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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匿名

[救助结束] 被拐小女孩哀求着:“叔叔,求你别用硫酸了,还是用刀子割吧”(解救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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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0-28 14:00
  这个东西改变了太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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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十五 该用户已被删除
二月十五 发表于 2010-10-28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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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0-28 18:11
罪恶  痛恨  想想自己的孩子如果这样我会怎样...........   禽兽不如啊  用人类的语言已经不能表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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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0-30 22:00
我的天,令人发指,如果有一点良心的人也不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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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1-2 22:25
该死的人贩子,没人性!遇到就要报警,希望警察可以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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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天星语 发表于 2010-11-3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成都两次看到过同一个孩子被瞎子带着乞讨,已经报警,但是最后给放了说是亲戚,我很无语,那个小孩子就那么小小的一团,第一次看到是一年前,感觉这个孩子就没长高长大过,说着普通话,小小巧巧的,也看不出是男孩还是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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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信子 发表于 2010-11-3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一名操控残疾儿童乞讨的男子获刑八年

本版撰文 本报记者 闫晓光 游曼妮
  今年1月8日,本报率先独家报道《谁令乞讨女孩手脚腐烂总不能好》,报道见报后犹如一颗重磅炸弹,使“宫璇璇”这个被他人操控乞讨的残疾女孩成为全国人民关心的焦点,而幕后黑手宫清平的最后下场也被人们密切关注。
昨天,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以拐骗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和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宫清平不服判决当庭表示上诉。据悉,这是广东省首例审结的操纵残疾儿童乞讨牟利的刑事犯罪案件。
  三罪成为庭审焦点 宫清平不服将上诉
  昨天上午,十多家媒体共40余名记者到白云区法院参加旁听。被告人宫清平在安徽老家的律师担任其辩护人,而他70余岁的父亲也坐在旁听席的第一排
昨天上午9时庭审正式开始。公诉人指控称,2001年2月,宫清平到河南省太康县高贤乡漳北村的徐倩倩家中,以自己开杂货铺收养残疾人可以免税为由,骗得其父徐某伟信任后将孩子带回自己家中,并将其改名为宫旋旋(以便能以是小孩的父亲为名领回来)。其后,宫清平又将孩子带到武汉、广州等地行乞。
  2003年,宫清平发现本村村民宫清明从外地捡回宫小子闲置在家,就以人民币5000元买下宫小子3年,并带到广州行乞。
