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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将严打强迫被拐卖儿童乞讨、偷窃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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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风 发表于 2010-4-13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月音漫法都 于 2010-4-13 14:05 编辑

公安部将严打强迫被拐卖儿童乞讨、偷窃的犯罪行为

2009年06月12日10:52  来源:人民网-中国妇联新闻


文章来源:http://acwf.people.com.cn/GB/99060/9463450.html

  人民网北京6月12电(记者常红、张海燕)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今天上午做客人民网.人民议事厅,就两部门联合“打拐”相关情况与广大网友交流。针对广大网友普遍关注的路边强制乞讨残疾儿童问题,陈士渠表示,在此次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做好被拐卖儿童的解救和安置工作。

  陈士渠说,公安部注意到了路边强制乞讨残疾儿童的问题。他说,有些残疾人,还有一些未成年人,被犯罪分子拐卖、拐骗,然后强迫利用,在一些城市的街头流浪、乞讨,或者被迫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这些儿童也是受害者,是遭受摧残和虐待的。有的时候犯罪分子会给他下指标,每天要乞讨多少钱,每天要偷多少钱。生存的环境对于这些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来讲就很恶劣,他们健康状况也会变得越来越差,就是需要解救和保护。

  陈士渠表示,近期启动的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中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集中行动,解决打击此类犯罪,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这些被强制乞讨或者是被强迫违法犯罪的残疾人和未成年人都要解救,帮助他们返回他原来的家庭。如果无法找到他的父母和家人的,要向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安置。对其中来历不明、疑似被拐卖的儿童,包括一些未成年人,也都由公安机关采集血样,把DNA的信息输到全国拐卖案件的DNA信息库里去比对,如果他是被人拐卖的孩子,他父母已经报案、采血的话,我们这个DNA的信息系统就会自动报警,使这个孩子找到他的亲身父母,送回他父母的身边。当然对于当初实施拐卖犯罪的嫌疑人,公安部要立案侦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针对这些孩子种可能存在人为致残,陈士渠表示,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对这类犯罪依法严惩。
(责任编辑:张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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