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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渠道] 寻找1993年出生1993年失踪江苏省徐州市刘尚尚(男)

 火... [复制链接]
微暖 发表于 2011-11-15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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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家寻宝贝
宝贝回家编号:36730
姓名:刘尚尚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93-07-12 00:00:00
失踪时身高:50
失踪时间:1993-07-13 00:00:00
失踪人所在省:江苏省
失踪地点:江苏徐州泉山区火花四队
失踪人特征描述:生下两天
其他资料:我叫张彩虹,江苏沛县人,于1993年7月12号在徐州火花四队表哥魏成河及表嫂张霭玲家生下一男孩,生后第二天表嫂在给孩子换包是说孩子腿伸不直,可能是残疾,当时我很着急,我刚生过孩子不久又不能下床,就同意了由表嫂张霭玲抱医院看病.谁知表嫂每把孩子抱回来,我当时问她孩子哪,张霭玲说:残疾孩子要他干啥,给你扔了!我当时气的不行,就让他们去找,他们刚开始装模作样找了12天没找着,我生气就离开了他们家,此时我突然没了孩子,两家当时产生矛盾我更不敢回家了,我去了黑龙江牡丹江我同学那儿,等到我满月身体恢复些,又从东北赶回来给他们要孩子,他们又找了两天说被人捡了,养一段时间嫌是残疾又给扔了,没人捡孩子冻死了,我听后不相信,要求见到尸体,他们又说给扔到南边山上,我拼命往山上跑,什么也没看到.回来后他们又说,已经扔两天了可能早就让野狗给吃了,当时他们还显得挺难过,我和他们是亲表兄妹,又没仇,怎么能想到他们是骗我,就此我没了孩子又不能回家,只好去了东北,想在没有人知道的地方一死了之.有一位钓鱼的老大爷救了我,开导我,就这样在同学们的帮助下我度过了两年多,才身心得到恢复.2010年1月份的一天,有俩个人在我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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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彩虹 发表于 2011-11-15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张彩虹寻儿申诉和求助
    刘尚尚(现名),男,1993年7月12日出生后的第二天,该孩子的舅妈说孩子是残疾是去看看医生,抱走后再没有抱回来,说因为残疾在垃圾堆扔掉了,刘尚尚的母亲张彩虹又让其寻找孩子,其舅妈家出来进去找了近一个月没有找到“扔掉”的孩子,就说孩子肯定死了。从此,张彩虹过着艰难的生活,并一度轻生自杀,也与丈夫李德军离婚。就在2010年1月的一天,一人在无意中提到此事说孩子还活着,经过多方打听得知孩子“死而复生”的细节.
    张彩虹结婚后,张彩虹的家人与其夫家关系很僵,因此在生孩子时是在舅舅家表哥嫂(表哥魏成河、表嫂张蔼铃,徐州泉山区人)家里生的。孩子在出生后,孩子的舅妈将孩子抱走,送给了其妹妹当儿子,而他们在这其中一直对孩子的生母隐瞒真相,将孩子说成已经死亡而拐骗走。
    2010年1月,张彩虹知道事情的真相后,向其表哥嫂索要孩子未果,便向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以以前没有报过案、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立案,以属于亲属之间“争夺抚养权”为由拒绝解救孩子。
    何谓超过诉讼时效和没有报过案失踪案?孩子的亲生母亲一直不知道自己的孩子还活着,只是被人欺骗说孩子已经死亡,所以在“孩子死亡”后没有进行寻找,当然也没有报案。拐骗孩子嫌疑人确实是亲属,但谁会想到亲属会做出猪狗不如的拐骗婴儿的事情;属于亲属拐骗就成为争夺抚养权了吗?谁赋予嫌疑人的抚养权?亲属拐骗自己亲属的孩子就不承担法律责任吗?
    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张彩虹得知孩子当时是被表哥嫂拐骗了自己的亲生骨肉,并将孩子转移后,一直没有停止过寻找孩子,但他们一直将孩子东藏西掖,不让孩子与亲生母亲团圆。直到2010年9月,张彩虹悄悄与刘尚尚进行了亲子比对,经过比对符合亲子关系。随后,张彩虹更加坚信现在的刘尚尚就是当年“死掉”被亲属“扔掉”而拐骗走的亲生骨肉。
    由于公安局不立案,张彩虹儿子在出生第二天即被拐骗的案子也就拖了下来,致使恶人得不到惩处,罪犯逍遥法外,母子不能再见,骨肉不能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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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 发表于 2011-11-15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大树 于 2012-2-11 18:06 编辑

仔细看看,意味深长,怪不得拐卖之风不止。建议公安部加大对拐卖儿童办案难度大的地区的督查力度。

2011.12.29日,在协会与公安部打拐办会议上,确定尽快让家长见到孩子。

2012.1.4日与公安部打拐办韩警官沟通,工作正在进行中。

2112.1.5日与公安部打拐办陈士渠主任联系,陈主任答复要在督办中,春节前要让张彩虹见到儿子。

2112.1.5日下午,家长张彩虹来电话,当地单位领导都前去家长家中表示慰问。她所在单位医院领导得知她的情况后,流了泪。

2012.2.11日,家长张彩虹仍然未能见到自己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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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彩虹 发表于 2011-11-15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大树