  2003年11月到2004年1月,宫清平在两个孩子到广州行乞期间经常伙同宫某勤以殴打、冲冷水等手段逼迫两人外出乞讨,并以威胁、监视、反锁等方法防止二人逃脱或被他人营救。2004年1月6日,公安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白云区石井镇谭村大巷二横12号二楼将两个孩子救出。
  公诉人认为,宫清平无视国家法律,以欺骗和收买的方法使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并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其行为分别构成拐骗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非法拘禁罪三罪,应予以数罪并罚,于是辩护人与公诉人之间就是否构成这三罪进行长达4个多小时的庭审。
  是否构成拐骗儿童罪
  宫清平的辩护人辩称,拐骗罪要既骗又拐,而他们收养宫旋旋只骗没拐,因此是“骗养”而不构成拐骗罪。辩护人辩称,这是与被害人家长商量的结果,由于宫旋旋父母和奶奶都已经过世,只剩下年过八旬的爷爷,确实无力继续抚养,才自愿交出孩子。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说了假话,以自己开杂货铺收养残疾人可以免税作为理由,但并没有诱取宫旋旋的信任,使其脱离家庭。而且宫清平是真心收养,没有想把孩子再转卖,宫旋旋也没有试图逃脱。
  另外,在一年后,宫旋旋失踪时,他给其家人打了电话,从那时起,她的家人就知道了旋旋在广州从事乞讨活动,但没有拒绝,也不再有骗,因此不构成拐骗罪。
  公诉人认为,骗养与骗拐没有区别,采用欺骗手段所获得的收养就是违法。即使一年后,宫旋旋的家人知道了孩子在外乞讨的事实而没有反对,但宫清平先前的行为已触犯了国家刑律,危害了国家和社会利益,触犯刑法不允许私下了结。
  是否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
  对公诉人指控的,其用5000元购买宫小子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宫清平及其辩护人辩称,宫小子是宫心明在河南打工时捡到的,不是被拐卖来的。另外,宫清平交出的5000元不是购买款,而是宫小子为他乞讨赚钱的劳动报酬。
  公诉人指出,太和县的民政局已出具证明,宫心明并没有合法收养宫小子的手续,按照现有的司法解释,收买捡回的儿童同样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而且乞讨不是劳动,何来5000元的劳动报酬?
  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辩护人认为,宫清平的所作所为是正常的看管行为,在履行监护人的职责。
  公诉人为此举出大量证据,宫清平在白云区出租屋的几名邻居作证称,宫家的门从来不开,也不愿意和别人说话,晚上7时常常能听到屋内传出的打骂声。即使在冬天,还看到宫清平将一个小男孩放在阳台上洗澡。
  几名被害孩子也口述称“多数情况下,讨回来的钱都不能令他们满意,所以我们经常挨打,我挨打的日子多过不挨打的日子,我也记不起被打过几次。我很想逃走,但不敢,我害怕……”“有一次我曾见宫旋旋整个人被扔到地上”法医鉴定也验证了孩子们被打的事实。
  另外,参与营救宫旋旋的好心市民刘先生当时常常看到孩子乞讨,经仔细观察,发现宫旋旋的伤口总是不能愈合,于是将宫旋旋带回家4天,并将此事告诉了《信息时报》的记者。而且在公安机关解救当日,两名孩子还被反锁在屋内。
  三罪并罚判刑八年
  昨天下午2时15分,法院再次开庭并当庭作出一审宣判,判决宫清平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决定执行8年有期徒刑。宣判后,宫清平及其辩护人都表示不服判决,要提出上诉。
  庭审插曲
  父子庭上哭叫
  先后被带出庭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所问的每一个问题宫清平都要回答,而且还长篇大论,但他却从不直接回答问题,以至法官不得不对其多次提醒。
  在听到公诉方念出孩子们口述被打经历时,宫清平立即大叫:“我要申请回避,这些都是假的,我接受不了,我什么都不说了,就等判决了……”在法警的控制下、法官重敲法棰才恢复了法庭秩序。而宫清平坐在旁听席的父亲也跟着吵嚷起来,由于这已经是其第二次违反法庭纪律,其父亲被法官“红牌”罚下。
  辩护律师在最后陈辞时拿出村委会的证明,提到宫清平的妻子患有重病,要花很多钱,因家境困难才萌发这样的行为,请求法官从轻处罚。此时的宫清平失声痛哭,称其没有想到本以为很平常的事会成为被告。由于其情绪长时间失控,法官不得不要求法警将其带出法庭并休庭15分钟。
  法官专访
  暂无专法处罚
  操控儿童乞讨
  记者发现,该案所判的3条罪名都没有直接指向操控乞讨这一行为。带着问题,记者采访了白云区法院的法官,该法官认为,刑法暂无法律直接惩罚操控儿童乞讨这一行为。目前仅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作出软性限制,因为儿童有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刑法一般只惩罚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行为,如果不触及刚刚所判决的3个罪名,则不触犯刑法。

