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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活动] [推荐]【宝贝回家】让被拐的孩子能回家叫声“妈妈”!(爱心传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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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彭高峰 发表于 2009-5-11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让孩子能回家叫声妈妈







有哪种罪恶,能比自己的孩子被拐走更令母亲悲恸?母亲节、儿童节里,当您给母亲送上祝福,带孩子出外游玩,享受天伦之乐时,那些痛失孩子的母亲,却在以泪洗面,而那些被拐卖的孩子,也许正在充当职业乞丐的“道具”,甚至被人为致残以乞讨到更多的钱,也许他正被栓着绳索铁链,从您的身边经过……他们,也是父母的心肝宝贝,却在承受着他们的不应承受;他们和家人骨肉分离,生死无讯。在这些被拐儿童和家人的面前,天地一片漆黑!当您面对他们,有何话说?有何感想?任何语言文字,都只显得苍白!



4月9日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专项行动”,至5月7日,共解救193名被拐儿童,爱心寻子网登记的数千被拐儿童,有三名在本次被解救名单中。那些寻找孩子的家长,在全国奔走、夜宿街头,不惜倾家荡产换得爱子平安归来,不惜长跪不起以乞求政府、社会的同情与援助。07年的山西,数百家长无功而返。在地下人口市场,孩子们被冠以商品名,倒卖到全国各地,家长们看到福建、潮汕乡村的幼儿园几乎都有被拐儿童存在,买孩子,在某些地方,成了一种炫富的“消费”。



一个被拐儿童背后,总是隐涵着一个家庭的悲剧,家破人亡、父母不堪忍受现实而自杀、精神分裂屡见不鲜;即日起,启动“让孩子能回家叫声妈妈”主题活动,恳请网友媒体参加。让我们一起将爱心传播到每一个角落,还宝宝一片纯洁的蓝天,还妈妈一个快乐的母亲节需要你我共同的努力;拯救折翅的天使,更是拯救我们日趋麻木、沉沦的灵魂!





活动时间:5月10日(母亲节)——6月1日(儿童节)



活动内容:


1、 签名: 郑重签下你的名字,共同抗议拐卖儿童行为,严惩贩卖双方;



2、 传播: 鼓励将本次活动主题报道进行转载,通过QQ等一切有效工具传递活动信息。



3、 搜集: 请将您所见的路边乞儿和收养儿童、童工拍下照片,并记录他们的地址、特征,将资料发到本帖,我们将建立孩子信息档案,供被拐孩子的家长辨认。



4、 纪录: 请被拐儿童的父母和志愿者跟帖提供相关资料及图片;



5、 征文: 向您约稿,体裁不限,征文标题格式:【宝贝回家】+个性化题目,好帖将予以重点推荐。

届时管理将选出优秀帖子作者奖励VIP一年

(非原创一律不通过)




相信您不是为了小小的奖励,而是爱心驱使您写下感人至深的文字

期待。。





活动传播短信:

请参加“让孩子能回家叫声妈妈”活动,行动起来,共同打击拐卖儿童,主题链接:http://www4.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11462084&Key=89740519&idArticle=1560237&strItem=free&flag=1





活动呼吁:

请求国家相关部门——

一、摧毁买方市场;修改法律相关条文,严惩买主,彻底堵住拐卖儿童的源头。

二、 建立一个国家失踪人口信息系统。建立新生儿DNA档案。建立国家官方的寻子网站。

三、立法禁止未成年人乞讨、卖艺,对流浪乞讨儿童实行强制性救助。

四、加强户籍管理,杜绝给无证儿童上户口,追究相关部门失职人员的责任。

五、修改现行的收养法法规,杜绝以收养名义收买被拐儿童。建立买主赔付损失制度。

六、进行被拐儿童情况全国大普查,多方协助失踪儿童家长寻找被拐儿童。

七、明确一个主管部门,制定出具有操作性的救助实施细则。

八、建立救助流浪、乞讨儿童专项基金,完善福利制度

九、建立一个全国专业的打拐队伍,加强各地的打拐信息交流。

十、改变现有的立案规定,孩子失踪后,应立即启动紧急寻找程序。



活动策划:清墨山水、邓飞、爱地乃司、彭高峰、大树、阳光姐姐、神探狄仁杰谭静、一人林艮、大型皮蛋超人、奇侠三枝梅、无弦无歌、天佑中华A、陆安桐、林六月、酱里个酱、应先生……



联合举办:

