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阳2月19日讯(通讯员 刘春生 许丹)偷小孩的罪犯已抓住了!这是最近在岳阳市区一小学的班级QQ群里争相传发的一条消息。而在此之前的三个月里,在岳阳市区广为传送的却是:请各位家长一定要注意做好孩子的接送,叮嘱自己的小孩不能跟任何陌生人走,岳阳市有人专门偷小孩!
2008年9至12月,岳阳市城郊的梅溪、郭镇两乡连续发生四起抢劫儿童案件,犯罪嫌疑人苏通华等人采取事前踩点,驾驶两轮摩托车,乘监护人不备,在岳阳楼区延寿砖厂、滨湖砖厂、枣树砖厂等地抢走四名不满三岁的幼童,尔后以几百元到数万元的不等价格卖至云南、福建等地。新华社于2008年12月19日以《岳阳两乡镇接连发生幼儿被掳案件引发恐慌》为题进行报道,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引起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的高度重视,此案迅即被公安部列为部督2008第27号案件,国务委员、公安部长孟建柱专门批示,要求抓紧破案。
岳阳市、区公安部门快速反应,成立了“9·16”专案工作领导小组,全力侦破此案。经过不懈努力,先后于2009年1月6日至13日将涉嫌拐卖儿童犯罪的十三名犯罪嫌疑人及涉嫌包庇犯罪的一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破案后,由于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取证任务大,案件性质难以认定,岳阳楼公安分局紧急要求检察机关派员提前介入。岳阳楼区检察院主管刑检的副检察长陈尧立即带领侦查监督科负责人,上门到公安机关听取案情汇报,就如何收集、固定证据和准确定性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抽派一名办案骨干提前介入,到专案组审查案卷材料。2009年2月9日公安机关提请报捕后,第二天便依法对涉案的1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逮捕决定。
稿源:红网 作者:刘春生 许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