来源http://news.sina.com.cn/s/2004-06-09/030533941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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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flovexydg 发表于 2010-11-6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妈的,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死人啊。。。明儿我一定把我的师兄弟都号召起来,干死这帮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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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1-6 09:40
为什么要拿这些无辜的孩子挣钱。他们这些人真的是人渣,畜生都不如的人,难道他们没有孩子,难道他们没有心吗???这些人真的该下十八层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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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女儿侯婉萍 发表于 2010-11-6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每次都不敢看这样的帖子。太叫人揪心了,我的女儿侯婉萍已经离开我们一年了,也不知道女儿现在是如何生存和生活。我不敢想象、、、、、、、、、、、这些没有人性的东西应该枪毙,为什么法律上还没有这一条罪证和处罚,像这样应该枪毙,抓一个典型,所以的罪证都是实事还要什么条款法律啊!我的女儿(侯婉萍)你现在过的好不好,爸爸非常想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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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1-7 18:09
大家团结起来做些事吧,为这些可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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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1-7 18:12
行动起来吧,我希望各位网友能联合起来,搞一次网络打拐行动。给全社会一个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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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1-8 16:41
好可怜的孩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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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发表于 2010-11-9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心痛  心痛  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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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魂 发表于 2010-11-9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有人民的支持!打拐工作一定能够取得最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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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1-10 11:29
想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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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ang 发表于 2010-11-10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法律在这方面要多严惩人贩子,最好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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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杯满溢 发表于 2010-11-10 16:22 | 显示全部楼层
辩护律师在最后陈辞时拿出村委会的证明,提到宫清平的妻子患有重病,要花很多钱,因家境困难才萌发这样的行为,请求法官从轻处罚。。。。这样就能残害别人的孩子?辩护律师脑子里除了钱能装点别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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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那一缕阳光 发表于 2010-11-11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我第一看到这个帖子时,我就天天牵挂着个孩子,想着她可能已经不在人世了。但今天我如释重负,可以开心地笑了,为这个孩子。她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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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1-11 21:17
请大家帮帮这些孩子,光搞宣传活动是没用的,他们遭人控制,是要取解救的。心都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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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1-11 21:29
这些孩子现在在哪里,到什么地方能见到他们,可以帮到他们,有地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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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1-12 22:33
好人有好报坏人有坏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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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vy972029 发表于 2010-11-17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想知道这个孩子现在怎样了,太关心那个被硫酸弄伤的孩子,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被解救了吗??

点评

已经被解救了,孩子现在已经18、9岁了。 解救经过发在40楼和70楼  发表于 2010-12-10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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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1-18 11:21
可恶人贩子 应该抓到后都死刑!!特别是那些折磨孩子的恶魔!!应该千刀万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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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1-18 13:47
欢迎更多的人加入进来 为他 她们做些能做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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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1-19 09:07
痛苦,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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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1-19 09:29
把这些垃圾人贩子抓住了直接挖了眼睛好了,让他们也感受一下什么叫撕心裂肺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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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1-19 17:38
上次我回家过天桥的时候,看到一个中年男人抱着一个孩子在乞讨,孩子大概三岁左右,我特别心疼那孩子,11月的北京呀,傍晚的气温已经跌倒几度了,天桥上还刮着大风,我特别心疼那孩子,特别希望能帮到她,但我不知道给哪个部门打电话,怎么样去帮助孩子。

今天我在网上看了很多儿童乞讨的帖子,特别受震动,以后我要再看到这样的孩子,我一定马上打110,站在那等警察过来,看着他们把孩子带走再离开,如果人贩子临时离开了,我一定跟着,知道看见孩子得到警察的解救。

我想,这个社会很多人还是有良知的,不然乞讨就不会成为那些猪狗不如的畜生的谋生手段,我想,很多人看到这些乞讨的孩子,一定和我一样,特别希望帮孩子一把,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怎么帮。只能给点钱什么的,反而助长他们的行为。

什么呼吁政府作为、加大法律惩罚力度、加强相关监管部门的权利和监督等等,对于需要解救的孩子来说太漫长了,他们每一秒的活在水生火热中。

我想解救孩子最直接,也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见到孩子乞讨,马上打110,直到看着警察来解救。

解救我们的孩子,需要每一个人,马上行动,不要等什么部门、什么政府了,只要你!立即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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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0-11-20 16:02
这是我们国家的耻辱,这些小孩子是我们国家将来的主人,国家的栋梁,他们有灾难就是我们国家的灾难。提议志愿者协会每个城市的组织领导者多申请几次大型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来了解宝贝回家,多一些人来加入到打击拐骗妇女儿童的行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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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下的至爱 发表于 2010-11-22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知道现在的中国社会怎么就堕落到如此的地步了,政府也只是为了经济的发展把什么都给漠视了。这就是理想中的社会主义社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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