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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帖]男子拐卖30余名儿童自称只失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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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马前前 发表于 2009-11-11 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19”特大系列拐卖儿童案告破后,陆续有被拐儿童得到解救,回到亲生父母身边。然而,在庆贺孩子们脱离噩梦,重回幸福生活的同时,该案主犯蓝某供述的一些情况却令人深思。在南国早报网上,网友们加入“亲审”行列,提出了诸多问题,例如:蓝某在长达数十年的拐卖儿童犯罪事实中,有过怎样的经历?他长期作案又为何屡屡成功?等等。   11月8日,出于对警方下一步破案需要的考虑,记者放弃了到看守所直接面对蓝某的采访计划,带着网友们的问题,转而采访了“5·19”专案组中多次提审蓝某的办案民警,揭开了蓝某的犯罪情况。
  ●网友提问:蓝某是如何将儿童诱拐到手的?
  玩具零食引诱无人看管儿童
  在网络上,网友们最关心的,莫过于蓝某是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诱拐儿童的。
  据了解,在蓝某的几十次拐卖儿童的经历中,引诱儿童上钩的手段其实极其简单,然而,他的成功率几乎是100%。主要原因在于蓝某所瞄准的对象和抓准的时机。
  提审中,蓝某供述他的作案过程为:先观察一名3~6岁的孩子,然后借机接近,并拿出乌龟、气球逗孩子玩或是给他吃零食。随后,提出更为诱惑的条件,如“我带你去找更大更多的乌龟(气球)”等。孩子上钩后,他就迅速将孩子带到车站坐车离开作案地。据了解,一般得手后的一天之内,蓝某就能将孩子转移出广西境内。
  办案民警总结蓝某的作案手段后分析得出,蓝某选择3~6岁范围内的孩子下手,主要是因为这么大的孩子有一定的思想,但对是非判断又还没有明确的观念,一些小恩小惠就可以将他们收买。而这些孩子能自行行走,又不像1~2岁的孩子那样哭闹难哄。这也是有部分儿童被拐前曾与其哥哥姐姐在一起玩,但最终哥哥姐姐没有被拐的原因。
  其次,这些被拐儿童的父母大多是外来务工人员,整天忙于做生意或是工作,经常长时间任由孩子自行玩耍,等到父母发现孩子不见踪影时,蓝某已将孩子带离作案所在地辖区,这给警方破案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网友提问:作案数年,可有儿童幸运逃脱?
  唯一一次失手只因孩子太调皮
  在蓝某的供述中,他作案几乎没有失过手。唯一一次没有成功将孩子带到福建,只是因为这个孩子过于调皮。
  运送被拐儿童的过程中,一个大男人带着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走来走去,多少会引起路人的怀疑。同时,为了在有特殊情况时能及时撇开孩子逃脱,蓝某和被拐儿童一般在路上都是采取孩子走前他走后的形式,相隔大约5到10米的“安全距离”。然而就是这一“安全距离”让一名已经落入魔爪的孩子得以逃脱。
  据了解,一次,蓝某在百色靖西县拐走一名孩子小明(化名)后,迅速将其转移到了广州。然而,大概是小明看到大城市的兴奋,他顽皮的本性暴露了出来。被调皮的小明闹得心烦不已的蓝某在大街上大声训斥了孩子,然后自己走到了小明前面继续往前走。谁知小明却趁机偷偷跑掉了。待蓝某发现时,小明已经不见了踪影。蓝某供述,他在广州找了小明两天,但依然没有结果。于是,他若无其事地放弃了小明,回到广西继续寻找下一个目标。
  在警方的调查中,证实了这一次“失手”事件。原来,小明跑掉后,在广州被好心人发现并送到广州警方,得以安全返家。
  ●网友提问:蓝某如何找到大量买家?
  重男轻女造成市场巨大
  对于网友们所关注的,蓝某拐卖儿童数量如此巨大、时间跨度如此之长,是否要自己寻求大量的买家这一问题,办案民警表示,在蓝某长达数十年的作案过程中,蓝某没有一桩被拐儿童卖不出去的例子。是怎样庞大的一个“市场”,为蓝某提供了“销路”?
  “重男轻女的思想,造就了庞大的被拐儿童‘销售市场’。”办案民警提到,“在被拐儿童解救地,买到一个男孩比买一台小轿车还要光荣。”当民警问及蓝某为何只对男孩下手时,蓝某的回答印证了这一点:“女孩根本卖不出去,谁会去干亏本的生意?”民警在前往福建解救孩子的过程中发现,许多被拐儿童被卖到了贫困的村子里,在这些几乎刚刚能满足温饱的家庭里,村民们甚至背负巨额债务也要买来一个男孩,以“养儿防老”。
  蓝某一直认为,自己一个人行动永远比多人行动暴露的机会要少。因此在引诱儿童上钩时,蓝某坚持单人作案。但是在福建,蓝某却有着庞大的销售网络。大量的介绍人为他提供买家信息,然后由蓝某亲自谈价钱。买卖成交后支付介绍人佣金。而这些介绍人寻找买主根本不花费什么力气,由于销售点较为固定,因此甚至会有买家自动找上门来求购男孩。巨大的需求量,使得蓝某不需要花费什么力气就能将孩子“卖”出去。据调查显示,一个孩子在蓝某手上一般两天内就可以出手,而最长的时间也不会超过四天。
  ●网友提问:蓝某拐卖儿童获得多少非法收入?
  非法获利近百万元
  在审讯蓝某期间,已逾知天命的他在被捕之前,并没有要收手的想法。“销售”周期短是促使蓝某长期从事拐卖儿童犯罪的“催化剂”,而巨额的利润则更是让蓝某对这一“行当”痴迷不已。据调查,蓝某贩卖一个孩子获利2~4万元不等,而据目前蓝某交代的情况,经他手贩卖出去的孩子在30人以上甚至更多。因此,蓝某的非法所得近百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蓝某在宾阳农村老家有三个孩子。在农村收入不高的情况下,他的收入和支出明显不符,他曾花8万元给大儿子买了一辆卡车跑运输。同时,他还在供两个女儿读大学,并在宾阳县城一次性支付了20多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可是在民警缴获蓝某的银行卡时,却发现其卡中仅剩下几千元,剩余的近百万元人民币被挥霍一空。至于蓝某家人是否知道他从事的行当,目前还不得而知。
  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蓝某在20年的时间里很少在家居住,家里需要用钱时,他就通过银行将钱汇回去。同时,警方还发现,蓝某在外包养了一个情妇。据蓝某供诉,他还将情妇带回过家中。但是对于情妇的情况,蓝某至今还没有交代清楚。
  ●网友提问:警方能否给出防拐建议?
  从作案手段中剖析防拐建议
  有网友问:针对蓝某的作案手段,警方能否给一些防拐建议?
  办案民警在研究蓝某的作案手段后总结出三条建议:必须从孩子的日常教育上进行灌输,不拿、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尽量不与陌生人搭话,不给人贩子可乘之机;带孩子外出时,一定要保证孩子不离开自己的视线范围;经常向孩子灌输家长的名字、电话、通讯地址,在孩子发现自己被人拐走的时候,可向警察或是旁人求助。(南国早报)

http://www.zibosky.com/gn/8087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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