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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转帖]两名拐卖儿童罪犯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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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爱无疆丫丫 发表于 2009-11-27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6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经其复核的两起拐卖儿童犯罪死刑案件,拐卖儿童的罪犯胡明华、苏宾得今天上午执行死刑。

  据介绍,两起案件主要为:

  ——胡明华拐卖儿童案。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胡明华以出卖为目的,伙同他人拐骗、贩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且其拐卖儿童9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其伙同他人采取身体藏毒的方式运输海洛因的行为还构成运输毒品罪,应当数罪并罚。其在拐卖儿童和运输毒品的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又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被告人胡明华死刑。

  ——苏宾得拐卖儿童案。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李志彬、苏宾得以出卖为目的,分别结伙采用暴力手段抢夺儿童予以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苏宾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在实施抢劫后,又绑架被害人,向其家属勒索财物,其行为构成绑架罪;且伙同他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均应依法惩处。苏宾得、李志彬共同或分别结伙参与拐卖儿童作案共六起,其中,苏宾得直接实施劫持儿童六名,李志彬直接实施劫持儿童五名,中转、接送儿童一名,案发后五名儿童被解救,一名儿童下落不明,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犯罪情节和罪行均特别严重。此外,苏宾得还参与抢劫作案六起,抢劫现金及物品价值25660元,数额巨大,抢劫过程中致死一人,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绑架作案一起,盗窃作案十二起,盗窃物品价值人民币158000余元,数额特别巨大。苏宾得犯有多种罪行,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依法判处死刑。

 

http://www.nxnet.cn/guonei/rsj/200911/t20091127_7151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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