天涯杂谈、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宝贝回家寻子网、凤凰论坛、东南早报、51.com论坛(增加中,请参与活动的媒体、网站、版块联系杂谈斑竹)





































































朋友们,也许您只需动动手指分享,就会让更多人关注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即是儿女,或现在有的已为人母,有的在不久都会做父母,要我们帮帮那些流浪在外的孩子,那些守望的父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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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haochina 发表于 2009-5-17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乐乐家长的几个建议:

1。你发的犯罪嫌疑人照片是从上面拍摄的,很难辨认。另外我想和这个犯罪嫌疑人接触的人可能都是社会底层,看到这张照片的机会很渺茫。现在应该有相应的作 图软件,可以把人像作为正面的照片,然后再在网上发布,只要找到这个犯罪嫌疑人,或许对找到孩子有帮助。既然有这个线索,一定要抓住这个唯一的线索。只要 找到这个人贩子,就一定有线索,再顺藤摸瓜。你一定把精力放到这个上面去。这个是唯一的线索阿!像开什么寻子店,那只是个安慰,引起政府重视!当前之际, 一定要抓住这个线索。

2。在这个关键时刻,家长一定不能倒下,您在帖子上说,孩子的妈妈已经崩溃了,如果你们两个现在情绪不稳定,怎么才能在和人贩子斗争中取胜呢?如果你们两 个崩溃了,找到孩子的希望更是渺茫,你们两个现在一定要坚强,是为了孩子坚强阿!想想这些,你们一定要好好保护自己的健康,没有了健康,怎么找孩子!建 议:必要情况下,找下心理干预医生!如果孩子的妈妈不能坚持,心里医生能够在一些方面提供科学上的支持!


希望你们早日找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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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jlih 发表于 2009-5-11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才能让总理看到?濮存昕老师您能直接把这个报告给总理么?我们的心真的很痛。我们的孩子是国家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如果真的都没有人管,没有政府真的彻底的管,那还发展什么经济?还怎么成为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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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1 14:02
为什么报警后,警察带走孩子后又还给人贩子,对这个孩子来说,可能一生中唯一一次被救的机会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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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1 14:12
http://hiphotos.baidu.com/%BA%EC%B3%BE%C0%CB%E6%DE/mpic/item/e2557e12fb05dd00dc54013f.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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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1 15:03
看了真心痛!全社会都来关注被拐儿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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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lleen 发表于 2009-5-11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这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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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1 16:07
太心痛了。
可恶的人贩子应该被抓出来凌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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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1 16:27
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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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1 16:40
总理看到了,有什么办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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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1 16:56
人贩子抓了应该全部杀了,这种人就是人渣,其实枪毙都嫌少,应该割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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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1 17:04
怕自己难过,总是回避去了解这么多苦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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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1 17:06
做为一个妈妈,我不敢看这样的新闻和这样的网站,看到就是锥心的痛和流不尽的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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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25817 发表于 2009-5-11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吓人了,我的孩子才七个月啊,我是边看边哭!对那些可恶的人贩子一定要严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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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蓝 发表于 2009-5-11 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法律是不是对人贩子的惩罚太轻了,抓到就死刑,凌迟,千刀万剐,看他们还敢做吗?已经没人性了,决不能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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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1 21:45
人贩子抓了应该全部杀了,这种人就是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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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yu 发表于 2009-5-12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可怕了,希望引起领导人和全社会的重视,有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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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韵 发表于 2009-5-12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西一男子携6孩流浪数省至湛
编后语:去掉孩子脸上的“马赛克”
2009-05-11 15:29:02   来源: 碧海银沙   评论13条 点击查看

这男子(后立戴帽者)带着6个小孩流浪在湛江。

  碧海银沙网讯(图文/特约摄影师 马志军 编辑/毛晓海 棱 枫)5月10日下午5时许,市民陈先生报料:一男子携6个小孩流浪在霞山建设路,笔者迅速赶去了解后发现这男子及3个小孩或躺或坐在地上呼呼大睡!另一个小孩自己在玩。过了半个多小时后,另3个小孩就像是本地小孩一样从火车站方向返回。这男子醒来后自称来自广西玉林市博白县博白镇,姓兰,现在带小孩出来找老婆。他有些语无伦次地说,当年在广西南宁市做生意时认识一女子后来成了他老婆。但说到年龄时为34岁与结婚证上的1972年有出入。他说,今年初老婆因他教小孩方法欠妥而用铁锤打他和小孩,使他缝了56针,之后老婆于今年1月14日下午出走。这之后他带小孩历经广西、广东、湖南、贵州、上海等地找老婆。笔者问他为什么要带着小孩找,他说小孩要妈妈。笔者还问他你这样到处走要花多少钱,他说家里人给。现在家里人不同意他再这样做,但小孩要妈妈没办法。当笔者接连向他提出疑问时,他分别拿出了与颇为俊秀的“老婆”的《结婚证》,以及印有《这支浩浩荡荡的寻亲队伍从广西找到广东又从广东找到杭州》大标题的报道他携子女找老婆的已经残旧的《钱江晚报》给路人瞧。

