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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国家如何应对儿童失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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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月亮 发表于 2009-7-18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不断接到博友传来寻找失踪儿童的模块,开始没觉得是个什么大事儿,一一拒绝了。可是,大量博友仍然继续推荐这个模块,不得不让我关注此事。很快就发现,原来儿童失踪在中国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有数据表明,全国每年有20多万的儿童失踪,能找回来的寥寥无几。
            这个数字不可为不触目惊心。西欧发达国家儿童失踪现象也是有发生,但不会有这么严重。即使出现了,也不需要让社会各界如此兴师动众。
            社会、家庭提前防范,确保儿童不失踪。
            我在欧洲生活多年,并没有感到防范儿童失踪是一个非常突出的社会问题。只要家庭和社会,以及公众承担起自己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儿童失踪只能是偶然疏漏而不会成为关注焦点。
            作为家长,对自己的儿童负有重要的监护责任。只要监护责任履行到位了,儿童是不可能失踪的。关键是家长须知道如何履行这个责任,不履行这个责任会不会受到惩罚。
             一般情况下,欧洲发达国家的妇女有了孩子后会成为全职太太,专心致志照看孩子。如果按货币等值来计算,欧洲国家的国民收入和中国差不多,但钱花起来大不相同。欧洲发达国家靠丈夫一个人的工资是可以维持生活的,但在中国是不可能的。所以中国夫妻都需要工作,照顾孩子程度和欧洲也就有了差别。
             但这是一方面的问题,关键还是如何保证把孩子监护到位。比如,欧洲的家长带孩子上街,要么把孩子放在婴儿车里,要么拉着手,这样不仅可以保证孩子的安全,孩子失踪几乎是不肯能的。

             我在欧洲就感受到这种文化上的差异。中国的家长似乎对自己的孩子很放心,异国他乡都敢让孩子自己走路。我曾经一再提醒几位家长,一定要拉着孩子的手走路,居然没人当回事儿。结果,还真就在欧洲街头把孩子搞丢了。
             什么叫监护责任,显然是失去监护责任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欧洲法律有这方面的规定,执行也非常严格。一对华人夫妻把白天去工作,把一个两岁大的孩子留在家里。小孩子爬到阳台大哭惊动了邻居,邻居就报了警。警察赶来找回了孩子的父母后,当场就把父母抓走了。最后判了两年徒刑,考虑需要继续监护孩子,改为监外执行。
             这种严厉的处罚,也比这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把儿童一个人留在家里或者让他们随便上街,儿童不失踪也有可能出意外。
             欧洲国家政府部门,对儿童上学和放学的环节也有细致的考虑。凡是不能接送孩子上下学的家庭,可以乘坐政府提供的学生接送专车。在一个国家,这种学生专车统一颜色和标识,除司机外往往配有专人管理,接送环节有记录,确保万无一失。这种工作国内是市场化解决,很容易出问题。
              儿童失踪后,政府部门是解决主渠道
              不断有博友问我,发达国家出现儿童失踪怎么办?其实如果仔细分析起来,这个问题有点搞笑。儿童是父母的掌上明珠,父母甚至视之比自己的生命还要高贵,这在哪个国家都一样。但是不要忘了,儿童还是祖国的下一代呢?国家不管谁来管呀?
              试问当今世界,哪个国家的政府机构,不是以保障国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头等大事?儿童失踪事件虽然不一定伤及性命,但其影响要比命案还要严重十倍。一个国家的政府,如果连下一代的自由和安全都不能予以充分保障,那公民还要这样的政府做什么?

              去年,一对英国夫妇在葡萄牙海滩度假时,不慎丢了孩子。结果成为欧洲各国媒体跟踪报道的热点话题。当地警方投入了大量的警力参与搜寻工作,那段时间直升飞机整天在天空盘旋。不久,各国民间救助机构联动,失踪婴儿的大幅图片贴遍了各国城市的大街小巷。于国内失踪儿童家长独自努力形成鲜明的对比。
              发达国家每年也有大量的儿童失踪,绝大多数是因为儿童一时与家庭沟通不畅造成的,但真正意义的被拐卖并不常见。绝大多数一般都能在警方的努力下最终被找到,或者在媒体的铺天盖地的攻势下主动与家人取得联系。其中有两个重要原因:儿童失踪这样的事情是极其重要的媒体报道内容,失踪儿童的家长只要找到媒体,都会被受到重视,并及时予以报道。政府部门不能因为此类报道影响社会安定等原因予以干预。
              实际上绝大多数相关新闻是警方主动提供的,警方处理任何一起案件,也都有责任和义务通知媒体。这对警方破案也很有帮助。相反,如果警方没有提供这样的资讯,又不能及时破案,相关人员是要被受到法律制裁的。
              更重要的一点是,西欧国家警察执法过程被严格监控。有人买儿童,也无法处理户口等一系列相关问题,无人去买儿童,也就杜绝了卖儿童现象。相反,如果失踪儿童被找到了,但私自窝藏或者购买者不被严肃处理的话,岂不就形成了恶性循环?
              从这一点来说,出现儿童被以各种形式拐卖的问题的根源是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造成的。不强化法制就不能从跟上解决问题。
              目前中国式的拐卖儿童现象已经走出国门了。最近英国出现了一起恶性儿童贩卖案件,被拐卖的儿童全部是华人子弟,而人贩子也被证实是中国人。从国内贩卖儿童到欧洲做黑工现象也开始出现,不能不令人深思!
              如此看来,不把儿童失踪问题当成一个事关国家安全的头等大事来抓,不在立法、执法、法制体制理顺和执法监督上下功夫,公民的权益就无法得到根本的保障。如果下去,国家的下一代就危险了,这个国家也就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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