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等下发通知联合启动“儿童安全成长行动”
预防流动儿童被拐卖成为重点
2009-05-26
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民政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等部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联合开展“2009儿童安全成长行动”,通过广泛覆盖、深入社区、强化宣传等方式,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特别是提高流动人口预防儿童拐卖、识别拐卖犯罪的能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犯罪专项行动”,共同为儿童安全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009儿童安全成长行动”包括宣传行动和社区行动两项具体行动。在未来三个月内,宣传行动将在北京、河北、山西、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新疆等15个省区市相继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防拐宣传声势;在各地火车站、长途客车站、候车室、车厢内等宣传载体上,滚动播放“预防拐卖、安全成长”等宣传标语和公益宣传片;特别是在7月客运高峰期间,组织义务宣传员在列车内和沿途火车站开展深入宣传。社区行动将深入社区组织百场反拐知识讲座、开展社区志愿宣传、家庭学校安全教育和建立家庭支持服务中心等活动。随着行动的深入开展,相关部委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儿童安全成长理念的深入人心,共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营造儿童安全成长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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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主义。。。。不过有总比没有好
希望能够有点效果
政府公安部门有能力预防儿童被拐卖,不知为何不做呢?
被买方购买的被拐儿童很大部分要被买方通过非法途径上当地户口。
建立全国户口出生登记采集指纹制度,可有效防止被拐儿童重上户口。
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要求提供户口资料。
如果不让儿童上学,很可能是被拐卖儿童,要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要标本兼治!
否则舍本逐末,当是应付不暇。
看到公安部在被迫的情况下开始严打,所以妇联为了显示其工作内容也上跟进一下吧。但愿能起到效果。
在城市都有片警,遇到儿童乞讨的情况都应该调查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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