义之后形成新的自我形象。而这些孩子在不经过任何觉察的情况下,直接模仿一些行为,例如打架、骂人。正是在模仿这些不良行为的同时强化了自己一些不该有的行为。

  这些受助儿童的相互交往实际上是一个相互学习的过程。他们在相互交往中的确学习到了一些相关的处理事情的经验和方法,也使他们的一些能力在某些方面得到了相应的提高,但是由于所学习的对象本身大多是流浪儿童,其亲身的经历使他们的某些行为已成为习惯化的内容,而在互动过程中随着交往的增加,把这些不好的行为传给其他孩子,让他们出现了一些问题。

  (5)使得内向、不善交际的受助儿童更形孤立。

  通常小团体都比较喜欢那种能言善道、外向活泼的孩子加入他们,因为那种类型的孩子敢于表现,比较有影响力,容易为其团体在机构中争取强势的地位。然而,对于内向、不善交际的受助儿童(包括智障、残疾儿童),通常并不懂得如何推销自己,表现自己,或是不敢表达自己的意见,所以,在那种能言善道、外向活泼的孩子之明亮耀眼的光芒下,就显得更加的暗淡无光、一无可取,就容易受到别人的忽视,被小团体排拒在外。

  2、对机构来说:

  (1)小团体中孩子的打架、仗势欺人及逃跑事件增多了机构管理的麻烦。

  (2)小团体的存在,无形中与机构的宗旨相违背。

  机构的工作宗旨是使孩子们能重返家庭和社会,而不是一直呆在机构里,这里毕竟不是他们的常息之地。但小团体给孩子们一种心理和情感支持,它让孩子们不会再觉得孤单,给了他们留在机构中的动力,让他们不舍得离开这里。有孩子跟我说要不是有他那些朋友们的支持,他早就离开这里了。

  四、我们如何对机构中受助儿童小团体进行管理?

  受助儿童小团体虽然没有严密的组织形式,但是它对孩子的心理影响以及对他们的交往、人际关系,甚至整体的风气、集体舆论都有着不应低估的作用。发挥积极的小团体的作用和加强对消极小团体的引导是机构受助儿童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形成良好风气的必要手段。

  (一)深入调查,了解情况

  机构要对小团体进行管理,首先要通过调查研究掌握小团体中每一个孩子的基本情况,包括他们的家庭背景、流浪经历、道德水准、兴趣爱好、交友情况等,认真研究小团体的核心人物、团体的存在形式等,对小团体及其成员的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调查了解的方法很多,如观察法、谈话法、问卷法等等。根据谈话和调查表中收集到的资料,可绘制出“群体或成员关系图”。

  小团体不完全是不好的影响,根据某种正面的兴趣爱好组成的小团体或学习小组,机构老师都应该给予正面的鼓励。而那些会带来坏处的小团体,则要赶快想出具体的方案来解决问题。

  (二)引导和改造小团体

  机构要充分的发挥小团体的积极作用,克服和抑制它们的消极作用,就要积极引导、改造小团体,使之符合机构的管理要求。

  1、与小团体成员加强情感交流。

  对于受助儿童的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是常用的方法之一。各种小团体,尤其是那些由带有不良行为和习惯的受助儿童组成的小团体,常常影响机构纪律,形成不良风气。机构老师要主动地有意识地接近他们,多谈心,多加强情感的交流,多给他们理解、体谅、关心、信赖和尊重;使他们不再与其他孩子对立。在此基础上再适当施教正面影响,就可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2、利用良好风气带动差生进步。

  机构老师可以顺应小团体中的一些积极因素并利用这些积极因素,使小团体成为一种管理力量。比如有的小团体比较团结,我们可利用其中的正面积极分子去影响小团体中的一些落后分子,这在品德教育和各项活动中都会起到正式群体所无法替代的作用。

  3、思维换位,进行角色转换,重视团体中领导者的作用。

  正如前文所说,小团体中的领袖是在成员中自然形成的,在孩子中拥有很高的权威。我们可以适当重用小团体中的这种领袖人物,让他们担任某个职务,强化他们的责任心,启发他们的上进心,通过角色转换,团结一批人,带动一批人。

  4、对团体的组织形式和人员进行适度改造。

  适当地改造小团体的一些弱点和毛病也是促使小团体进步的一个好方法。改造的方法一是改变人员结构,使原来的群体关系发生变化,形成不了组织核心;二是约束行为,配合机构常规管理,明确纪律,限制不良行为的蔓延和发展。

  5、让更多的孩子参与到活动和教育中来。

  6、常换座位。

  如果新受助儿童刚入站,我们可以预料到的,他们一定是从邻座的孩子们开始认识起。如果我们常换座位,可以让他们有机会认识更多其它的孩子,也可降低小团体的产生的机会。同样对于长期滞留儿童也有它的功用,机构老师或阿姨必须先知道每个小团体再将他们的座位打散,至少可以减少他们上课、吃饭或看电视时捣蛋、讲话的机会。

  (三)组织积极健康的团体,强化集体的凝聚力

  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又是转变差生的良方。我们可以通过培养积极健康群体,强化集体的凝聚力,来代替、引导小团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富有时代气息的、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来吸引孩子参加,并让他们在活动中发挥才能,从而加强集体观念。同时,还可以组织学科小组、书法、棋类、健美操、话剧、合唱团等兴趣活动中增长知识才干,增进友谊,以满足受助儿童的心理需要,避免自发群体的消极作用。

  (四)采用个案工作手法

  建议任用专业社会工作者对有需要的孩子开展个案工作,处于发展中的流浪儿童会出现很多成长中的烦恼,需要外力的帮助引导。和正常儿童相比,受助儿童的问题易受影响或伤害,需要特别地小心。

  总之,机构受助儿童小团体的出现是必然的,我们对它既不能简单否定,也不能置之不理,要采取高度负责的态度,发挥其积极影响,避免其消极影响,使每个孩子都能按照人才的质量标准和规格健康地成长,这也正是本机构的最高宗旨。

(责任编辑:刘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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