    谢谢关注,希望我们母子在社会好心人的关注下能够早日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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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剑 发表于 2011-11-15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严惩人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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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雁 发表于 2011-11-15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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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沙 发表于 2011-11-15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的部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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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彩虹 发表于 2011-11-15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多谢大家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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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歌的行板 发表于 2011-11-15 20: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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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歌的行板 发表于 2011-11-15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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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歌的行板 发表于 2011-11-15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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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格桑 发表于 2011-11-15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徐州的有关部门你们是干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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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彩虹 发表于 2011-11-15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孤雁


    我一日不见到孩子就永远不会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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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_msn 发表于 2011-11-15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度徐州欢迎顶贴“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张彩虹寻儿申诉和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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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苑人 发表于 2011-11-15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密切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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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_msn 发表于 2011-11-15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度徐州欢迎顶贴地址:http://tieba.baidu.com/p/128483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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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彩虹 发表于 2011-11-15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二月格桑


   谢谢!希望大家多关注,让孩子早日回到我的身边吧,一位被拐18年的孩子母亲求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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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oaiping0110 发表于 2011-11-15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仔细看看,意味深长,怪不得拐卖之风不止。建议公安部加大对拐卖儿童办案难度大的地区的督查力度。不管他的权力有多大,不管他的地位有多高,不管他家的后台有多硬,不管他家有多少钱,对涉及到的人和部门、对妨碍和阻碍解救儿童、对惩处嫌疑人进行设防的人都应当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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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彩虹 发表于 2011-11-15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相思_msn


    谢谢关注!希望天下无拐,我更希望作恶的人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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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玉玫瑰 发表于 2011-11-15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人贩子就应从严从重判处。杀掉一大批看还有没有谁再贩卖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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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玉玫瑰 发表于 2011-11-15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浙江都市论坛-综合话题讨论区-社会频道http://www.bbs.zj.com/forum-514-1.shtml
转长城爱心联盟http://bbs.hebei.com.cn/forum-7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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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彩虹 发表于 2011-11-15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西安-玉玫瑰


    我们母子被这些人渣活活分离18年,我们几近家破人亡,现在仍然不让我见孩子,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势力在阻挡孩子回家的路,不管多艰难,我都要寻回到我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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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玉玫瑰 发表于 2011-11-15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2# 张彩虹


    呼吁广大的志愿者,和相关的执法部门,应加大对儿童拐卖案侦破的力度。让我们共同为被拐的孩子回到母亲的怀抱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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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 发表于 2011-11-15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是已经找到下落,但是一直得不到解救???

如此办案,这是依据的哪一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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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彩虹 发表于 2011-11-15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拐孩子的有势力,有本事,没有后台怎么敢作恶,他们拐走我的儿子给我们造成的伤害是终生的,改变了我们全家一生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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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彩虹 发表于 2011-11-15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3# 西安-玉玫瑰