这男子与小孩在路边呼呼作睡。

看这男子与小孩。

  见他的行为严重影响着道路的交通秩序,笔者致电有关方面要求尽快处理。稍后,相关方面即来人进行处理。相关人员告知:这男子去年就出现在椹川大道南的钢材市场边上,已经不止一次见到他了,经过调查核实他自我介绍的情况基本属实,但他己结了3次婚。

这男子拿出印有《这支浩浩荡荡的寻亲队伍从广西找到广东又从广东找到杭州》大标题,报道他携子女找老婆已经残旧的《钱江晚报》给笔者看。

在笔者、相关人员以及群众的努力下,这男子终于答应并登上相关人员的车前往救助站。

  看到6个小孩身上肮脏,非常可怜,笔者要求他带小孩到救助站去,可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肯,无法应答笔者的质问时还多次装模作样征求孩子的意见。后来在笔者和相关人员以及群众的努力下,他终于答应并登上相关人员的车辆前往救助站。

  编后语:去掉孩子脸上的“马赛克”

  读罢此组报道,心里五味杂陈,难受极了,思绪纷杂,久久不能平静。
  此男子的陈述,漏洞百出,难以自圆其说,让人顿生疑虑。他的“结婚证”,他的受伤,他带小孩历经广西、广东、湖南、贵州、上海等地找老婆……听起来倒像是天方夜谭,编造故事。
  但不管怎样,受害者是六个孩子。他们的成长遭遇逆境,他们的身体饱受苦难,他们的心灵受到伤害,这与当今社会倡导的“以人为本”理念格格不入,是给建设和谐社会抹黑。几个孩子是否成为他人手中的某种表演工具,在有关部门深入调查之前,此结论是不好下的。但我们期待着早日水落石出。
  编辑放上此组报道时,孩子们的脸上,孩子们的双眼,是打了“马赛克”的。经网友提醒和建议,并经郑重考虑,我们将“马赛克”除掉了。或许,此举有利于孩子的亲生父母的相认,有利于骨肉团圆,也有利于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
  孩子们,编辑能做到的,目前也只有这样。去掉了你脸上的“马赛克”,能减淡你心灵的阴影么!
  (陈燕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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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2 13:15
人贩子抓了应该全部杀了,这种人就是人渣,其实枪毙都嫌少,应该割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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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 发表于 2009-5-12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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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2 16:10
我作为一个受害者的家庭 不能看到这些可恶得人贩子,看后有一种钻心得疼痛,和一颗发抖的心.可恶可恨得人贩子应该千刀万剐.剁成肉酱 绳执一法 立即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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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2 19:13
不论是在何种情况下,任何人见到这种情况都不可能无动于衷。但是这些孩子不仅仅是祖国的孩子,他们同样是我们的亲人。事实上解救他们的责任不能只靠政府,应该全社会都行动起来。每个人都献出自己的一点微薄之力,那么这些向法律、向道德发出挑战的人还能逃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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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2 23:20
无声的泪,可怜的孩子们,我们真的好想好想帮助你们逃离那苦难的火坑...........我们的政府,我们的政府官员你们都看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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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杨光倍 发表于 2009-5-13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理看到一定是有帮法!!如果没有他就没有能力做 我们的总理啊,一定 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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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3 09:22
没有人性的人贩子,该杀!!
总是为自己的孩子担心,不敢放他一个人出门。。这是一个怎样的社会呀,执法都哪去了。。人的良知都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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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3 15:43
我也是被拐孩子的母亲,很感谢发起这次活动的人们,我也希望公安部门在接到报案时能积极采取行动,早日把小孩解救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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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4 18:25
拐子万死万万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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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4 22:34
支持这个活动,希望政府能够立法,禁止未成年儿童乞讨,这样就堵住了人贩子的这条路。
人贩子该终生监禁,让他们尝遍世间苦难。
希望可怜的孩子早日回家!!!
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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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5 15:21
支持!但如何传递,如何签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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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09-5-15 16:29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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