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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探讨] 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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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8-3-26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声明

 

(一)

 

 

各位志愿者与家长:

      由于宝贝回家志愿者都是网上注册,协会没办法对志愿者的真实身份进行核实,以前曾发生过几起骗子冒充志愿者、失踪儿童家长、记者、警察等身份利用各种借口向志愿者及失踪儿童家长借钱或索要财物,因此请大家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把各人信息泄露给它人,同时也请大家不要以任何理由在群中向其它人要求经济上的援助,任何人向他人提出经济方面的要求,请大家立刻举报给我们,我们将马上将其行为在网上公布并开除其它志愿者资格,因为有些家长不会上网,他们的QQ往往是请其它人代他们管理,很多家长的QQ信息本人未必能看到,如果志愿者如果愿意帮助家庭困难的失踪儿童家长,请志愿者先跟协会沟通,以保证你的资助能真正到位。非工作需要及失踪儿童家长的主动邀请,请志愿者尽量不要打扰失踪儿童家庭的正常生活。特别是失踪儿童家长,要加强自己的防范意识,在你接待任何记者,志愿者及其它相关部门的人员时,一定要让对方出示自己的相关证明,以免自己上当或被某些别有用心之徒欺骗或利用。

 

      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再次声明,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是经过民政注册的非赢利性的公益组织,本协会对失踪儿童家庭提供的任何服务均是免费,志愿者提供的一切帮助均为义务付出,请大家共同爱惜志愿者的称号,共同维护好宝贝回家这个爱心团体。

 

 

(二)

 

      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是在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的民间志愿者组织,是独具法人资格的地方性非营利社会公益团体,本协会的宗旨是:关爱儿童,共筑和谐。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不组织、不提倡、不参与任何*****示威、上访等活动,本协会成员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失踪儿童家长提供免费寻人服务,帮助走失、被拐、被遗弃儿童寻找亲人,同时帮助因各种原因流浪、乞讨、卖艺儿童回归正常生活。

 

      《宝贝回家寻子网》是隶属于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的公益网站,宝贝回家寻子网只是为志愿者与失踪儿童家长提供信息交流与共享的平台。本网站的信息均由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统一发布,未经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宝贝回家名义接受采访或发布信息,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志愿者,本协会将取消其志愿者会员资格,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失踪儿童家长,本网站将终止对其提供所有的寻人服务,对于擅自发布不实信息或攻击性言论者,均由个人承担一切相关责任,如有攻击政府和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行,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谢绝一切境外媒体的采访。

 

 

(三)

 

 

      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是在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的民间公益组织,宝贝回家志愿者在全国已有九十多个志愿者群,任何组织与个人以宝贝回家名义组织活动或建立QQ群,需要提前向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提出申请,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均与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无关。

 

 

(四)

 

 

近来,志愿者地区群出现了比较频繁的募捐信息,协会已接到不少志愿者的投诉和反映。宝贝回家志愿者所能够提供的帮助对象是失踪被拐孩子的家长和寻找家的孩子们,工作目标是为她们的团圆而努力。

鉴于前段出现的问题,现将募捐的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宝贝回家”不以任何形式而针对志愿者发起募捐倡议;

二、禁止志愿者以个人名义发起募捐,未经核实的募捐信息禁止在地区群中转发;

三、如确有奉献和救助之心,可通过其他的官方或者民间渠道进行;

四、因个人感情因素而进行的私下帮助,由个人承担一切由此而产生的后果;

五、由于社会救助对象太多,志愿者和家长中有困难的也非常多,根据宝贝回家相关规定只能在有条件时救助规定范围内的救助对象;

 

重申有关事宜事项:

鉴于本协会属于松散型管理的模式,主要以网络工作为主与现实协助相结合与犯罪行为进行斗争,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为了保证大家的经济利益和人身安全不受侵害,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1、个人之间不得互相借款、借物,不发生经济往来;志愿者不得以困难、生病、生意被骗、钱包被偷、出车祸等等借口向志愿者或受助人借钱或暗示对方自己需要资助。

2、志愿者之间避免互相打探对方资料和个人信息,志愿者本人要保守个人信息秘密,以确保个人人身安全;

3、互相见面或活动时,须3人以上,异性见面3人以上并向群管备案。志愿者活动发生的费用实行AA制。

4、属于协会安排的工作,志愿者有义务对外保密;杜绝向非协会人员泄露受助人求助信息和资料。

5、严禁在志愿者群中为未经协会核实的救助对象发起募捐;凡此类募捐均属私自募捐。

     6、如受家长或者受助人委托核实线索时,需要提前向协会说明情况,如确有必要,须经协会批准后实施,该费用由协会承担;志愿者不准收取家长或者受助人的任何费用。



(五)