    我再此感谢每一位关注和关心我们母子的好心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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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儿 发表于 2011-11-16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时公安局不管的吗?去找当地政府呀,怎么有这么可恶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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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彩虹 发表于 2011-11-16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现在向大家说说是如何被死而复活17年的,希望大家引以为戒,骗子的手段是五花八门的:我就是孩子被拐17年的母亲,我是江苏沛县的张彩虹。事情是这样的:我于1993年7月在江苏徐州市泉山区火花四队表哥魏成河、表嫂张蔼玲家生孩子,孩子生下的第二天表嫂突然对我说:“怎么孩子腿伸不直啊,可能是残疾吧。”当时我很着急。表嫂她主动对我说要抱去医院检查,我才生过孩子又不能出门,答应让她抱去医院看病,结果几个小时回来后我没见孩子抱回来就问他们:“我的孩子呢?”表嫂当时对我说:“要他干啥?残疾,给你丢掉了。”当时我听了几乎晕死过去,一会子才回过神来,我让他们赶紧去找,他们装模作样的找了12天,孩子依然没有下落.我原本生过孩子后想抱孩子回家,想让两家老人看在孩子的份上消消气,别再有矛盾,别再生气,我万万没想到我突然我没了孩子,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更不敢回家去了。当时婆家和娘家关系很僵,我无处可去就想到了我的东北同学好友,我要求去同学那儿去住。到了东北之后由于产后虚弱,营养缺乏,再加上东北天气较凉,身体极度不适,等到身体稍稍好了一些,我不甘心孩子就这样没有了,再度回来寻找孩子。我问他们找着孩子了吗?表嫂对我说:“一直都在找,还是没下落。”我坚持让他们找,这次表哥表嫂不但不帮忙找而且还威胁我说:你再出去找孩子,李家人见了你能打死你,(我的前夫姓李)说:“即使告他们,她娘家叔是徐州法院院长,你也告不赢。”并且骗我说:“我们一直再找,听人说被人捡了之后收养一段时间嫌是残疾又给扔了”。我问扔哪啦?他们说扔到桥上冻死啦,我坚决要求见到尸体,他们又对我说尸体扔到山上啦,听后我拼命往山上跑去,进了山林之后,没有见到孩子的尸体,突然发现一个男人正在不远处尾随我并向我靠近,还向我喊“来也,来也。”我见事不妙吓得没命往回跑。回到魏成河家后,还心有余悸、浑身无力,张蔼玲见状问我到“找到孩子了吗?”我说:“什么也没有。”她说:“上哪找去,早就让野狗吃了,别再找了,李家人撞见你能打死你”。从此我真的以为孩子死了。我又决定回到东北,这时的我,无家可归,我怕我丈夫向我要孩子我怎么向他交代呀!为了生这个孩子,我做过手术被迫引产一次,受了这么大罪,要了这个孩子却被告知死了,而且还是被我的亲表哥表嫂遗弃冻死的,我感觉再也无颜再活在世上,而且这一生将无法再见到丈夫,悲痛欲绝,那时我想在外地悄悄的一死了之。在牡丹江边的一位老大爷救了我、开导我。就这样在同学那儿我呆了两年多之后,情绪恢复了些,我于1995年底决定回到医院上班,给我丈夫说说孩子死了的事情。结果回来后才知道这期间我丈夫李德军早就和我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听我的妹夫陈宪标及我的同学也是同事苏艳说李德军早已经结婚并生了个女孩,我信以为真也就未去见我的前夫。直到2010年1月份的一天,突然有一对男女在我们医院门诊(鼓楼小区)说:“男的是汽车站的,女的是人民医院的护士,当年说生的孩子死了其实没死还活着。”我当时正在给患儿输液,等我处理完手中的工作那两个人已经打的走了。我越想越觉得说的就是我。难道我的孩子还活着?我决定再度寻找丢失多年的孩子,我问了好多线索,没办法我才找到了17年未见的前夫李德军,谈了好多问题(有短信为证)才知道我们的婚姻都是被坏人所操纵,并拐骗走孩子。现在我们已经找到了孩子的下落,就在徐州沛县张寨西街133号取名刘尚尚,并做了亲子鉴定,证实之后,我们向事发地徐州火花派出所和徐州市打拐办报案,求公安机关解救孩子。在报案求救的过程中却遭到了层层阻拦,我和姐姐去了徐州一次又一次,只因个别的人从中作梗,致使孩子无法解救。我们去南京,向江苏公安厅反应问题,打拐办的郑科长接待了我们,他问我说:你结婚了吗?听说是没结婚生的孩子,不好意思养送人的。我听了既气愤,又震惊,如果不是去省厅打拐办我永远不知道,他们拐走我的孩子这多年,还在人格上侮辱我。我明明是结婚生的孩子,却被编造成这样的谎言,我的好友同事知道这件事后都很气愤!我结婚和怀孕整个医院都知道。是他们造成了我们母子分离17年,改变了我们全家人一生的命运,特别是孩子。孩子不能给解救,做坏事的人不予惩处,这还有天理吗?(我是有证据的)由于他们的过错使我失去了家庭,失去了孩子,无法做一个母亲,我很多时候不想回忆那些令我痛苦万分的过去,想想我年纪轻轻所经历的那些磨难和失去孩子的苦痛,我常常感到活着真的生不如死。就这样我们母子分离整整17年啊!人的一生能有几个17年,我和犯罪嫌疑人是亲故舅表兄妹,平时和他们无冤无仇,我母亲及全家都对他们是有恩的,我万万没想到他们能做这样天理难容的事.现在孩子找到了,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却说这个案子已经过了追诉期不能立案,当时说不能追究犯罪人嫌疑人的责任了,给解救孩子,后又说上级部门不同意解救。孩子直到现在也没给解救。我不能接受这样的结局。我看了当前的法律法规,也咨询了很多律师都说公安机关有义务解救孩子,现在全国都在严厉打击拐卖犯罪,我的孩子到底归谁解救?他们拐骗孩子导致我家庭破裂,几近家破人亡,给我们家庭和孩子所造成的终身伤害为什么就不了了之?因为执法部门的不力,致使我的孩子至今难以要回,而拐孩子的人却气焰嚣张在电话里还辱骂我,让我去法院告他们。早就警告我说徐州和南京法院有他们的亲戚,打官司我也不会赢的。虽然我是一个弱女子但我爱自己的儿子,我千难万难也要寻回我的亲生骨肉.如今我知道了孩子活着,就是死也要见到我儿子.我在寻子的过程中,我要感谢所有帮过我们母子的好心人,在此向所有好心人鞠躬致意!我相信作恶的人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和社会道德舆论的鞭挞,我们分离了近18年的母子终会团聚的!希望天下无拐!希望儿子在众多好人的帮助下能回归家庭,我们母子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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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ONJDSU 发表于 2011-11-16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公安部的领导看看吧~上面的法令下面不执行,怎么寻亲嘛~本来就难过,还设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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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彩虹 发表于 2011-11-16 1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9# ANSONJDSU


    多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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