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924|回复: 0

[新闻转帖]儿童失踪一律立为刑事案

[复制链接]
狐女婴宁 发表于 2009-11-5 0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法制日报》报道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杨东昨天说,针对正在全国开展的全国性打拐专项行动,公安部明确要求儿童失踪的案件只要报案,一律立为刑事案件开展侦查。

  以往,不少地方以孩子丢失24小时后寻找不到作为立案的标准,相当部分的案件按照治安案件来处理。

  杨东说:“小孩失踪后的前几个小时是寻找的黄金时间,如果过了24小时再立案,明显错过了破案的最佳时间。”立为刑事案件就意味着会投入最大的注意力、精力、资源、技术,包括运用现场勘查、监控等能用到的所有措施。

  “这几天喜讯不断,到目前为止,60名身源不明的儿童中已有3名回到了亲生父母的怀抱。”杨东欣喜地介绍。

  他表示,经过和丢失孩子的父母亲属以及志愿者组织充分的商讨和沟通后,公安部采取了在网上发布孩子信息的方法来寻找家长。

  “这是公安部首次采用这样的办法,可以说是一种创新。仅仅几天,就有3个孩子找到了亲生父母,还有一些线索正在汇集和甄别。”杨东透露,今后除了不定期公布已解救的未查清身源被拐儿童信息外,公安部将帮助丢失孩子的父母在媒体上公布其孩子的照片、被拐时间、体貌特征等信息,发动全社会的力量,让更多的被拐儿童尽快回家。

  近年来,公安机关开展过多次专项打击拐卖儿童的行动,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尤其是今年4月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截至10月28日,全国破获拐卖儿童案件1840起,解救被拐儿童2169名。

  在这次打拐行动中,公安机关首次运用了今年4月建立的DNA数据库,经过DNA数据比对,298人找到了亲生父母。但是,更多的孩子目前还找不到自己的亲生父母。

  杨东介绍说,过去的打拐行动重在“打击犯罪”,最终结果看破了多少案子,抓了多少不法分子。“现在的理念不一样了,破了案、抓了人还不够,要‘找回孩子’才行。”

 

http://news.sina.com.cn/c/2009-11-05/055616555977s.shtml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 ( 吉ICP备08101543号 )

GMT+8, 2024-10-20 06:20 , Processed in 0.039057 second(s), 6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