      首先感谢大家对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临近年末,很多地区群在策划聚会联谊的活动,在此,协会感谢大家的积极组织与策划,感谢大家在百忙之中对宝贝回家工作的重视与开展。

      协会属于公益性质,要保持一个良好的社会形象,所以,在组织举办各种活动的时候,就要考虑到活动可能会带来的各种社会影响,为此,我们需要就聚会注意事项做一些提醒,望各位理解遵照执行。

      1、明确会议费用实行AA,进行费用预算公布与实际发生费用公布;做到账目清晰;

      2、明确会议实行自愿原则,没有任何强求项目,没有任何额外活动;

      3、明确会议流程,友情提醒异地志愿者不要耽误工作生活,进行安全告知说明,乘车自行购买保险等,确保在途安全;

      4、对于地域跨度较大,骨干志愿者不集中的地区,尽可能更换开会的方式,比如进行本地志愿者聚会,异地志愿者网络开会的方式进行等等。

      聚会属于地区群自愿活动,协会也是网络组织,所以,对于各地聚会中出现的问题无法承担其法律责任,希望大家理解体谅!

 

 


                                                  

                                                                                           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2008年3月26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28 15:12: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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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生处 发表于 2008-6-25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我在电视上看到关于小谢的故事,很是感动。我不知怎样才能与他交谈。我只是想告诉他,以一个母亲的身份和直觉,想对他说,他可能找到的不是他的亲身父母。因为电视里,他的母亲告诉他,他的儿子头上是有“两个漩”,这一点,作为一个母亲是怎么也不会记错的!也不可能记错的!我想说,他应该去做个亲子鉴定。既然找了,就一定要把他们找到!你们说是吗?
匿名  发表于 2008-6-25 16:44
你们办得真不错,昨天看了小谢的故事才知道有你们这么一个网站,真的很好。
匿名  发表于 2008-6-25 16:53
昨天我在电视上看到小谢的故事,非常感动.我想加入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对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尽一点微薄之力.虽然我是一个下岗女工,能力有限.但我是一个妈妈,是一个女儿[我的妈妈就因失去我的哥哥,而突发心脏病去世],我会尽我的全力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妈妈和孩子,让她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匿名  发表于 2008-6-25 17:21
我也是昨天看了电视从知道这个网站的,我应该算是经常上网的了,可是还是第一次知道你们,建议可以在大的门户网站上做些贴片,我会在自己的博客了记录这个网站的,我已经留下了联系方式,在一分钟前成了志愿者,希望有更多的人来参与。
爱心 发表于 2008-6-26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前几天看到小谢的故事后才知道我们这个网站,看到社会上有这么多的爱心人士,感到心慰;同时看到有这么多被可恨的人贩子(该千刀万剐)拐走,丢失、被遗弃的儿童又感到心痛.我要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里,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使那些可怜的孩子早日回到家人的怀抱。
匿名  发表于 2008-6-29 23:18
我在电视上看到小谢回家,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也能找到亲人,我只知道我出生在汉阳1972年6月24日,我现在在信阳
天上白云飘 发表于 2008-6-30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需要爱的孩子……

QUOTE:
以下是引用客人(222.89.*.*)在2008-6-29 23:18:02的发言:
我在电视上看到小谢回家,我不知道自己是否也能找到亲人,我只知道我出生在汉阳1972年6月24日,我现在在信阳

请你加入宝贝回家QQ接待群1840533,请先将你的情况整理成文字.将具体情况告知接待员.

匿名  发表于 2008-7-3 19:51
前几天在电视上看见小谢找到了自己的爸妈很感动,真希望我小姨也能快点找到自己的儿子,他是三岁的时候被拐的
 楼主| 阳光天使 发表于 2008-7-3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客人(58.46.*.*)在2008-7-3 19:51:35的发言:
前几天在电视上看见小谢找到了自己的爸妈很感动,真希望我小姨也能快点找到自己的儿子,他是三岁的时候被拐的

请你把你小姨家的孩子的资料传给我们,现在网站也有几个三岁被拐的孩子在找亲人。

匿名  发表于 2008-9-4 10:26
无意中看到关于你们网站的消息,看到一些激动人心的亲人相见场面,很感动。我对这里的管理者,志愿者很是敬佩,特别是要感谢网站的发起者,让失去宝贝的人们看到希望,感到这个社会还是充满爱心。
向辛苦了的志愿者们致敬!!
志愿加入你们的行列!
匿名  发表于 2008-8-12 13:53
感谢你们
匿名  发表于 2008-8-30 16:50
1989年春节刚过的一天早上,我的一个亲戚来到我工作的地方,说永嘉桥头镇的一个妇女不能生育,想抱养一个女孩子,还说她家是开店的很富裕,因我当时的状况不乐观,我老公是独子,一心想再生一男孩儿,结果把二女儿借养在别人家里,那家人对孩子很不重视,每月把我给的奶粉和白糖都扣了,没完全给孩子吃,把孩子养得瘦骨嶙峋,我心急如焚,却束手无策,轻信了亲戚的话,以为那家人自己不能生育,家庭又富裕肯定会对孩子很好的,所以在没征得我老公同意的情况下,就给孩子买了几套新衣服,还写了生辰八字的红条子放在孩子兜里(1998年12月27日)就把孩子抱到瓯江大桥,已有两妇女在大桥南(渔渡)这边等了,让她们把孩子抱往大桥北(六奥)去桥头,可是后来我问亲戚,她却说那天来一小车,没去桥头方向,是去了瓯北方向,到这时我才知道被骗了,因当时太相信亲戚了,所以就没一点防备,后来我老公就一直埋怨我,这么多年来,我一看电视里那些领养的孩子,需要亲生父母帮助,却找不到时,我心似刀绞,不知我的孩子现在哪里,健康状况如何,如果一切都好的话我也能放心,如果需要我帮助的话,我会揭尽全力!QQ834928450
匿名  发表于 2008-10-13 19:51
支持
匿名  发表于 2008-11-25 00:11
我也是看了小谢的故事后才知道有这么个网站的也刚加入志愿者希望也能社会做点什么
铁观音 发表于 2008-11-25 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客人(219.134.*.*)在2008-11-25 0:11:08的发言:
我也是看了小谢的故事后才知道有这么个网站的也刚加入志愿者希望也能社会做点什么

谢谢你关注宝贝回家.

匿名  发表于 2008-11-25 08:48
我也是昨天看到小谢的故事的,(当然我的昨天比各位晚了好长一段时间)不过我看到最后真的很感动.有时候亲情可以超越血缘.不管是对小谢也好老谢也好,多年的心愿终于完成了.在有生之前找到亲人被自己的亲人认可是一种幸运是一种幸福.祝福他们.
匿名  发表于 2008-11-25 15:32
我也是昨晚在生活栏目上看到关于小谢的事迹后知道这个网站,在憎恶人贩子的同时,同样真的很感动这样一个社会行列,背后的无名英雄们,向你们表达我最深的敬意!!
匿名  发表于 2008-11-25 19:24
我是昨天在央视2生活栏目看到小谢的故事的,让我知道了你们的网站,我很感谢你们这个网站,让人们看到了世界还有真情在,感谢志愿者,是他们的不懈努力,让破碎的家庭又变的完美,我也想加入你们的队伍,希望能尽自己的一点力量。会长,能不能把网站和“人肉搜索”联系起来,让全国的网虫都能行动起来,希望能早日实现
黔中老树 发表于 2008-11-25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刚加入了志愿者行列,有需要的话,我一定尽力!
匿名  发表于 2008-11-26 11:55
我也是在电视上看到小谢回家的报道知道的这个网站,真的很感动也很震撼。社会真的不够公平,有些孩子总是在年幼或年轻的时候承受着自己承受不起的重量,我也很想加入宝贝回家的志愿者,能为所有需要帮助的孩子和朋友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无论社会怎样变迁怎么复杂,好心人的光和热是要发扬和无限放大的,还是好人多不是么?整个网络看似陌生,但是绝对艰辛在大家的善良下会掀起一波又一波关爱的狂潮,粉碎罪恶弘扬真情
阿志 发表于 2008-11-26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向无名英雄们学习!
匿名  发表于 2008-11-26 16:22
我是看见小谢回家 我才知道这个网的   有的文盲  不好意思
匿名  发表于 2008-11-26 16:25
我也想做名志愿者   怎么 联系管理员
匿名  发表于 2008-11-26 19:23
看到小谢的故事很感动。感谢那些默默无闻的宝贝回家的志愿者们,让我深深的感动。。。今天我来到咱们这个大家庭感到无比的自豪。。。谢谢站长和管理员。。
守猪№待兔 发表于 2008-11-26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爱心在2008-6-26 10:29:39的发言:
我也是前几天看到小谢的故事后才知道我们这个网站,看到社会上有这么多的爱心人士,感到心慰;同时看到有这么多被可恨的人贩子(该千刀万剐)拐走,丢失、被遗弃的儿童又感到心痛.我要加入到志愿者的行列里,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使那些可怜的孩子早日回到家人的怀抱。

匿名  发表于 2008-11-27 19:00

青岛刚来的乞讨小女孩

非常感人!也很痛心!全心全意支持!
匿名  发表于 2008-11-29 22:06
我希望我能成为一名志愿者,可我不知怎末申请
玻璃杯 发表于 2008-12-1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更多的的人像小谢那样,最终都能找到自己的家![em10]
╆赽泺☆艿媽 发表于 2008-12-4 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看大家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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